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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390 回复:45 发表于 2006-6-19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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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6-4-25 21:23: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摩托车非法载客该管管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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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目睹了摩托车载客的一些不文明现象,觉得是不是改管管了?

现象一:妖言惑众 。近两天乘车回来,到了南翔,车辆入站,一路听到吆喝,“嘉定客运中心到了”“南门到了”一看,满地的摩托车,一面信口雌黄一面对着车门蜂拥而上,好几次下车都被车轮碰到了脚,真倒霉。不熟悉路线和环境的乘客很容易被误导下错站,猜想他们会连蒙带骗把客人弄上车!如此赚钱真是不厚道。

现象二:留下买路钱。一天和朋友逛街,听见朋友说,“那边在拍戏啊?”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一路口,被十多辆做生意的摩托车占满。排列很整齐,颇有点气势,感觉跟黑社会聚头一般。。。朋友看斗鱼入戏太深,以为人家在拍戏。。。无语!这样的阵势,绝对影响了行人的过往!

现象三:无故搭讪(不大确切,就这个意思,拉生意)。在车站等车时候被问也就算了。今天我走在路上,一辆摩托车开到我旁边,开始拉生意,说前面很堵,摩托车快,开始也没离他,一路上还有其他人。后来他对着我问了两遍,我对他摇头说不用。他甩下一句话:“小姑娘,伐要扎台型。”然后开走了,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不坐他车就那么说我,也太莫名了!好像我有这义务似的。

不乘摩托车,因为我觉得不安全。一方面,交通不安全。如果出事故,摩托车一定是伤的比较惨的一方。因为非法载客,乘客也得不到保障。出事自认倒霉。而且他们提供的头盔很烂,真出事,恐怕人还没飞出去,头盔已经掉了。另一方面,万一开车的人心术不正,人身财产都存在危险。

所以能不能在摩托车载客赢利合法化之前(是否能合法化俺是置疑的),有关部门先来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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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6-4-26 13:46:17 | 只看该作者
我对楼主所说的话表示强烈的愤慨,他们是劳动,无论合法不合法,他们是在劳动,劳动是没有错的,要是有错,那就修改宪法,总之不是劳动者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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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9-28 15: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6-4-26 15:23:43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楼上的,如果不是没有更好的谋生手段,谁也不会做这种既不赚钱又时时面临处罚的行当。

    那天我在南门车站听到两个摩的对话:
    A:今天怎么样?
    B:不好,一个上午就做了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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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发表于 2006-4-26 17:00:4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雾都孤儿 在 2006-04-26 13:46:17  发表
    我对楼主所说的话表示强烈的愤慨,他们是劳动,无论合法不合法,他们是在劳动,劳动是没有错的,要是有错,...


    嘿嘿,这样说卖毒品也是劳动、走私也是劳动、抢劫也是劳动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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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6 08:20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发表于 2006-4-26 21:05:04 | 只看该作者
    摩托车拉客很不安全,非法的劳动也应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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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6-4-26 21:24:48 | 只看该作者
    做这种生意的大多是外地人,老错起的!就想卡人家女乘客的油!公交车一到汽车站,他们就像苍蝇一样拥上来,把车门都堵住了,人家怎么下车啊!过分~~~!一看到警察什么的,就一下子发动车子,溜到旁边,=他们一走,又大摇大摆的回来了!!74
    该好好叫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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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6-4-26 21:31:4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OBO 在 2006-04-26 17:00:45  发表


    嘿嘿,这样说卖毒品也是劳动、走私也是劳动、抢劫也是劳动咯?


    呵呵
    按劳动法规定他们的确在劳动,而且他们因为自己的劳动而得到了因得的收入
    而在刑法里,他们所从事的是非法“劳动”,当然他们的所得就变成了非法所得。

    总结一下就是他们用自身合法的劳动力产生非法的劳动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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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楼主| 发表于 2006-4-26 22:02:27 | 只看该作者
    1.2楼,我不明白我的话会引起你们的『强烈的愤慨』

    to1楼,你好。我没有否认他们的劳动,既然你说起了,我也表达一下自己的看法。社会是要有秩序的,劳动的定义本身包含着社会伦理内容,不能把有利于自身却有害于社会作为出发点。法律是维持秩序的强制性手段,保护绝大多数人的利益。作为一个社会人,就应当从事合法劳动,保护自己同时也维护整个社会健康有序的发展下去。在这样一个前提下,我认为没有必要去争论劳动的对错。

    你的话让我觉得国家的神圣不可侵犯的宪法成了不知为何物的东西了。宪法才是一切行为的最终裁判的依据!不是你改我改的大家改改随便的。抵抗根深蒂固地小农意识,现代社会法制思想的强化的确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to2楼,你也好。你很有同情心,让我一度觉得自己是不是有点刻薄了。可是,你为他们找的理由似乎不那么站的住脚。难道没有比『这种既不赚钱又时时面临处罚的行当』『更好的谋生方法』了嘛?

    好了,我想说我没有要剥夺他们的谋生方式,也没有这样的能耐。作为一个对交通有严重依赖的老百姓,我只是对他们的行为有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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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6-4-26 23:23:08 | 只看该作者
    非法载客,非法拉客的情况是要取缔的,既是对正常运营的出租的不正当的竞争,也是对乘客来说,有极大的安全隐患,尤其是出了事故后,会得不到保障。

    但这问题也要分开来考虑,就好比,这些人既然这样考虑生存,说明他们有体力,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文化,所以无法找寻合法的工作来生存,这样一大批人员,对管理部门来说也就是“社会闲散人员”,如果剥夺了他们的生存的条件,他们很有可能会报复社会,很有可能会用更不恰当的手段来维持生存,与其这样,还不如让他们觉得有点事情可以做。这也就是为什么管理部门一方面大多不管他们,另一方面偶尔搞点行动,来安抚民众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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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6-4-26 23:34:57 | 只看该作者
    我打个比方,也许其中某个司机有妻子和孩子,而他们又都没有劳动能力,所以他们只能靠既是丈夫又是父亲的司机养家户口,从而让供孩子上学,而这个孩子又极有可能成为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甚至成为总统。许多事情是不能等着那些造成现在这种局面的人来改变这种局面的,就好比我们不能期望那些破坏森林的人来保护森林一样。

    你们这些说风凉话的人想想自己为国家做出了些什么,而那些摩托车司机的孩子却极有可能超过你们,成为伟人,而他们的父亲恰恰就是摩托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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