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1433 回复:15 发表于 2004-1-30 20:40
  • TA的每日心情

    2014-7-17 17:23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qrcode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04-1-27 14:5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分手2个月了还是不能忘记她 [复制链接]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怎么隐藏 我的悲伤 失去你的地方  
    你的发香 散的匆忙 我已经跟不上  
    闭上眼睛 还能看见 你离去的痕迹  
    在月光下 一直找寻 那想念的身影  
    如果说分手 是苦痛 的起点  
    那在终点之前 我愿意再爱一遍  
    想要对你说的 不敢说的爱  
    会不会有人可以明白  
    我会发着呆 然后忘记你 接着紧紧闭上眼  
    想着那一天 会有人代替 让我不再想念你  
    我会发着呆 然后微微笑 接着紧紧闭上眼  
    又想那一年 你温柔的脸 在我忘记之前  
    心理的眼泪 模糊了视线 你会看不见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淘帖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04-1-27 15:09:02 | 只看该作者
    一段真正的爱情不是说放弃就放弃的,我理解你的痛苦,曾经我也为了一个人,伤心了好几个月,现在我终于明白,不是属于自己的就不要去强求,过去的让它成为人生的一段插曲,你应该有更好的未来不是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2-10 09:2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板凳
    发表于 2004-1-27 18:03:31 | 只看该作者
    感情需要两个人的付出,单方面的付出的结果只能是痛苦的OVER!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04-1-27 18:57:19 | 只看该作者
    我分手两个星期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2-14 23:5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5
    发表于 2004-1-27 18:59:05 | 只看该作者
    呵,偶分了N个月了还不是一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4-1-27 19:03:56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月不行还有两年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4-1-27 19:11:2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还有那么痴情的男人啊??
    忘不了就永远记着,只是换一个角度去记忆,换一个角度去再次回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4-1-27 19:12:38 | 只看该作者
    我和他分手快3个多月了 也还是爱他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8-7 20:24
  • 签到天数: 6 天

    [LV.2]偶尔看看I

    9
    发表于 2004-1-27 19:12:41 | 只看该作者
    我以为我没忘了他,可是那天我发觉我错了,其实我早忘了,是自己骗自己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4-1-27 19:19:30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不去再找一个呢?
    我有过同样的经历,但是现在的我觉得好幸福,因为有了她!
    朋友,坚强点,勇敢的走出第一步,你就会觉的世界是多么美好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