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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在嘉兴海宁读书的女大学生敏敏(化名)在乘坐三轮电瓶车时,被三轮车夫高某抢劫并奸杀。昨天,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公开宣判,凶手一审获死刑。 一束光引杀机,女大学生陈尸荒野 敏敏是江苏人。2010年,她来到海宁市长安大学城某高校读书。在学校,她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还拿过学校的奖学金。 2012年11月24日晚8点多,她叫了一辆载客三轮电瓶车从长安大学城出发去海宁高铁站,准备乘坐9点多的高铁列车前往杭州。然而谁也不会想到,这个21岁女孩的生命就此画上了句号。 当时,敏敏背着一个包,在校门口挥了挥手,叫了一辆蓝色的载客三轮电瓶车,双方谈好去海宁高铁站的价格为13元,接着敏敏就上路了。然而,三轮电瓶车司机高某却在此时动起了歪脑筋。 趁着夜色,加上女孩并不认识路,穿梭在乡间小路上的高某偏离了路线,采用捆绑、持刀威胁等手段将敏敏带到一处偏僻地段,劫取敏敏随身携带的黑色拎包等物。其间,他又将敏敏推到在地,对其实施了强奸。 就在此时,不远处一列动车迎面开来,一束光照在了高某的脸上。就因为这束光,让高某顿时动了杀机。因为怕之后会被女孩认出,丧心病狂的高某居然将这个刚满21周岁的女孩残忍杀害。事后,高某在附近拾了一些杂草盖在敏敏身上作掩护,随后拿着抢来的102元若无其事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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