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16199 回复:72 发表于 2005-9-5 12:52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3 15:44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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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 09:06: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和品论有个约会  关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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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e某觅文思倾国,御网多年求不得。嘉城有网初长成,建在疁中人未识。
        今年5月之前,我基本属于陶潜诗中的“桃花源人”,不知有嘉网,无论“品筑”。好在经人指点迷津,有道是:沉醉不知归路,幸入嘉网深处。点击,进入,始得品论小筑。

        小筑者,哲思搭建,美文构筑,品析作主梁,点评为檐角。虽不似“原创文学”般高屋建瓴、金壁辉煌,却也清新雅致,妙音缭绕,令访者浑然忘我。
        拈一支未秃之笔,写几篇应景文章,渐有板油与我作伴为伍,也熟识了当时的品论四大版主。
        猪版正襟危坐,言笑不苟;枪版笑游逍遥,逢源左右;玫瑰心境空明,文若婉诗;杰范时隐时现,不知所终。面对“版主”二字,油生了倾羡之心,期望自己的ID某天也能高悬于品论,闻达于嘉网。于是,注册未盈半月,便呈递了谋职申请。
        网络本是个复杂的所在,欲在论坛之上安身立命乃至游刃有余,非得练就一番好心态不可。尤其做版主的,贵在一副金刚不坏身,一颗七窍玲珑心。
        而今想来,假若当初甘作一位平凡客,闲云野鹤,来去乘风,会略去忧丝千许,如庄周梦中之蝶,轻扑任翱游。然而我性格中的两大宿敌:“表现欲”、“好胜心”,早已塑定了我的嘉网人生,也为日后的波澜种种埋下了伏笔。

        才女张爱玲说“出名要趁早”,我对之虽未口赞,心中却莫不推崇。论坛是展现个人魅力的舞台,生旦净丑,主角龙套,凡我板油,皆要扮相一回。而我,却要力争当那个“角儿”,站在舞台中央,聚光灯下。
        品论的板油们是慷慨的,把赞誉荣衔无私地加冕于我。一片盛赞之中,我结识了“四大妖客”。

        “妖客”者,非妖媚之异客也,乃是一批思想特立独行,文风自成一体的笔间好友。如今,这四个ID还是深烙我心:luciyaok、古佛青灯、临水照花人、庭院锁清秋。没有现实中的偶遇,只有网络世界里思维火花的碰撞,却似已深交三世般其乐融融。
        庭院兄文法飘逸,品之如轻呷甘茗;古佛兄笔调浑厚,赏之若豪饮醇酒。临水与luciyaok,虽为女子,却不见“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文学通病,一样的大气凛然,一样的荡气回肠。
        品论高手如云,当是版主之福。然而文人相交之患,不在锱铢必较,而在观点相左,道异而不相谋。因为《秀色可“参”》一文,纷争迭起。若从版主角度出发,对入室板油自应礼让谦卑,求同存异,笑泯恩仇。而我的好胜秉性撩动,誓将笔仗进行到底,直辩得面红脖涨,和气顿消,还扬言“汝等放马过来,奉陪舌战三百合。”
        自此,众妖客驾鹤遁去,文谊一拍两散。

        历此变故,自责之心日盛。入主品论以来,各方谬赞不断,喝采声充耳。一旦听闻挚言灼见,不同看法,便要剑拔弩张,失去了版主应有的雅量。
        而后,又与板油“花自飘零水自流”就版规而生龃龉,为维护自己的权威,竟朝令而夕改。几番恶辩之后,其人拂袖而怒去,我驳倒了她?还是驳倒了我自己?

        扪心自问,对于品论,始终存了“二心”,一颗是“服务之心”,不吝时间不计报酬,为品论划前景、谋发展;另一颗是“好胜之心”,以笔作刀,意气用事,杀气腾腾。
        品论的精髓是“论”,有“论”,必有观点相冲,词锋相触。版主应是主持人或是调解员,引来辩客万千,我自含笑中立。对版主而言,没有辩驳的胜负,只有版块发展的成败。这些道理我都明了,却每每按捺不住争强搏胜的冲动。

        妖客已消逝,争论却无休。月光玫瑰说“心在痛”,我心又何尝不痛?也许选择离开,以一个普通网友的身分回来,才能把品论的实质看得更真切些。
        因为深爱品论,所以我走来;也因为深爱品论,所以我离开。这片热土伴我走过了人生中最灰黯的时光,寄托了我的文学梦。爱之切,故而患得患失,丢掉了平和的心态。
        没有了我的品论,或许会少一分激跃,但定会多一分祥和。
        徐志摩说:“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在我而言,悄悄地走了,挥一挥衣袖,却带去了一分眷恋,还有一沓子“嘉元”(稿费)。
        此去“嘉定读书”,青灯孤照,黄卷为伴,于书页中修心养性,也算是人生的一种退思。

        我和品论有个约会,褪去“品论管理员”的光环,一身轻松而来,就在今晚,不容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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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2-9-28 15:0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沙发
    发表于 2005-9-2 10:40:30 | 只看该作者
    ye版不失为一高风亮节之人,顶了。

    是沙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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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5-9-2 21:01:57 | 只看该作者
    ye版的帖子总是吸引我的眼球
    文字很漂亮
    这段文字中最显眼的我觉得是“出名”和“好胜心”。

    再伟大的人也有功有过,想要赢得所有人的认同那其实也是不切实际的。

    有句话真的没错,人的性格决定了他的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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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5-9-2 21:03:27 | 只看该作者
    似乎你的帖子都是精华贴。。。

    奇怪了

    有的也就这么样。。。

    难道版主有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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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5-9-2 21:18:20 | 只看该作者
    luciyaok:
    注册日期: 2005-05-22 14:00:26
    发帖总数: 209
    性    别: 女
    星    座:  
    Q      Q:  
    出生年月: 1979-06-21
    年龄: 27
    登陆次数: 190
    最后登陆: 2005-08-01 07:18:54
    当前状态: 不在线
    来自何方: 新城
    个人爱好: 游山玩水


    突然看到自己的名字在YE大人的文章里,
    那我声明一下,不度夕阳醉是luciyaok的马甲,至于为何不用LUCIYAOK这个ID,也是有原因的.

    按照楼主之说,我们是因为参之何妨而愤而离开的,算是也算不是吧.但是绝对不是YE大人说的所谓的三百回合之故.


    上面的资料,就是我与楼主要绝交的第一个理由.
    楼主,我有幸,曾经要认他作弟弟的,但是当内论的消息外泄的时候,楼主想到的第一个是我,所以聪明的楼主,用了我的密码去登了我的ID,至于YE大人怎么知道我的密码的,的确是我曾经告诉过他的.



    8月1日那天,很不巧的,YE大人,那天早上,我在游早泳,而与我同去的人有水晶鞋,临水,而这二个人也是知道我密码的人,我不知道除了你以外,还有谁会帮我登陆我的ID,如果说大人你还是像以前一样,是帮我赚分的,那为何没有正常退出.


    我不知道你是进去看了什么,如果看了我的收件箱,那你可能会失望的,因为我知道的一些东西,并非发到我的ID的信箱里面,所以你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所以我告诉自己,彩彩,以后绝对不用luciyaok这个ID来登陆........为什么,这个证剧我给你留着,就像今天一样,我要为自己平反一下......

    至于第二个我要与你绝交的理由,你比我更清楚,你自己做的事只有说你自己心里有数.我不想在此说什么了........




    另外,声明一点,我的MSN签名档已经改过了,我当时说,如果不改签名档说明我会一直讨厌你,另外,我的确在MSN上删除了你,因为你早就阻止了我,那我又何必不去成全你一下.我还留着你好像也没有多大的意思.........



    我没有拍楼主的意思,我只是说出了一个真相而已.       

    此贴由 不度夕阳醉 在 2005-09-02 21:27:16 最后编辑
           


    至于临水照花人,我也替她说二句,她在我旁边呢.她这个大家熟悉的ID不上的原因更与参之何妨无关......这是她个人的问题.......所以楼主不必自己引究,此事与你无关

    另至于庭院锁清秋和古佛青灯,此二位都是我的朋友,不来也与楼主无关,
    因为luciyaok不上加网,所以他们也不会上的......


    被楼主在内论定格为四大妖客,我知道是楼主的一番好意.......
    但是楼主却也忘了,楼主在内论私爆我四人的个人隐私,是不是也有点........虽然内论只有你们自己人才能知道,但是楼主是否考虑到了尊重我??如果你当时还把我当作朋友,就不应该这样做.......
    难道爆了我们四人的隐私之于你就是很高雅很有格调的事吗??


    此贴由 不度夕阳醉 在 2005-09-02 21:37:23 最后编辑
           

    另楼主在行文中说,没有偶遇过,却也是错误的,我曾有幸见过楼主三回还是四回吧,楼主在加定人民医院住院的时候,我还曾经去看望过他一回.


    很不巧.楼主,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回你的贴子了,但是看到熟悉的ID,一时手痒忍不住上来说二句........
    如有得罪,纯属无意..........



    如果楼主又要去查我的IP,那就没必要啦,呵呵,我说了吧,我这会在临水家里玩呢,今晚临水家有聚会.........

    HOHO,愿大家周末快乐,愿楼主早日康复,愿楼主早日寻得如意伴侣.........



    此贴由 不度夕阳醉 在 2005-09-02 21:45:3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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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5-9-2 22:50:13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喝多了,写了好多居然一下子都没有了.哭一个先


    今天酒喝了点,但是人是清醒的,人家说酒后吐真言,所以我保证今天说的都是真的


    想不到楼主如此想念我们呀…

    其实彩彩的话说的都是正确的,我可以作证.这件事情我一直知道,也一直在她身边,
    因为7月31日之前,彩说过,从此不登这个ID,但是很奇怪,8月1日有人登过,却没有正常退出……这个大家现在去看彩的文章还是可以看得出的,我们除了楼主去彩彩的收件箱无法作出别的选择………
    楼主是学法律的人,对于什么叫隐私应该比我们老百姓更懂一些,是吧


    至于临水不来品论,也是有原因的,曾经路过加网最爱品论,但是现在却是最爱原创了…….
    但是临水不能说一直是正确的,我在站务玩过一段时间,好像那一段时间是临水名声最大的时候.我不知道要如何来评价我当时的作法.但是在那段时间,关于我的小道消息很多,这可能也出自于我自己的某篇文章吧,但是我在此声明一下,我与bestgunner,只能说是淡如水,我们从来没见过,当时有些乱七八糟的消息,后来蓝色沸点案落下了,我看到结果的一瞬间,我承认我是觉得很不公平的,但是马上是一种疲惫在我心里………我觉得我不想再用临水这个号了….

    所以楼主没必要把临水的罪戴在你自己头上,这事与楼主完全无关.虽然楼主曾经对我说过,你尽可翻起你清高的衣袖,但是我却一直很厚颜地留在这里.

    我与luciyaok的关系非同小可,三不五时的就要聚聚,她的事,我一直都知道.
    我知道彩彩曾经为了楼主写给她的信而哭过好几回,很不巧那封信,我也看过,在彩彩的同意下我才看过,当时的确对楼主表示敬佩的.好一个痴情男子………
    可是楼主高雅之人,怎么可以在彩彩去医院看望你后不久的一周里,却在另一个女孩子面前说彩彩的坏话呢.
    楼主,就算人家曾经拒绝你,但是人家却一直把你当兄弟看的.你却在新欢面前大说彩彩的坏话,你你你……..我对你无话可讲………
    我可以告诉楼主,你在此事上,是被人家暗算了,我不知道那个人当时在留言时是真心还是无意的……..但是楼主却一直聪明反被聪明误/

    照你行文之中所说,LUCIYAOK是一个大气凛然的女子,怎么可能会背着你,在另一个女孩子面前说你的坏话,你是不是有点以什么之心度什么之腹了……

    作为朋友,我是为LUCIYAOK感到委曲的,可以这样说,她删你的MSN我觉得做的非常对,因为你早就没把她当作朋友了,你的所作所为,作为女人的我,都不屑为之………..



    其实发生了那么多事之后,我在看到有YESHUWEI大名的文章的时候,一般都是飘过的,

    但是既然彩彩都能勇敢的站出来说话,那作为朋友,我再不说两句,有点对不住她.在这件事情上,绝对是楼主对不住彩彩,可是却从来不知道要道个歉认个错的.是你自己一手造成这种局面的.


    我说亲爱的楼主,您的心就真的这么高高在上吗????





           

    此贴由 临水照花人 在 2005-09-02 23:01:3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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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6 22:24
  • 签到天数: 3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7
    发表于 2005-9-2 23:06:44 | 只看该作者
    读书版是个清休之地 有梳子兄相伴吟诗做文 也是快事。YE版 多注意身体 有空常来品论串串门!


    楼上两位:世事本无对错 错误有时只缘于每个人都坚持自己是对的。这个世界缘是很珍贵的,需要用心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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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5-9-2 23:13:2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猪猪爱花香 在 2005-09-02 23:06:44  发表


    楼上两位:世事本无对错 错误有时只缘于每个人都坚持自己是对的。这个世界缘是很珍贵的,需要用心去经营
    ...



    猪大人,我们也不是第一回交手了.....你家的品论偶知道门槛老高的,所以我会很小心的.
    如果大人您不要每次都坚持自己是正确的,那一定是品论之福了 有则改之,无则加勉更是大丈夫行径.


    至于我们几个与楼主........也就一句话,算我们福薄,无缘与YE大人深交好了........


    别过猪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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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5-9-2 23:16:03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以为偷看他人信件是违法行为,今天我知道,我错了, 本ID最后一次出现,封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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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5-9-2 23:19:1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司徒鲲鹏 在 2005-09-02 23:16:03  发表
    我一直以为偷看他人信件是违法行为,今天我知道,我错了, 本ID最后一次出现,封存




           
    你把你所有的号都封了都与我们无关,
    是不是最后一次出现也不是嘴巴上说说的........



    此贴由 临水照花人 在 2005-09-02 23:21:56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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