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8-1-30 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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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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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定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4万元大关,达到40042元,同比增长10.2%,增幅居全市九个郊区(县)第一位,增速比全市高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收入的提高主要得益于工资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的稳定增长,两者分别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为59.7%和35.6%,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和4.9个百分点,在4大收入来源中的比重居前两位。
PS:居民可支配收入是居民家庭在调查期获得并且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包括家庭成员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他兼职和偶尔劳动得到的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如开小店、摆小摊、家庭作坊、私营企业的纯收入;家庭资产所获得的收入,如存款的利息、出租房屋收入、保险收益、股息与红利收入、知识产权收入;政府对个人收入转移的离退休金、失业救济金、赔偿等,单位对个人收入转移的辞退金、保险索赔、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家庭间的赠送和赡养。
【扩展阅读】
截止至2013年年末,嘉定区全区常住人口155.65万人,其中外来常住人口90.64万人。全区户籍人口57.6万人,比上年增长1.6%,其中女性28.9万人、非农人口49.4万人。全年出生人口3920人,出生率为6.86‰,其中女性1943人。死亡人口4644人,死亡率为8.12‰,自然增长率为-1.26‰。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大关,生活质量日益改善。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3年,嘉定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469元,增长10.5%;全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36336元,比上年增长9.4%。居民的居住环境和条件继续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32.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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