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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742 回复:1 发表于 2017-6-20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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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7-6-20 11:30: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买房贷款未获批,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日承担违约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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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房卖方说“贷款应在签合同起三个月内放下来。否则,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日承担违约金”。现在贷款收紧。假设贷款300万但未在3个月内获批,那么违约金就是300万*0.01%*91=2.73万?
如果真按这样算,扣除2.73万后退回首付还是可以接受的。最害怕未贷到款则按总价20%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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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7-6-21 09:04:34 | 只看该作者
刚才又咨询了下。三个月是指从交首付签合同那天算起,要在三月内银行放款(而不是指银行批准贷款但没放款)。如果贷款没在三个月内放出来,则按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一/日承担违约金,而且定金10万元不退。这就是穷人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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