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
| leaomin
2008-02-17 14:49 | 我是劳务派遣公司的职员,负责派往企业的劳务人员的管理,一个客户单位将一批外来人员的综合保险费支付给了我公司,但是并未及时将办理的材料交付我公司,我催了几次也没拿到,致使未办理成功,后来因时间长了我就忘了,现在解除了合作关系,他们也未和我们清算,却去报案说我们侵占了他们公司的财产,请问这个是否属于侵占,我和我公司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
俊豪律师
2008-02-18 19:34 | 退还保险费。
上海俊豪律师事务所 嘉定区天祝路789弄金嘉商务广场2号楼904、905室 俊豪律师 执证号:13101200610735148 T:31653670 Mob:1348277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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