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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定新城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时间节点可参考如下:
嘉定新城建设已被列入嘉定区“十一五”发展规划,是区委、区政府当前及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进一步推进嘉定新城中心区的开发建设,确保新城建设项目按期启动,经友好协商,甲方(新城公司)委托乙方(马陆镇)全权包干办理嘉定新城中心区马陆地区居民动迁安置事宜。6月1日,区委常委、副区长庄木弟,区房土局长、区动拆迁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谢志音,新城公司总裁李俭,马陆镇党委书记赵明等出席委托动迁协议签定仪式。庄副区长主持会议并讲话。
委托动迁的范围和内容。一是嘉定新城中心区马陆地区总面积约为25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横沥河、南至希望路、西至马陆镇、北至A30。地块内共需动迁居民1207户(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二是完成目标地块范围内所有居民的动迁;地上和地下的建筑物、附属物及构筑物动迁等。
动迁工作时间进度。乙方应于2009年12月31日前完成目标地块的动迁工作,将符合交地条件的土地交甲方,具体分三期进行实施:
一期动迁范围为远香湖、东云街、伊宁路等基地,动迁完成期限为2008年6月1日至2008年10月31日。
二期动迁范围为:远香坊基地,动迁完成期限为2008年10月31日至2009年2月28日。
三期动迁范围为:委托范围内剩余动迁基地,动迁完成期限为2009年2月28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以上动迁地块安置有变动,以甲方口头委托为准,动迁期限双方另行商定。
委托动迁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后,并由区房土局长、区动拆迁工作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谢志音鉴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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