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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200 回复:3 发表于 2004-3-21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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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3-18 09: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出去走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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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欢出去走走,真的,尤其是套着家里穿的旧裙老衫,门一拉就跑下楼,挑条街小车稀的折路子,晃悠悠一径遛过去,真好。
街,的确不能选大了--大了就免不了车飞尘扬,扑得我一路到头没个安生,稍不留神还有性命之忧,弄了个风尘仆仆、小心翼翼,虽说也不失为一种“生趣”,但那是属于上下班或逛商场途中的生趣,不该让散步时间也一个样儿--全都成一副眉眼了,还要这散步来干什么?人,多不得,却也不能没有--三三两两几个走的、三三两两几个闹的、三三两两几个打堆的、三三两两几个坐门口的,配以素色道具若干,像什么孩子舔咬的棒棒糖、女人斜挎的包,最好还有老茶馆门口那种人手一钟的盖碗茶,寥寥几笔,味儿就够了--当然,偶尔来些个大红大绿喧哗
而过的,倒也提色,可是不能多了,多了就乱了本色,把个清静小街打扮得花枝招展,让过路人全都修成红男绿女,这散步,便又和平时逛大街没有区别了;衣服更不能弄考究了--这一考究,就难免招得怜惜,一怜惜,自然要顾这顾那,惟恐脏了破了,搅和了这份精致,千小心万小心的,人就怯了,心头一怯,步子也就拘谨了,步子这一拘谨,一场散步也就算完了。就这样,荆钗布裙地胡乱走着,就这样,旁若无人地径自走着,不要遇见熟人,不要撞上促销,不要接到呼叫,就这样,自由地、散漫地、深灰浅灰地一直走--走近飘落的钞票,别忘了
弯腰捡它起来,一伸手递给怯怯的小学生,用眼神示意对方下次当心点儿,当然,也可以略掉那眼神儿,笑笑走开,让人家自己去琢磨,倒也省事;走过年轻力壮的乞丐,别心软,专心专意走自己的路去,任由他怎么哭天抹泪或指天骂地,都不要理,只管视若无睹充耳不闻地走开去,然后在第五百零八步上淡淡地升起一种名叫“我变了”的滋味,继而带着一个或浓或淡的名叫“为什么”的问题,越走越远;走到一个平日里从不破例的岔路口,别犹豫,走那平时不试的一方去,沿着它,绕绕地绕绕地穿行,直到一条素昧平生的小河边--是弯弯的、没有完整堤岸的、野的那种,不像府南那种惯坏了的妩媚娇柔。沿着河,走走走,一边走着看着河这边人来人往的长菜市和河那边绿的黄的棕的长枝瘦树,一边问自己的影子:“这是哪儿呢?这人怎么就那么闲呢?那树怎么就这么招呢?这一边,不正是纯中国的菜市场吗?可那一边,不正是好些欧洲油画上面的吗?我平时都在忙些什么劲儿呢?这么一个好地方,怎么竟这样冷落了呢?”再走再走,就不要那么展眼四望了,因为这一望就免不了要望见那标在桥头上的名字,这就在无意之间被动地知道了这河原来叫做什么“踏水河”,这一知道便不禁要嫉妒了:怎么人家就那么会起名字呢?这么简洁明快的名字,我怎么就掐了一路都没有算出来呢?不过这也不过是一忽儿的事--散步嘛,为的不是喜,也不是忧,更不是争风吃醋,统共图的就是个闲适,要清,要软,要淡,过多地惊了妒了,哪还有散步的味儿?“复前行,欲穷其林”,一直穿过了那个菜市的热闹,接近一家石光水色的幼儿园,别胡闹,走过去,听听孩子们唱唱笑笑,也就罢了,继续这一趟不系之行,不要再打扰人家--毕竟,此行的目标在源头。再往前,前方
展开一块突发奇想的平台,台子宽大而平,上面有孩子跳,有老爷子立着说话,还有几个松挽着髻的媳妇儿,谈笑着,伺候着千百年岁的晒衣竿儿......不,不要再往前了,因为夕色转暗,柔波里圆润的橘红也已经散成千片万片,笑笑地径向西方隐去了--那是自然间神的速度,无论它东来西去,都不是我们这种肉体凡胎所追得上的。人自有人的日子,跟河不同,跟日不同,便没必要跟它们没黑没白地瞎混,于是但凡比夸父聪明些的,到这会儿,都不陪了。那么就走吧,转过身,抬起脚,在夕阳河水的目送下慢悠悠走回家去,走回家人的微笑中去,走回丰盛的晚餐中去,走回明天的工作中去,走回风尘仆仆中去,走回小心翼翼中去,走回无论太阳月亮还是花草树木都求也求不来的人的日子中去。
走,慢慢走,当然,也可以急急忙忙甚至带着小跑地走走走,只要乐意。据说有很多好诗好画就是这么滴滴答答走出来的,某些新兴产品就是这么反反复复走出来的......甚至于万里长征,不也是这样一步一个脚印量完的吗?不过,如此联想,可就扯得远了--那一列出类拔萃的人物,自然是步处留金,但老实说,在我这儿,这一系便是空话了--我算哪门子才人来着?哪里是晃晃荡荡就出得了如许灵感的?走,无非是我的习惯、我的偏爱、我的......不可救药的毛病而已,只要我活着,能动,就永远也止不住要出去走走。就算我哪天真的在晃悠之中“得
了”、“成了”,那也绝对不能把我的走走遛遛等同于竞走健将或背包英雄,我,大不了也就算个阿甘--没有打算在这种时候干出什么来,不过就是出去走走。
忽然想起一位得道老僧闲来在崖边静立,人问:“悟道欤?观景欤?”皆否,结末的答案只是,人家无非就是在那儿站站。就这么一段故事,竟也录入经典,蒙幸于百家千史的褒贬揣评--有时候名人的确是值得同情的一类:名人可以保持沉默,但名人一旦开口,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作为呈堂证供--其实即使保持沉默也没用,因为这沉默也自有漫天花语的潜质--谁让它是名人的沉默?很庆幸我不是什么名人,真的,至少粗衣旧裤的游走,永远是我闲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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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04-3-18 13:13:08 | 只看该作者
漂亮文字都是这般,起初看有点混沌外加偏枝甚多,细细把玩方知中间好处,言物言它言景言事什么都能扯点,修饰上的功夫也绝对到家.看似洋洋大篇,读来还恨短,还恨那磨坎的味儿,先一酸后一辣,倾仰之间,那不留情面的嘴壶就滔滔不绝的嗑牙,好在俺不是北方人,否则这面条子砸过来,我准儿没命.
此篇乃"温吞水"模式的好文章啊!提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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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4-3-20 00:43:2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一种心境..
我也时常出去走
而且特别喜欢一个人出去走
在晚上..

那段时间里
可以想很多东西
也可以不想很多东西
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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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4-3-21 11:38:35 | 只看该作者
离开了校园,

没有了一直陪在身边的男友,

忘记了多久没有出去走走了,

这些天,被工作压混了头脑,

好像出去踏青,

趁着这绵绵细雨········


       

此贴由 柳叶三月 在 2004-03-21 11:39:10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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