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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弩枪射狗致无辜路人死亡 获刑二年六个月2013年05月18日07:40上海法治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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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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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上海法治报】——拆违完善问责 别墅区为重点更多
]徐荔 高岩我要评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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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准备射杀流浪犬,不料没有射中目标,还将有琥珀胆碱成分的药剂针刺伤附近居民头部,导致居民死亡。近日,嘉定区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2012年7月一天早上7点,周明(化名)在嘉定区嘉戬支路附近使用弩枪射杀流浪犬,但没有射中目标,射出的药剂针便遗留在现场。附近居民齐天(化名)见状捡起散落在地的药针剂,上前与周明理论,在争执过程中,齐天不慎被含有琥珀胆碱成分的针刺中头部,倒地死亡。 法院审理此案后查明,从2012年3月起,周明就为非法牟利,采用弩枪加装含琥珀胆碱成分的药剂针的方式在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江苏省等地多次射杀犬后贩卖。法院认为,周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刑律,因周明具有自首情节,且周明家属也赔偿了齐天的家属部分经济损失,依法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判决周明犯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罪工具全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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