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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6 14:05
TA的每日心情 | 难过 2014-7-17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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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诅咒之刃 于 2013-3-26 14:38 编辑
1、采取自主申请方式,举个例子:造了几个动迁小区,核定嘉定几个待动迁备选小区的人可以申请动迁,申请审核后即收回其原有住房予国家,同时分配新小区
2、等某个待动迁小区的人达到规定的比例,即可强制全部人员动迁,如果不满比例,则国家收回的房子可以作为廉租房出租,国家也可以保证不浪费资源
3、动迁房不设现有产权,但是有永久使用权,可以祖祖孙孙传下去,另外这种使用权除了出售会比较麻烦点,其他方面和现有产权基本一致
4、分配方法为按照原有住房的面积和原有房主三代以内的人口数(即不算户口,只算人口数),假设原有住房是一对中年夫妇的男性所有,户口也是,面积60平米,此男还有2个孩子和老娘尚在世。那么他们的人口数就是5人,按照每人20平米再加原有住房面积算,他们可分的160平米的房子,另外不可加钱加面积,但是如果实际选房不足这个面积的,可以得到市估价不足面积的金额补偿
5、根据先申请先选房,后申请的只能挑别人剩下的房
6、动迁小区的配套和设施根据商品小区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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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7-9-24 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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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04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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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经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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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难过 2014-7-17 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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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13-3-26 14: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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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好处有几:
1、不强拆,但是作钉子户不合算
2、让需要的人先申请先得
3、可以永久使用,但是没产权,不便于买卖,满足刚需打击投资
4、国家先收回,可以满足廉租房的缺口,政府和廉租房需求者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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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5-5-12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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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9-10-9 1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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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5-5-12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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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24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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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0741 发表于 2013-3-26 14:17 ![]()
这以前不是搞过的嘛 乡下拆迁造别墅 不都这个样子
集体产权,甚至都无权转让
国家如果都执行这一套,我们就象生活在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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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5-19 08: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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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25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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侬记牢:偶档出台的油、车牌、房等相关政策都是变着法的让老百姓掏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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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5-5-12 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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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24 天 [LV.8]以坛为家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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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私有产权,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个命令下来就可以剥夺掉你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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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4-8-18 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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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10 天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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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国家在赚老百姓的钱~,趁现在房价高的时候 私下把动迁房卖了。宁愿去买商品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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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3-3-31 2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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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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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应该给市值的钱让百姓自己选择买房,而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动迁聚集地的拔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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