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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790 回复:17 发表于 2004-6-1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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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6-10 22:04: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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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
中国这部具有跨时代,超越性的,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法律,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他充分体现了目前我国官员的工作作风--\"纸上谈兵\"不切实际.
\"撞人不能白撞\",多么伟大的词语,我想请问我们这些官员们,当那些生活比较困苦的人们以\"牺牲一人,全家享福\"观念疯拥上海等大城市,进行疯狂抢钱时如何办?开车的人如何开好车,好好想想吧,不要去了一次国外,就回家乱定制度,要好好学习邓小平文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要照搬照套西方的那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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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4-6-10 22:13:55 | 只看该作者
“官僚主义的道路交通法”不确切吧。要知道中国大部分的百姓的买不起车的。拥有汽车的个人不是为官的就是做生气的。哪个是百姓,哪个是官僚楼主不应该混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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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04-6-10 23:11:02 | 只看该作者
乱穿马路确实可恶

有些社会垃圾就靠这来敲诈勒索得

这什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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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6 19: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地板
    发表于 2004-6-10 23:24:04 | 只看该作者
    这部法的确不合理,潜在的鼓励了行人交通违规和乱穿马路,也许是初衷是要管理上海的车辆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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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4-17 22:09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5
    发表于 2004-6-11 00:26:46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司机都非常绅士,现在有必要立法强制改变现在中国开车人的开车习惯了 至于以这个空子专门敲诈勒索的人,相信不久将来自有有关法律来制裁和约束,法律是要靠社会的实践和反馈不断完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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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26 19:32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
    发表于 2004-6-11 08:15:51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ilsem 在 2004-06-11 00:26:46  发表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有漏洞所以说不合理,整治车辆交通是必须的,但法律是严谨的应该具有前瞻性,想到没有想到的问题才是最重要的
    因为这个法律的漏洞,让一些遵守交通法规的开车公民倾家荡产,大家觉得这合理吗
           

    此贴由 liquidx 在 2004-06-11 08:17:19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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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7-17 20:0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
    发表于 2004-6-16 22:17:2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ilsem 在 2004-06-11 00:26:46  发表
    我觉得合理,这样才能强制提醒开车者保护弱势群体,开车时谨慎谨慎再谨慎,在国外车子都是让行人优先通行的...

    我在别的帖子里说过,奥迪和奥托比谁是弱势群体?
    在划分人行道且没有红绿灯的地方,车子是应该让行人优先通过,这我在别的城市也见过,他们也做的很好,但这不等于行人就可以乱穿马路了,如果没有约束的话,不知道以后还会乱成什么样子?
    你现在出去看看,好好的一条4车道马路,旁边的平坦的人行道没几辆自行车,可还是有不少人在车道上慢悠悠的骑着两轮人力车,我想那些出国考察后回来制定新交法的家伙没见过这样的情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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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8-5 12:38
  • 签到天数: 45 天

    [LV.5]常住居民I

    8
    发表于 2004-6-16 22:25:25 | 只看该作者
    什么才最应该得到尊重?
    人的生命!
    在交通事故中90%都是因为车速太快,而不是行人什么的乱穿马路造成的。
    撞人不能白撞也不等于司机就负全责,不要断章取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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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04-6-16 22:53:57 | 只看该作者
    这部法律的出发点可能是为了保护弱势群体。毕竟咱们国家是建立在人民民主专政基础上,在制订法律上也必须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
    我想...开车把人撞伤,理赔些医药费还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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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6-24 09:4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10
    发表于 2004-6-16 23:47:37 | 只看该作者
    说这官僚主义么。。。好象过了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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