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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36 回复:0 发表于 2014-11-20 13:17
  • TA的每日心情

    2016-6-13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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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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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3:17:2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消保条例修改获表决通过 消费者受欺诈最低可获赔500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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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smallny 于 2014-11-20 13:34 编辑

      东方网11月20日消息: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海发布”报道,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刚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细化了7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受欺诈最低可另获赔偿金500元;经营者违法信息将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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