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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求助] [打印本页]

作者: minghuayouzhu    时间: 2006-5-27 14:18
标题: [求助]
做什么事老说我不对,老是指责,没有鼓励。
这样的生活要不要离婚算了?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6-5-27 15:59
离婚之后还打算结婚吗?
要是再婚之后情况还是没有改善打算再离吗?
作者: 宝贝兔    时间: 2006-5-27 16:05
轻易别说“离婚”二字,不仅伤了自己也伤了对方

婚姻必竟不是儿戏,因为生活中的琐事起摩擦是必然的,

但即使遇到不开心的事情也要想着对方的好,

如果不是原则性的错误,双方互相谅解点吧.

作者: 独孤    时间: 2006-5-27 19:37
楼主你也给她施加压力

让她将没件事情都作出作业指导书,你就按步就班执行。别忘记,需要她出书面的,否则不干。之后事情做的错不错让她自己判断。

替我带一句话给她(估计你没在她面前说过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我说出这些话的前提是:你确实还象个男人,并且发泄的实事求是。

离不离婚嘛,问万峰那家伙去……
作者: 牛仔酷    时间: 2006-5-27 20:55
我支持你,离吧,一个人过随你怎么做没人会说你的,你别到时觉得冷清就可以了

教你一个很简单的但是很有效的方法算了,首先你老婆指责你的时候你不要生气,一定要克制住,然后等你老婆开始大肆发表言论的时候温柔的对老婆说:我爱你。
如果你老婆还能继续指责你,给你个建议:离吧。
作者: Pitt    时间: 2006-5-27 21:09
原文由 独孤 在 2006-05-27 19:37:04  发表
楼主你也给她施加压力

让她将没件事情都作出作业指导书,你就按步就班执行。别忘记,需要她出书面的,否...


领导,你这是在布置工作任务呢,还是在调节家庭矛盾?

楼主如果真的有勇气,真的决定离婚的话,又何必在这里征求大家的意见呢?毕竟生活是他自己在过,酸甜苦辣也只有他自己得知...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6-5-27 21:33
也就是发发牢骚过过嘴瘾,不如大家都鼓励他离婚,看他离是不离
作者: minghuayouzhu    时间: 2006-5-27 22:40

        .............................

此贴由 minghuayouzhu 在 2006-05-27 22:50:34 最后编辑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6-5-27 22:50
怎么感觉LZ在说我呀
作者: 独孤    时间: 2006-5-27 22:55
啊欧……楼主不是8楼这位?

要是,要是有一种可能性……8楼的别追杀我……

和为贵,你们也和为贵:)

其实呢,我不是想破坏你们的团结,破坏也破坏不了的吧,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年纪轻轻,哪这么容易出问题呢。

小打小闹的,你们继续,磨合磨合运转起来更密切:)



此贴由 独孤 在 2006-05-27 22:56:06 最后编辑
作者: lixuer    时间: 2006-5-28 12:37
婚姻中没有谁对谁错,只有观点不同罢了,

多磨合磨合啊!

她老是指责你不对,那你有考虑过事实你确实对不对呢?
作者: minghuayouzhu    时间: 2006-5-29 16:16
好男儿站出来啊!

说话呀,讨论啊
作者: 风云再起    时间: 2006-5-29 16:23
建议你买红玫瑰回去哄哄你老婆吧。女人需要哄的。
工作家庭都是需要花点时间经营的,没有只有收获的幸福,也没有只有付出的幸福。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6-5-29 17:26
LZ明显是想拉赞成票,不知道是想拉“声讨你老婆”的票呢?还是拉“支持你离婚念头”的票?

你和老婆明显是沟通方式有问题,跟要不要离婚差得远哩。动不动就扬言要离婚,以离婚跟你老婆抗议示威,你也太幼稚啦。

婚姻、家庭就象一个小社会,它的一个好处就是让人可以锻炼良好有效的沟通方式,并且通过夫妻双方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对比来发现本身的沟通问题,以及文化、观念、信仰等差异。

当然长期无效的夫妻交流,会导致对对方的厌恶、不屑、绝望乃至要逃避放弃,离婚就是逃避放弃的一种。

如果你对你老婆还有一丝好感的话,那就不要轻言离婚。你可以把沟通和交流的主动权抓在自己手里。选一个好地方,选一个合适的时机,告诉她,她这样指责你(可能是不分清红皂白的指责),和经常性地指责,让你是多么地伤心,更是不自信了。当然对于她的指责,你也要客观地看待,是什么总引起她对你的指责?是不是你自己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还是她习惯性地轻视你,认为你象个长不大的孩子似的,只会闯祸,却办不好事?
也有可能你有一二件事办得不错,她却给你泼冷水。这时你也不妨幽默些,讲些有趣的话,让自己“破涕为笑”,不要把她的挖苦记在心上。我相信你也肯定挖苦和嘲笑过她的。别说朽木不可雕,她就那样了,你没法“救”她了。人大多数时候,是自己救了自己。

男人,代表着宽容和大度。再矮小的男人,只要他有一颗诚信、正直的心,一个宽容温和的胸怀,我相信,会征服女人的心的。

       

此贴由 小楼东风 在 2006-05-30 17:39:52 最后编辑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6-5-29 19:42
小楼,你真是善解人意.
就是不知道LZ是否能领悟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5-30 12:31
估计楼主永远开不了窍,他希望天下人都朝三暮四,天下大乱,才是揭竿而起的最好时机!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6-5-30 13:03
青云就是乱世英雄呀。


其实有的人天性多情,情感丰富,这不是他们的错。但如果他们的天性在后天不能得到控制和改善的话,那他们就会到处留情生事,惹出许多风流来。这样的人,顶好就不要结婚了。

作者: wjl    时间: 2006-5-30 14:13
LZ是南翔的,偶也是哦,可能偶认识你哦!
宽容!宽容!再宽容!
作者: wendywang    时间: 2006-5-30 20:55
小蓝MM,别把LZ吓跑了.
       

此贴由 wendywang 在 2006-05-30 20:56:02 最后编辑
作者: wjl    时间: 2006-5-31 10:24
LZ可能真被吓跑了,到现在也没出来。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5-31 12:04
原文由 小楼东风 在 2006-05-30 13:03:10  发表
青云就是乱世英雄呀。


其实有的人天性多情,情感丰富,这不是他们的错。但如果他们的天性在后天...


我是英雄,如果我生在古代,我就是一个人见人爱风流倜傥无所不能的楚霸王!
作者: HOGWARTS的猫    时间: 2006-5-31 12:09
人贵自知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5-31 12:22
说的是呀,好象有点贬低自己了哦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6-5-31 13:14
呵呵,你也不举个吉利点的例子。
楚霸王虽然神勇盖世,又有美人相悉,但是他英年早逝!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5-31 13:17
我喜欢爽,来的快去的快,男儿本色
作者: 欢乐英雄    时间: 2006-5-31 19:07
离婚协议书(参考格式)

  男方: 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女方: 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双方经过充分考虑、协商,现就离婚问题达成协议如下(简述双方离婚的原因):
  
  一、双方在感情上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因此,双方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是否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二、明确子女的抚养归属权及抚养费(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的负担,并写明给付上述费用的具体时间、方式。在抚养费条款之后,还应当就非直接抚养一方对子女的探望权作出时间、地点等明确具体的约定;
  
  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含房产、物业、电器、家具、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现金存款、有价证券、股权等);
  
  四、对债权债务的处理(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的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承担的具体处理)。
    
  男方:                   女方: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律师忠告: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后平静生活的基础,暂时的伤心、冲动、疏忽可能会给双方日后生活埋下不稳定因素,甚至事后追悔莫及以至诉讼到法院。通常情况下双方法律知识有限,不清楚自己享有的权利,更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避免日后的纠纷,建议双方在达成离婚协议前或协商过程中,尽量了解相关知识,向有关专业人员或者请律师咨询,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请专业人员或者请律师帮助双方起草协议书。


************************************************************

民事起诉状(离婚用)

                 民 事 起 诉 状

原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XXX(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与被告离婚;
  2、儿子(女儿)由原告(或者被告)抚养;
  3、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婚姻状况。原告和被告经人介绍于XXXX年XX月相识(或自己相识恋爱),XXXX年 XX月XX日登记结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男(女)孩,取名XXX。

  离婚理由。婚前基础怎样、婚后感情如何,为什么提出离婚请求,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发生纠纷。是否经过法院、单位或其他组织调解、处理。如果有第三者应提出证据,说明感情破裂的程度,是否分居,分居的时间等。
  
  具体要求。向法院表明对婚姻关系的明确态度及对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财产处理问题的意见。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手写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结婚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公房租赁凭证(复印件)、财产清单


       

此贴由 欢乐英雄 在 2006-05-31 19:11:09 最后编辑
作者: 蓝熊    时间: 2006-5-31 23:42
明显说明你们之间缺乏沟通。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6-6-1 09:44
26楼的,你可绝呀。
LZ:那些文书,轻易不要拿出来用。

唉,要是我们嘉定有个婚姻咨询公司就好啦。

作者: 病人言轻    时间: 2006-6-1 09:48
依病人看当改成“说得快忘得快”,项羽垓下自刎乃是无奈之举,蝼蚁尚且偷生,人岂有不惜命乎。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6-1 13:20
人死了之后才后悔,所以现在世上冤魂比较多
作者: 小楼东风    时间: 2006-6-1 13:28
青云:死人怎么个后悔法?
不过既然你生时不悔,我就支持你要做项羽。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6-1 13:56
死人怎么后悔我怎么知道,你去问死人去!

我做贾宝玉
作者: 欢乐英雄    时间: 2006-6-1 21:27

谁也不是天生就能过好婚姻生活的,这是一个共同学习、共同鞭策、共同启发、共同进步的过程。理解、忍让、宽容是婚姻生活之蚌在磨砺、修炼自我的过程中孕育的珍珠,它只存在于真正懂得珍惜婚姻的心灵里。

夫妻在感情要好的日子,双方关系如胶似漆,渴望在一起的感觉自然强烈,他们有能力及动机愿意为所爱的配偶负上责任,互相向对方许下终生不渝的承诺,不离不弃,毫不保留地接受配偶的一切,包括对方的优点及缺点,而承诺的对象是整个「人」,原原整整的一个人。

在感情一般的日子,婚姻生活平淡如水,彼此的关系欠缺火花与激情,这时我们便要对婚姻许下承诺,因为我们暂时只有能力及动机对「关系」负责。我们珍惜婚姻这段终身厮守的男女关系,亦致力重燃婚姻中的火花与激情。

最后,在双方关系呈紧张、冲突、角力及危机的婚姻低潮日子,我们只好为自己对配偶许下的「诺言」负责,就是对承诺许下承诺,这份决心,提醒我们不要轻易放弃,并再次紧扣着夫妻的关系,使二人一起共渡难关,跨越危机。

不同阶段的婚姻关系,需要不同层次的承诺去维系夫妻之间的情与爱,有人在不如意的时候选择离开,有人却愿意持守一生。电影带给我的启示就是我们不要忽略夫妇关系中的美,不要轻易忘记婚姻的情爱,因为我们当初决定结婚时,就是因为我们是相爱的。

婚姻是夫妻双方的,所以需要营造平等的气氛,错误的思想基础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要原因。婚姻的双方应互相尊重,需要沟通和理解。每一次肆意的伤害可能会换来一方暂时的满足,但是却会动摇婚姻的基础。婚姻一旦受损即是不可修补的,它会在你的思想深处牢牢地扎根,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勾起久远的、似乎已经忘却的回忆。

珍惜你的婚姻,爱护你的家。


作者: 爱丫丫    时间: 2006-6-2 12:20
 结婚是错误,生子是失误,离婚是觉悟,再婚是执迷不悟,再离是大彻大悟。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6-2 12:26
请问丫丫同志现在犯错误了没有?
作者: fenger    时间: 2006-6-2 12:33
原文由 爱丫丫 在 2006-06-02 12:20:05  发表
 结婚是错误,生子是失误,离婚是觉悟,再婚是执迷不悟,再离是大彻大悟。

(哈哈大笑忘了发言) 未婚是什么误(悟)?
       

此贴由 fenger 在 2006-06-02 12:36:22 最后编辑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6-2 12:43
估计是一堆误
作者: lixuer    时间: 2006-6-3 12:32
原文由 欢乐英雄 在 2006-06-01 21:27:48  发表

谁也不是天生就能过好婚姻生活的,这是一个共同学习、共同鞭策、共同启发、共同进步的过程。理解、忍让、...


是你自己写的还是哪下载的呀
??

作者: minghuayouzhu    时间: 2006-6-3 12:38
谢谢各位了,谢小楼!!!!!!!!!!!!

wendywang ,wjl:

我会吓吗?  不过是有点忙罢了!
作者: 知足长乐    时间: 2006-6-5 13:19
我是不赞成离婚的,要么就不要结婚!
正常的两个人之间因该是可以慢慢影响、磨合的,除非你们两个中有一个已经无法承受现在的生活,不过离婚后要么不再结婚,结婚的话可能还会有这样那样的情况。总之,男人要自强,要担负起照顾她的责任!
作者: lixuer    时间: 2006-6-6 13:48
知足长乐:顶!
作者: 青云    时间: 2006-6-6 19:24
财富是唯一的道理
作者: wjl    时间: 2006-6-7 08:30
33楼可能是民政局工作的吧?!
作者: 知足长乐    时间: 2006-6-9 15:55
lixuer: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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