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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4 19:51
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9-6-21 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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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分有偿和无偿。有偿拼车是指需车方向供车方支付一定对价的拼车形式,其中支付的对价可以是金钱、油卡,也可以是其他财物。双向拼车也可视为有偿拼车。
无论是在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对于乘车人因为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司机均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偿拼车与无偿拼车,司机承担的责任大小会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对于有偿拼车,司机与搭乘人之间实际上就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负有将搭乘者安全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并在运输过程中对乘车人的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而在无偿拼车的情况下,出于公平的考虑,司法实践中一般会酌情适当减轻司机的赔偿责任。
为了避免“无偿”拼车造成事故后还要对乘车人进行赔偿,一些司机想出了签订免责条款的主意,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于拼车出行过程中,造成的对于乘车人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司机一律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这种免责协议并不一定能够得到法律的认可。免责协议应区分其免除责任的范围,对于财产损害赔偿责任的约定,因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院一般会遵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认可协议的效力;然而,对于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因违反了公序良俗,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
发生交通事故,一方面可能会造成乘车人的伤害,同时也必然造成双方车辆的损坏。许多乘车人十分关心,对于这部分损失,其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这部分损失,通常情况下应由双方司机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比例进行分担,乘车人无需负责。但是,如果乘车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应该按照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过错包括很多情况,例如乘车人在车内有不当举动,影响了司机驾车而造成交通事故,再比如乘车人强行要求司机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的。
拼车可能涉及到的保险
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人寻求赔偿往往有两种途径:即向事故责任方求偿和向保险公司求偿。其中寻求保险赔偿可以说是能够较为迅速得到有效赔偿的重要途径,提前投保也是拼车双方解除后顾之忧的重要手段。那么,在拼车的情况下可能涉及到哪些保险呢?
1.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提起车辆保险,大部分人最先想到的往往是交强险,与此相关的还有第三者责任险。
目前我国的机动车实行强制责任保险制度,交强险就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但其中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是机动车主自行投保的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其保障范围、保险金额等方面比交强险更为灵活,但同样也是对本车人员以外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进行赔偿。
而在拼车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搭车人都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强制险和第三者险得到赔偿。但是,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第三者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2.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又称乘客险,是车险附加条款之一,在性质上属于商业险,它针对的就是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该保险的优点是:不指定具体乘员,只要车上乘客发生人身伤亡都负责赔偿。目前有相当部分的车辆投保了此险种,这对于保障拼车双方的利益是最适合不过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有私家车都是以非营运车辆身份参加保险,根据保险合同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作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会将收取对价的行为认定为非法营运而不予理赔。私家车主的有偿拼车行为是否具有营运性质确实不太容易界定,尤其在有偿部分数额略高而双方又没有对收取金额所包括的内容及拼车的其他相关事宜作出书面约定的情况下,拼车双方难以提供证据证明“非营运”性质而不易取得保险赔偿。
3.短期意外保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由于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而且这份保险的赔偿金额比较低,因此,为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还可以在拼车期开始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种保险的保险期限灵活,搭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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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8-31 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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