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查看:4681 回复:34 发表于 2013-3-26 14:05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7 11:51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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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4:05: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如果这样,愿意动迁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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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诅咒之刃 于 2013-3-26 14:38 编辑

    1、采取自主申请方式,举个例子:造了几个动迁小区,核定嘉定几个待动迁备选小区的人可以申请动迁,申请审核后即收回其原有住房予国家,同时分配新小区
    2、等某个待动迁小区的人达到规定的比例,即可强制全部人员动迁,如果不满比例,则国家收回的房子可以作为廉租房出租,国家也可以保证不浪费资源
    3、动迁房不设现有产权,但是有永久使用权,可以祖祖孙孙传下去,另外这种使用权除了出售会比较麻烦点,其他方面和现有产权基本一致
    4、分配方法为按照原有住房的面积和原有房主三代以内的人口数(即不算户口,只算人口数),假设原有住房是一对中年夫妇的男性所有,户口也是,面积60平米,此男还有2个孩子和老娘尚在世。那么他们的人口数就是5人,按照每人20平米再加原有住房面积算,他们可分的160平米的房子,另外不可加钱加面积,但是如果实际选房不足这个面积的,可以得到市估价不足面积的金额补偿
    5、根据先申请先选房,后申请的只能挑别人剩下的房
    6、动迁小区的配套和设施根据商品小区标准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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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9-24 00:40
  • 签到天数: 104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沙发
    发表于 2013-3-26 14:09:32 | 只看该作者
    日经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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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7 11:51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3-26 14:09:57 | 只看该作者
    好处有几:
    1、不强拆,但是作钉子户不合算
    2、让需要的人先申请先得
    3、可以永久使用,但是没产权,不便于买卖,满足刚需打击投资
    4、国家先收回,可以满足廉租房的缺口,政府和廉租房需求者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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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5-12 17:36
  • 签到天数: 324 天

    [LV.8]以坛为家I

    地板
    发表于 2013-3-26 14:10:12 | 只看该作者
    MD,搞得自己象发改委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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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9-10-9 16:39
  • 签到天数: 731 天

    [LV.9]以坛为家II

    5
    发表于 2013-3-26 14:17:53 | 只看该作者
    这以前不是搞过的嘛 乡下拆迁造别墅 不都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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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5-12 17:36
  • 签到天数: 324 天

    [LV.8]以坛为家I

    6
    发表于 2013-3-26 14:20:28 | 只看该作者
    ast0741 发表于 2013-3-26 14:17
    这以前不是搞过的嘛 乡下拆迁造别墅 不都这个样子

    集体产权,甚至都无权转让

    国家如果都执行这一套,我们就象生活在监狱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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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5-19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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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7
    发表于 2013-3-26 14:21:56 | 只看该作者
    侬记牢:偶档出台的油、车牌、房等相关政策都是变着法的让老百姓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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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5-5-12 17:36
  • 签到天数: 324 天

    [LV.8]以坛为家I

    8
    发表于 2013-3-26 14:21:5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私有产权,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个命令下来就可以剥夺掉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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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8-18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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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9
    发表于 2013-3-26 14:32:11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国家在赚老百姓的钱~,趁现在房价高的时候 私下把动迁房卖了。宁愿去买商品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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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3-3-31 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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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0
    发表于 2013-3-26 14:33:25 | 只看该作者
    动迁应该给市值的钱让百姓自己选择买房,而不是一个又一个的动迁聚集地的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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