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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532 回复:7 发表于 2013-3-8 06:12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2-24 05:06
  • 签到天数: 194 天

    [LV.7]常住居民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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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3-8 06: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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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有消息了,会是这样吗?
    全面征收房产奢侈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一、限购政策退出,代之以税收手段
    1、明确时间表。建议由国务院适时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
    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地级以上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市的住房信息系统都必须与住建部联网,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延;

    2014年1月1日起,全国所有城市的住宅限购政策停止执行;

    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国住房信息已联网的城市范围内征收房产税。2015年1月1日起,建制镇房产是否征收房产税,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国务院通知发布的时间点,距离2014年1月1日应相隔6个月,以为各地留出一定的准备时间。

    2、坚持首套房优惠和多套房限贷政策的长期化。建议由国务院发布通知,决定以下事项:

    购买除别墅以外的家庭首套住宅,贷款利率一律为基准利率的7折,首付两成,免收契税,并建议将该政策载入《基本住房保障条例》或《住房保障法》,实现首套房优惠政策的长期化、法制化;

    购买第二套住宅,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0%,首付五成以上;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宅,一律不予发放购房贷款。

    3、对奢侈性住宅征收房产税。修改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改为《房产税条例》,由国务院颁布实施。修改后的主要内容是:2014年1月1日起,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性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宅,每年征收4%-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家庭仅有的一套自住住宅,免征房产税。

    以上有关1%-3%的房产税税率,4%-5%的房产税税率,具体标准由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通知,作出如下细化规定:

    1、对奢侈性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一律征收20%个人所得税。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2014年1月1日起,对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转让后的增值收益部分,一律按20%的税率一次性征收个人所得税,但是,该房产此前已缴交的房产税,可以抵扣房产转让增值收益部分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该房产累计已缴交的房产税超出此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则该项个人所得税视为零;对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内的住宅,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转让家庭唯一住宅且居住5年以上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转让商业房产的,按转让收入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抵扣方法如上。

    2、转让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房主找不到原始购房**的,税务机关委托拥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有市场成交记录的同地段同类房屋,或查阅当地住房信息系统,对其房产的原购买价进行评估,作为计税依据。从低收取评估费,但评估费用由卖房人承担,作为丢失原始购房**的惩罚。

    3、当地政府每年公布分类住宅的市场指导价,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指导价的,以市场指导价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4、个人出租住宅,其租金收入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性房产,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税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消现行对转让个人住宅征收5.5%营业税的规定。

    6、房产所有人必须持有以上所有完税证明,房屋权属管理部门方可为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7、各城镇的房产税收入和个人转让住宅增值收益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由地方政府支配,专项用于保障房建设;盈余部分拟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类支出的,须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中央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发送自:宽带山官方Android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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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7-29 15:19
  • 签到天数: 14 天

    [LV.3]偶尔看看II

    沙发
    发表于 2013-3-8 06:31:34 | 只看该作者
    贪官卖房的速度要加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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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7 06:34
  • 签到天数: 23 天

    [LV.4]偶尔看看III

    板凳
    发表于 2013-3-8 06:44:06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真是这样的话  杀伤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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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0-9 10:58
  • 签到天数: 604 天

    [LV.9]以坛为家II

    地板
    发表于 2013-3-8 07:10:26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哈七搭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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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7-9-24 00:40
  • 签到天数: 104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5
    发表于 2013-3-8 08:06:0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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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8-24 11:55
  • 签到天数: 746 天

    [LV.9]以坛为家II

    6
    发表于 2013-3-8 08:07:32 | 只看该作者
    对我等屁民 杀伤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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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6-1-29 07:32
  • 签到天数: 42 天

    [LV.5]常住居民I

    7
    发表于 2013-3-8 08:11:54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放屁!!!!


    一家两口和一家六,七口,能一样挖???

    点评

    这样肯定能杀房价,家庭概念是夫妻加未成年子女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3-3-8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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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14-7-17 11:51
  • 签到天数: 29 天

    [LV.4]偶尔看看III

    8
    发表于 2013-3-8 08:31:31 | 只看该作者
    pepe 发表于 2013-3-8 08:11
    放屁!!!!

    这样肯定能杀房价,家庭概念是夫妻加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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