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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讨论]关于同性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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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鬼罂粟
时间:
2003-11-14 20:00
标题:
[讨论]关于同性之爱
一种视点--关于同性恋问题(起始时间0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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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0/12/06 11:53 新浪文教
新浪网友:白开水一般的笑容
在中国同性恋虽然是一个弱势群体,但是普遍来说中国被认为是一个同性恋天堂,这种观点往往是在华的外国人的看法。因为在中国至今没有为同性恋制订任何的法规,哪怕仅仅找一条也找不到。
我试图在此提出一种另外的视角。我觉得一直不会有一个同性恋在我身边出现,中国的同性恋者是如此地隐秘、如此地小心翼翼,除非他们非常容易地发现你也是一个同性恋者,否则他可能一辈子也不会向你披露他的身份!而当我一天一天非常正常地生活的时候,你身边跟你非常熟悉的一个哥们突然对你说--“哥们,知道吗?其实我是一个同性恋者,我想了好久决定告诉你。”这个时候我会怎么样呢?“OK。没有问题啊!这个很正常!这个是你的私人事务啊!”我想我会这样说……当然因为这个时代广泛地涌出的这么一个熟悉的词汇和概念,我们不会对这个朋友的存在和他的倾向提出任何意见。但是这个朋友说的是这样的话呢?--“哥们,我想了很久,我一定得告诉你。我是一个同性恋者!而我说出来的原因是,我如此爱你!”,或者他在此同时对你开始你并不情愿的一系列行为,这个时候我想我无法回答任何东西,也不知道该怎么去做。这个就是我对同性恋者的理解吗?
大多数的人无疑是接受了这样的一种现实--同性恋是存在的,甚至我们完全不用为这个问题而耗费太多的口舌去讨论。我想更多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没有受到任何的干扰,我们存在着,他们也同样存在着,他们的生存轨迹跟我们平行而且将永远平行下去。中学的几何书籍第一个次揭露的真理就是“两条不相交的直线就是平行线”。
这样的一种态度并不代表你或我接受了同性恋者的一切,而是我们是麻木的看待他们的一切。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并不能因为我们的漠视而改变或者理直气壮。在酒吧里现在已经开始了在中国鲜为人知的同性恋化装party,酒吧的所有者(我并不知道他是不是一位同性恋者),而我问到这个问题时他的理直气壮也是我没有估计到的,也许他在国外呆的时间比较长而习惯了国外的普遍观点而已。
我的另一个同性恋者朋友在一个跟我6小时的畅谈以后,我深深被她的悲剧个人情感经历所打动,甚至我会为她的感情而哭泣。这种感情在当事人描述出来的时候同我们所熟悉的任何一种凄惨的爱情悲剧没有任何的不同!同样撕心裂肺同样让叙述者在表达的时候哭泣不已!被拍成电影“东宫西宫”的“似水柔情”更多的是表达一种戏剧内在的冲突,我们感受到的语言或者视觉刺激和愉悦更多是语言或者行为视觉效果本身所带来的。而中国这种同性恋天堂的尴尬地位也还将存在很久。
PS;关于同性恋病态说的一点讨论资料:对于精神病学传统观点的批评,都被六十年代兴起的同性恋运动加以充分利用,这点并不令人惊奇。由于职业界内部有关同性恋的看法发生了分裂,同性恋活动家就能够争取那些具有相似观点的专家来为自己说话。在社会与政治斗争中,专家们可以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成为同性恋者的盟友。至于对同性恋病态说的质疑是否应该来自精神病学领域,这一点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研究带有科学──抑或社会科学──色彩,这就比那些疏松的研究更具说服力。同性恋运动对常规观念提出了挑战,而这些研究正为这种挑战提供了理论武器,因为它们以科学的名义摈弃了同性恋病态说。对于那些已经接受传统精神病学有关“同性恋是一种疾病”的同性恋者来说,活动家们现在可以提供证据,说服他们接受自我。对于整个同性恋社区来说,科学证据的存在使同性恋运动可以向精神病学界提出控诉,谴责他们违反了研究的客观性。这些证据有力地动摇了精神病学界自以为是地以科学的代言人自居的权力。
此贴由 鬼罂粟 在 2003-11-14 20:48:11 最后编辑
作者:
忘情血狐狸
时间:
2003-11-14 20:08
每一个人都是值得尊重和同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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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10/21 15:23 新浪观察
新浪网友:years1228
今日看罢《对同性恋的道德批判》一文,感触颇多,竟不相信这是一片出自心理咨询学者之手的文章,然这又确是事实。在他的工作中,我确信他是本着一名医学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良知去工作的,也许是一名很好的一生。他在这里的话也确实象一名有着良好素养和知识的人,也代表着很多社会人士的看法,但却未必公平(也许这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公
正。
道德到底包含哪些,在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如你所说现在我们已经抛弃了许多传统道德观念中腐朽的东西,比如男尊女卑、女子三从四德等,可是谁就敢说我们现在的道德就已经非常完善、完美了?谁说在同性恋者心中就没有道德观?相反,同性恋者比多数人有着更敏感、细腻的感觉,更富同情心,更能理解别人(也许有的人有要说话了——那是他们更希望别人理解他们,可是,不管如何,难道世界不正需要更多的理解吗?更多的理解难道是件坏事儿?!)同性恋者心中也是有着道德伦理的!因为同性恋并不是有违道德的!
说来说去,该文作者似乎都在讲要克制自己的私欲,这完全正确,但是作为一个人的正常的生理上的欲望算不算私欲?如果是,那么作为所谓“正常”的异性恋者们的生理上的欲望是否也应该克制,也就是象古代封建社会所说的人性交就只能为了繁衍后代、生儿育女(这难道不是倒退到愚昧无知的封建时代?),那么现在人们(包括专家学者和那些高尚的人士)所提倡的享受性生活都是不正常的,都是自己的私欲,都应该克制的?现中国提倡只生一个孩子,好了,大家每个人一生中婚后就只性交一次吧,生完孩子后你们什么也不必做了,每天晚上夫妇相拥而眠足已,这样才是你们所说的高尚的纯粹的人吗?!
“对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农村里一字不识的老太太,同志们不能、也没有权利骂他们无知,他们是站在道德的角度对你们进行批判。”我记得,曾几何时,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农村里一字不识的老太太站在村口大骂:“毛发,父母所给,岂能革掉?剪掉辫子成何体统!”他们也是站在道德的角度对你们进行批判的。很多历史在重演,只不过演员们在不断变化之中罢了。
对于作者的所谓的“正题”,看似言之灼灼,然则与他自己的生活相悖:
1、对于生殖(或者说繁殖),一个人的一生不能仅仅为了繁殖后代,你也是,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在做,比如学习,比如工作,比如与你的爱人做爱。
2、对性冲动无法控制:你不是同志,你怎知同志们的辛苦与无奈?几乎所有的同志们都在痛苦的忍耐和煎熬之中,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家,没有一个主流社会认同的环境,没有一个能长相斯守的爱人(社会所逼),你活得辛苦还是他们?你有你爱的人,能组成一个幸福的家,他们能吗?能吗?!你能对着你的老婆禁欲终生吗?你不能,主流社会的人不能,同志们也一样不能,即使他们更辛苦。姑且原谅你的浅薄的“变态的性冲动”的说法,但是让不喜欢异性的同志们去和异性生活无异于让你们去和你们不喜欢的猪、狗去做爱(原谅我的粗鲁),你能接受吗?相信你不能。
3、“同性恋文化”本来就不能算是一种文化,就象异性恋一样,根本没有“异性恋文化”一说。如今的同性恋现象浮出水面,只能说明人类社会在不断进步,不断多元化,更加人性化。这就是“人类道德发展的退化与堕落”?人们常常提起“人性关怀”、“情感关怀”,可你们能关怀占人口5%的同性恋者们吗?能关怀他们的感情生活吗?你们做到了吗?
还记得前些年对“手淫”的看法的转变吗?很久以前无论社会还是医学人士,都认为手淫有害健康,是道德不健康的,必须克制的(哈哈,不知道你在青春期的时候有否手淫过,还记得吗?统计数据:98%的人手淫过),可是后来医学专家们终于指出:适度的手淫无害健康,不必强行压制,否则反而会有损健康。现在逐渐露出冰山一角的同性恋现象与那时的情况何其相似。
关于个别同性恋所说染上艾滋病后会传染给更多的人,相信绝大多数同性恋者时为之感到耻辱和羞愧的,为人所不齿的。但是这样的念头难道就只有同性恋者才有的吗?早在80年代艾滋病传入中国的时候电影电视中的女主角不就是身患爱兹却拼命传染给更多的人吗?那时的调查当中不也有人声称如果自己患上爱滋,将会传染给更多的人吗——他们就是异性恋者阿,当然他们传染的对象几乎都是那些道貌岸然的所谓正常的异性恋的嫖客们。异性恋人群中也有这种现象,是否也应该提倡反对异性恋?是否也应该撰写一篇名为“反对异性恋的道德批判”?无论同性恋、异性恋,大家都不要恋了,人工授精,生下后代完事儿?
我们知道,无论同性恋、异性恋,当中都会有一些害群之马,可能异性恋中为数更多,多得多,婚外恋、嫖妓、同床异梦、……太多了。现如今中国家庭之中有多少家庭是真正幸福美满的?!看看现在的离婚率,那还只是感情不合的家庭之中的少数,大部分感情不合的家庭还在维持,还在煎熬,这样的生活难道就算“正常”?压制同性恋者的性取向,让他们与异性结婚,且不说是否在把他们往火坑里推,但是这个家庭,将来难道不会出轨、给对方也给自己带来无穷的伤痛?从此社会之中又多了一个不幸的家庭!
说了这么多,很累,爱一个人竟然需要做这么多的解释、争论,悲哀,同志们的悲哀,异性恋的悲哀,社会的悲哀。
说这些话,并非想提倡同性恋,只是希望让这种并不妨碍他人的自然的本性的感情能够不再遭受更多的非议和误解,让我们都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包容,多一些人性的东西。言中有些过于偏激或者伤害上文作者和广大读者的地方,还请原谅。
对了,我就是一名同性恋者。手淫过了那么些年才被得以认同、理解,同性恋在国外过了这么长时间才得到承认,在中国,我不知道还要等多少年,我不知道我还能否等到那一刻的到来,如果等不到,我做我的同性恋者找我依恋一生的爱人,就算等不到找不到,那么我宁愿孤单一人走完这一生也决不结婚,不想为难自己,更不想伤害一个无辜的女人——每一个人都是值得尊重和同情的!
作者:
阿宝丫头
时间:
2003-11-14 20:08
电脑中一直有一篇演讲稿
特别找出来
与大家一起分享
——对同性恋问题的思考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谁来听我的声音》。首先,我想请问在座各位,有谁知道“Homosexual”一词的正确含义?或许换一种说法——“Lesbian”或“Gay”,大家就会明白吧?(评委脸色发青,众人窃窃私语)
“Homosexual”一词的含义是“同性恋的人”,而“Lesbian”和“Gay”又分制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一般意义上的同性恋者指的是“区别于异性脸者和双性恋者,只对同性产生兴趣和发生性行为的人”。在当今社会,同性恋虽然还被所有人认同和接受,但却已经成为了一种隐性的社会现象。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杜绝这一现象的存在!具美国权威社会杂志调查报告表明:全美人口中同性恋者的比例约为26、7%,而曾有过同性恋行为的人更高达42、6%!就广州市而言,具不完全统计,也有至少6~10万的同性恋者生活在我们这个城市中。这充分证明了,同性恋问题,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同性恋者,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口哨)
在今天,虽然已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并接受这样一种曾被认为是罪恶的性取向及生活方式,但仍有相当多的人无法以公平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问题!关于同性恋的起源,我现在就不在这儿讨论了,在《同性恋亚文化》一书中有关于这一问题的详细论述。而连《圣经》和希腊神话中也有关于同性恋最早期的记载。
有人以为,同性恋是一种由西方国家传入的腐朽生活方式,是一种堕落的资本主义思想引起的道德沦丧!其实不然,同性恋问题在中国历史中的记载也并不鲜见。从权威的历史专著《史记》到民间小说《聊斋志异》甚至《红楼梦》一书中皆有记录。这就证明了,同性恋问题是早就存在于中国社会中的!
有人或许会说,“文学创作不足以作为历史凭证”,那么,较为人知的历史事件则发生在早有详细历史记载的西汉年间。在西汉的整个时期,上至高祖,下至哀帝,都有宠幸男臣的嗜好。尤其以哀帝刘欣与大司马董贤的断袖倾国之恋最为著名。虽然历代史学家多有把此归于帝王恶好,宫廷污秽,甚至政治争斗一类。但不管那一种说法,都不能掩盖这样一个疑问:究竟是怎样一种感情,让贵为一国之君的刘欣为董贤清晨断袖?只是单纯的好美色吗?仅这样一种欲望上的维系,可以让哀帝在临死前作出玉玺相赠的决定吗?仅这样一种生活上的依附,可以让年仅双十的董贤作出自尽相随的举动吗?这不能不让一贯批判同性恋这样一种感情的人深思背后的原因。
在中国,同性恋兴盛的年代有三:西汉、五代十国、明清。而在西方国家,中世纪的文艺复兴时期以及十七、十九世纪也是同性恋兴盛的时期。当时的宫廷贵族、上流社会中同性恋之风盛行,且有很多的著名人物也是同性恋者。当然,我今天并不是要在这里振臂高呼“同人无罪,耽美万岁!”(同人女窃笑,其他人一头雾水,糟糕),我只是希望在座各位了解,同性恋现象有着深厚的历史根源与社会背景,我们现代的人不需要以看稀有动物的眼光来看待同性恋者。
当历史的长河流淌到了二十一世纪,今天的人们对于同性恋这一问题已有了新的理解。具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同性恋产生的因素分为“先天”和“后天”两种。先天性同性恋者以为生理上的原因,产生一种属于“性取向错位”的心理障碍,这并不是个人的意志可以加以控制的,也不能简单粗暴地把它划入“性变态”的范畴。这完全属于一种人体生理问题,根本不能归为道德问题来加以鞭笞!
而后天形成的同性恋者,在其成长经历中受到不可知的外界因刺激,因此诱发了体内的同性恋倾向,成为同性恋者。对此,我们同样不能随意加以指责和干涉!每个人体内都或多或少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并每个人都有可能因未知的事件引发这种倾向,而转变为同性恋者。所以,我们不应该把同性恋者由社会人群中抽离出来区别对待!
未来的事情不可预知,谁又知道我们在场的各位中有多少是同性恋者,而又有多少人会成为同性恋者呢?(众人大哗,差点拖鞋与水壶齐飞,鸡蛋和番茄同下)在我认为,今天的社会是一个提倡人权、民主、自由的社会,生活在我们中间的同性恋者也理所当然地享有一切平等权利!只要未触及他人利益,我们就不应该对选择这一生存方式的人横加指责和干涉,否则,我们就是在侵犯他人权益了!(声色俱厉,实则心虚)
在当今社会,仍有相当一部分人反对并歧视同性恋者,尤其是在传统文化影响深远的中国社会,同性恋者所享有的自由较之西方国家更为有限!其实一部分人反对同性恋的理由,不外乎缘自于传统道德观念的影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排斥、孤立心理;对爱滋病的恐惧心理等。
中国传统道德中的儒家思想虽然深刻地影响了我国数千年,但到了今天,其隐藏的压迫人性的方面,却与当今时代个人追求自我、提倡个性发展的趋势相抵触,因而碰撞产生火花。在这里,我并不是要否定中国的传统文化道德,只是在现在这样一个文明开化的时代,我们应以更具时代性和世界性的眼光来看待这一问题。传统道德中对文化的压抑不应得到固执的提倡!仅以一种旧道德来规范所有人的行为,可以说是一种不科学、也不文明的做法!
其次,人们都或多或少会有一种“随大流”的心理倾向,对不属于大多数的少数群体有不自觉的排斥心理。主流的观点会影响个人对事物的看法,人们总不由自主地依附主流意见,把自己的看法调整到和多数人一致的水平。对于同性恋问题也是一样的,当社会上大多数人都反对同性恋时,个人的意志会不由自主地依附这一观点,即使有人心中并不认为这样做有充足的理由。这也就是说,当有一天同性恋作为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被普遍接受时,原本反对同性恋的人中或许会有相当大一部分会转为认可、甚至支持的态度。既然如此,我们就不应该把多数人的意志强加到少数人身上,强迫他们以压抑真实感情或改变生活方式来迎合大众。(女评判:我呸!你在说 我吗?)
再有,在爱滋病夺取了越来越多生命的今天,人们在恐惧疾病与死亡的同时也对同性恋大加指责,以至于在说到爱滋病传播途径是,人们总不忘加上“同性恋”一条。在这里,我想指正这一说法的错误之处——同性恋并不会真正导致爱滋病的传播,性滥交才会!同性恋者本身并不会成为爱滋病的来源,真正易传播病毒的是性滥交者,并且不分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当然,由于在同性性行为过程中较异性性行为更易产生伤害,所以容易导致爱滋病病毒通过血液感染,这也是事实。因此,我在这里强调我所支持的是正常的同性恋活动,但并不包括为寻欢作乐而进行的滥交!(男评判:我倒!!这女人怎么连这都说的出口?!)
我们应该看到,当今世界的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在越来越宽容。西方一些国家及地区,如巴西、瑞士、荷兰、加拿大和美国的一些洲等都从法律上确保了同性恋着享有一切和普通人平等的权利,包括就业机会和婚姻自由。在每年都举行的美国洛杉矶同性恋大游行中,数以万计的同性恋者和他们的家人朋友,以及普通市民高举标语走上街头,用这种方式来支持他们的选择。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游行队伍中,高举“My son is a gay , but I’m proud with him!”标语的母亲时;当我们看到一对对手牵手,面带幸福笑容的同性恋人时,我们还能够理直气壮地指责他们是选择了错误的生活方式吗?就连美国的前任克林顿政府也颁布了允许同性恋者加入联邦军队的法令,这充分说明了平等看待同性恋问题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进步,是历史发展的趋势!(观众目瞪口呆兼深觉有理)
在我国,由于受到传统道德文化和社会发展程度的制约,还无法想西方一些国家那样,不同性恋行为完全合理化、正常化。中国现今的法律也缺少对这一问题的条文规定,以至产生了一种法律上的空缺,这我国立法工作将来要注意的。(法律老师抓狂:¥·##%…………TMD!!)
今天,我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在这儿作这样一场演讲,其目的就在于提醒人们,应对同性恋问题抱有正确的态度。我在五年前第一次接触到这一问题,我很庆幸自己从一开始便是用一种公正的、积极的态度来看待!我也不怕今后会有人质疑我的心理,甚至用怀疑的目光来看待我的思想。因为我不会否认自身所隐藏的各种未知倾向,也不会硬要为自己的将来设定一个符合多数人眼光的方向!对于同性恋者,我主张以更宽容的态度和平常心,看待他们对感情的追求,毕竟,他们所选择的是一条不一般人更加艰难的道路!请所有曾歧视同性恋的人多一分理解吧!静静倾听一下他们的声音,或许你会发现,在那不同的身躯下跳动着一颗同样渴望真情的心!也请所有在这种感情中苦苦挣扎的同性恋者勇敢地抬起头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谢谢大家给我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让我可以在这儿发表自己的观点。说实话,作这样一个演讲对于我来说是相当不容易的,所以,再次感谢各位的倾听,谢谢!
作者:
鬼罂粟
时间:
2003-11-14 20:19
我不知道算不算一个资深的同人女?
从初中开始,便对同性之爱饱着肯定与支持的态度,并非只是单纯的受南大人的《绝爱》的影响。只是单纯的觉得,只要是认真相爱的,便是可取的爱情观,无关性别。
一个G的朋友曾经在迷茫的时候问过我:是不是他们这一群,注定得活在社会的阴暗面?
同性恋,特别是男性同性恋,千百年来被视为罪恶与犯罪,受到教会与社会的谴责、唾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希特勒第三帝国时期,戈培尔大骂同性恋是天生的骗子。很多同性恋者被关进监牢、集中营,甚至被杀害。
其实我一直觉得:同性也好异性也好,有多大的分别,我是说在感情上的,我实在没看出来。二个人的事情和他人无关。
我国同性恋由来已久。就我所知道的情况来说,有史可考的同性恋在公元前就已经存在了。据<史记>“樊绛灌列传”记载,汉高祖刘邦有一次称病不出,接连十天不理朝政,并且交待任何人不得进见。大臣们急坏了,但没有办法。后来,樊哙,就是从前赊狗肉给刘邦吃,后来在鸿门救了刘,做过刘邦的“舍人”--相当于现在的生活秘书--,又娶了吕后的妹,做了刘邦的连襟的那个樊哙,带头闯进禁宫,面见刘邦。其时刘邦正躺在一个“宦官”的大腿上,悠哉悠哉“享受”呢。樊哙痛哭流涕,说我们一起打江山的时候,何其壮哉,如今你却这个样子,况且,你忘了赵高的故事了吗?于是刘邦大笑,坐起来,又上班去了。司马迁在刘邦的孙子手底下干活,当然讲话要隐晦一点。即便如此,我们还应当从这段话中看出一点端倪的吧。如果赵高不是同性恋者的话,那么刘邦肯定是中国有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同性恋者了。然而樊哙说“赵高故事”,以此来劝戒刘邦,可见赵高与秦始皇之间,多少也有些干系的吧。但这种干系,仅限推测,无据可考。但就算如此,同性恋在中国也可以算是渊远流长了。所以,对于同性恋,其时也有许多知识要我们去了解的。
此贴由 鬼罂粟 在 2003-11-14 20:20:30 最后编辑
作者:
会上吊的少女
时间:
2003-11-14 20:57
爱,不分性
作者:
阿宝丫头
时间:
2003-11-14 23:50
犹记得买的第一本耽美上面写着这么一句话:献给所有喜欢男孩子喜欢男孩子的女孩子
同性恋,自古背负骂名。红颜尚被称为祸水,何况是断袖!
只是因为爱,只是不小心爱上的那个人是同性。如此简单。
《暗之末裔》中,三溪老师问麻斗:为何神要禁止同性恋?
麻斗说:神赋予了所有人类存在的意义,你也有,我也有,这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有其存在的理由,都是为了产生一些未知的事或物,同时也是为了延续下一代的生命。但同性恋却什么都无法产生,所以神要禁止这种完全无用的行为。
什么是有用?什么是无用?两个相爱的人,给予了对方温暖和慰藉,他们的相知相守,有些比异性恋们更坚贞!因为,社会告诉他们,他们的爱来得不容易!
十字架,横线是爱,竖线是罚。神之所以要在“爱”上加上一柄利刃,乃是因为人类有了爱,便会有罪。爱与罪乃是一体两面,密不可分的。——取于《绝爱》
为何,我们无法做到宽容和平等视之?
作者:
Joey君
时间:
2003-11-15 08:35
我们不应该歧视他们,但这是我们的本能反映
作者:
showmers
时间:
2003-11-15 10:03
龙阳之好,断袖之癖。大凡这样的人对于美貌追求过甚
聊斋,红楼……数不尽之描绘,也滋养成一种社会暗流心理
别人乐此不疲~~不想说了
作者:
secreteye
时间:
2003-11-15 22:13
同性的恋爱跟别的爱情没什么分别
在中国古代,同性之恋比异性之恋更为神圣
作者:
漂浮爱情
时间:
2003-11-16 12:37
这辈子我爱上过一个人...
作者:
ILOVEVIC
时间:
2003-11-17 19:41
我现在就爱上了一个同性恋
他对我也有感觉的
但是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始终不能接受他不属于我一个人
他既想要我也想要那个男人,我要怎么办?
作者:
kat
时间:
2003-11-18 10:14
支持他们,凭什么不让人家相爱!!
同时也支持同性恋家庭抚养小孩!!
他们有自由,他们可以!
作者:
angelkiss
时间:
2003-11-18 14:04
同性恋总是怪怪的~~~
作者:
弦外之音
时间:
2003-11-18 14:06
老变态的
作者:
wangwang
时间:
2003-11-18 16:39
就像一个人的口味一样
有人好辣,有人好甜
更何况思绪百味的人呢
有何喜好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一种态度
同性之间的爱情
如果真挚
它会比异性的爱情更加可贵
它屏弃了太多的世俗纷争
它冲破了太多的闲言碎语
比起那写游戏在爱情中的人
真诚的同性之恋可贵的多
至少
在付出的时候
他们比别人更用心
更真诚
我不接受同性之恋
但我祝福他们
因为爱不分性别
爱讲究的是心!
作者:
安安
时间:
2003-11-18 23:11
支持耽美
作者:
eros
时间:
2003-11-20 10:20
灌水,为了自己退烧
我的一生可能总在异性恋中得到某种伤感或幸福,压根就没找到多余的时间进行同性之恋,下世我向上帝多要点时间,完成今生未曾了结的情感之后再尝试一下同性恋的伤感和幸福。
作者:
阿宝丫头
时间:
2003-11-20 12:22
不知道口水原来可以退烧!
同性恋如何?
异性恋又如何?
相同的精神恋爱
以及无法摆脱的欲望纠葛
为何人是如此无法满足?
抑或是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老头烧糊涂了
作者:
Gackt
时间:
2003-11-20 19:41
鬼,拒我说知,有历史可考的同性恋是在战国时期的龙阳君,在<<寻秦记>>里面也有提到,
作者:
失坠天使
时间:
2003-11-20 22:15
记得这样的问题这里曾说过,应该说这在普遍意义是不能被接受的,但确实存在,也就在我们的生活里。
我的贝,我和她一起住了三年,我知道她和那个女的第一次见面,以及之后的所有事情。我想挽回她,我怕她不能回头,但是我无力。现在她们同居了,我已经习惯,但在骨子里我仍不能承认她是同性恋。我还是希望她回头的,祝福她!
作者:
寒月芙蕖
时间:
2003-11-21 07:34
从小鬼的短篇到森林上的小说,我看这类书的时间可谓不短。朋友问过我,一个男人,看这类书籍,不显得很变态吗?还是本来你就有这方面倾向?我笑笑,不语。一直记得小鬼曾经说过的话——其实每个人,都有双的倾向,只是一个隐于暗,受着所谓世俗礼教的约束。
事实上,同性恋现象存在于古今中外的各种社会。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玛雅文明、四千年前的古埃及都认为同性恋是人的一种天性。在古希腊,同性恋不但和审美情趣、理智、修养有关,同时与武德也有联系。许多大哲学家如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苏格拉底等都是同性恋。此外,公元10世纪,日本的佛教徒间也有类似于古希腊的师徒关系。18世纪的法国路易十四时代,还曾形成了一个以社会上层人士为主的男同性恋团体。
中国古籍文献中关于同性恋现象的记载俯拾皆是。清代学者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中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此处“娈童”即指同性恋。中国历史记载中的第一个同性恋实例,始于春秋时代的《晏子春秋》,其中记载了“羽人”倾慕“景公”的故事。在韩非子的《说难篇》中,描述了弥子瑕与卫灵公“分桃而食”即“余桃”的典故。《战国策·魏策》中也有关于龙阳君为魏王“拂枕席”的记录。《汉书》记载,汉哀帝与董贤共寝,董贤压住了汉哀帝的袖子,汉哀帝不忍惊醒他,遂“断袖而起”。于是,“龙阳”、“余桃”、“断袖”便成为后世同性恋的代词。唐宋至元代,有关的历史文献不多,但到了明清,稗官野史中的记载又丰富起来。当时的北京、福建、广东等地形成一种风气,称为“男风”或“南风”。
西方同性恋平权运动开始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1988年,丹麦率先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瑞典、挪威、冰岛、荷兰和比利时相继跟进,允许同性恋者在政府登记伴侣关系,享受等同于异性恋配偶的各项权利。目前,包括美国、法国、英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了《家庭伴侣法》或者《同性婚姻法》,给予同性恋者平等的婚姻家庭权。
世界其他地区的同性恋权益保障也得到长足发展。南非在推翻种族隔离政策后,成为全球第一个以宪法来规定不得歧视同性恋者的国家。日本东京是第一个立法保障同性恋者权益的亚洲城市。
作者:
妖莲花
时间:
2003-11-21 07:40
同性恋是在世界范围内、古今历史中一种重要的性现象。这种重要性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它的散布面极广,古今中外不论在哪个文明的阶段里,都有它的重要地位;第二,人数很多,根据现代性科学的分析研究,同性恋者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至4%,以此推断,则有一亿至二亿人左右;第三,许多著名人物都有过同性恋的经历。在形形色色的性现象中,同性恋是很能表现出文化因素的影响的。在许多未开化和半开化的民族里,同性恋是一种重要的风俗,而同性恋者往往得到别人的尊敬。在西方的古代文明中也是这样,亚述人中间是有这种现象的。四千年前的古埃及人也把男性的鸡奸看得相当神圣。同性恋不但和宗教有关系,而且和武德有联系。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腊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仑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后来北欧的诺曼人,都曾经以这种立场对同性恋特别下过一些培植的功夫。而在后来的古希腊人中间,同性恋的受人尊崇就到了一个登峰造极的地步,他们认为同性恋不但和武德有关,而且和理智的、审美的、道德的种种品性都有联系,同时还有不少人认为它比正常的异性恋还要来得尊贵。
中国历史上虽未把同性恋抬到这么尊崇的地位,但其记载也是不绝于史书的。其最早的记载, 是《杂说》 中所谓“娈童始于黄帝”。《商书·伊训》中有所谓“三风十愆” , “乱风”是“三风”之一,“乱风”中包括“四愆”,其中的一“愆”就是“比顽童”。不过有人认为这两种记载都不十分可靠,不足为据。以后,《周书》的《逸周书》中有“美男破老,美女破居,武之毁也”的话,宋代的《太平御览》中则为“美男破产,美女破居”。由此看来,中国的同性恋无论如何在商代和周代已经存在了。在周朝的民间诗歌中, 也有许多赞美男风之词, 如《诗经》中的《郑风》,“子馻e ”一章中有不少内容经后代学者考证,都认为是“两男相悦”之词,其它如“山有扶苏”、“狡童”、“褰裳”、“扬之水”等章,有“狡童”、“狂童”、“狂且”、“恣行”、“维予二人”之类的词句,可能都和同性恋有关。到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上都有崇尚美男之风,记载也多了起来。墨子在《尚贤》中说:“王公大人,有所爱其色而使,今王公大人,其所富,其所贵,皆王公荀子在《非相》中说:“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妖冶,奇衣妇饰,血气态度,拟于女子。”《战国策·秦策》中有一段记载了这样一件事: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怕虞国名臣宫之奇的存在,于是荀息就建议献公送美男给虞侯,并且在虞侯面前说宫之奇的坏话。这个计策实现了,宫之奇劝谏虞侯,虞侯不听,只好逃走。虞侯失去了股肱之臣,最后亡于晋。由此看来,在那个时代“美人计”的“美人”,既包括女子,也包括男子呢!
作者:
忘情血狐狸
时间:
2003-11-21 07:44
清代的文人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卷十二)说:“杂说称娈童始黄帝”。“娈童”是男性同性恋的古称。也许纪昀的说法不可信。那么请看古籍的记载:《商书·伊训》中谈到“三风十愆”:“卿士有一于身,家必丧,邦君有一于身,国必亡。”三风之一叫“乱风”,乱风有四愆,其一是“比顽童”,即男性同性恋。《伊训》是伊尹对太甲的训词。成汤的嫡长孙太甲继位后不按成汤的法度办事,伊尹把他放逐到桐(山西万荣县),由自己执政,并为太甲作了《伊训》等训词,太甲学了三年,“悔过反善”,伊尹将他接出复作天子,要他不要搞同性恋。
《战国策·秦策》中谈到“美男破老(产)”:晋献公想进攻虞国,但害怕宫之奇为虞君谋策。荀息建议送美男给宫之奇,荀息说,《周书》有言,美男破老(或:美男破产)。《周书》全文是:“美男破老,美女破舌,武之毁也。”
《国风》诗句中的“狂童恣行”、“终鲜兄弟,维予与汝”、“终鲜兄弟,维予二人”,《郑风·子矜》中的“纵我不在,子宁不来?”“一日不见,如三月兮!”《诗经》中的“娈比诸姬,聊与之谋”,都极像同性恋。如果这些记载还被认为不足以成为证据,那么下面被后人传为佳话的案例应该是具有说服力的。
余桃:
弥子瑕得宠于卫君。卫国的法律规定,偷偷驾驶国君的马车要判刖刑(砍掉脚)。弥子瑕母亲生病,他偷偷驾驶了卫君的马车回去。卫君听说后称赞他说:弥子瑕真是个孝子,为了母亲,忘记了刖刑。有一天,弥子瑕和卫君同游果园,他采了一只桃子吃,觉得很甜,没有吃完,就将余下的一半给卫君吃。卫君说:他真是爱我啊!他自己不吃,送给我吃。(《韩非子·说难篇》:“与君游于果园,食桃而甘,不尽,以其半啖君。君曰,爱我哉!忘其口味,以啖寡人。”)
安陵:
坛是楚王的宠臣,江乙劝他说,靠财产或色相结交朋友都不能持久,现在你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使你维持和楚王的关系,我为你担心。坛问他有什么办法。他建议坛向楚王提出,将来陪同楚王殉葬,这样就可以永远得到楚王的宠幸。后来,楚王游云梦,玩得非常痛快。他仰天大笑说:今天玩得真高兴!寡人万岁千秋后,你能与谁有这样的快乐?坛就乘机哭泣着对楚王说:“臣入则编席,出则陪乘,大王万岁千秋之后,愿得以身试黄
泉。”楚王大悦,封坛为安陵君。(《战国策·楚策》)
龙阳:
魏王和龙阳君同船钓鱼。龙阳君钓得了10余条鱼后掉下了眼泪。魏王问他为什么哭。他答道,臣开始钓到鱼挺高兴,后来又钓到更大的,就想把前面钓到的扔掉。臣现在为王拂枕席,爵位也不低,但四海之内,有很多美人,知道臣受宠于大王,必然会穿上漂亮的衣服来找大王,这样臣就同那些鱼一样了。想到这里,臣安能不掉泪?魏王说,你既然有这样的心思,为什么不告诉我:于是魏王向全国发布公告,谁要向大王谈起美人,就犯死罪。(《战国策·魏策》)
晋朝阮藉的《咏怀诗》中曾谈到安陵和龙阳时说: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
……………………………
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
愿为双飞鸟,比翼共翱翔;
丹青著明誓,永世不相忘。”
在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中,记载着汉朝皇帝的同性恋对象,如高帝与藉孺、惠帝与弘孺、文帝与邓通、武帝与韩嫣、成帝与张放、哀帝与董贤。根据史书记载,他们“常与上(皇帝)卧起”。“孺”本义是乳子、童子,后来又用到妻子身上,最后又用到一种特别的男童以至男人身上,即执行“妻道”或“妾妇之道”的男子、以色媚人的男子。
断袖:
董贤受宠于汉哀帝,22岁就被封为“三公”。哀帝甚至想把汉家天下禅让给他。他姿色美丽,深受哀帝喜欢。不久,他就和哀帝“出则参乘,入则卧起”。有一天,他和哀帝一起昼寝,身体压在哀帝的衣袖上。哀帝要起床,又不愿意弄醒他,就将衣袖割断了才起来。(《汉书》)
两晋南北朝的史书也都有同性恋的记载。《晋书·载记》第十四谈到了苻坚:“初,坚之灭燕,(慕容)冲姊为清河公主,年十四,有殊色,坚纳之,宠冠后庭;冲年十二,亦有龙阳之姿,坚又纳之;姊弟专宠,官人莫进。长安哥之曰: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
后来在苻坚前秦政权灭亡时,慕容冲起兵10余万将其围困于城中。苻坚登城遣使送锦袍与冲,曰:“古人兵交,使在其间。卿远来草创,得无劳乎?今送一袍,以明本怀。朕与卿恩份如何,而为一朝忽为此变。”慕容冲答道:“皇太帝有令,孤今心在天下,岂顾一袍小惠。苟能知命,便可君臣束手,早送皇帝,自当宽贷苻氏,以酬曩好,终不使既往之施独美于前。”(《晋书·苻坚载记》)
这时同性恋没有受到社会的歧视和道德的贬薄。以上是正史的记载,裨史和其他著作中就更多了,不在这里一一列举。女同性恋的记载很少,张心泰在他的《粤游小志》中谈到广州、顺德、番禺一带女子结盟、同居的风气,“谓之‘拜相知’,凡妇女订交后,情好绸缪,逾于琴瑟,竟可终身不嫁,风气坏极矣。”说明虽然舆论即使转而不利同性恋者,但同性恋风不减。〔潘光旦 1987〕
在唐代、宋代和元代同性恋的风气似乎时而盛行,时而收敛。但到了明清,久胜不衰。明武宗朱厚熙“宠狎年少俊秀小内臣”,达官贵人则“昼非金(男戏子)不食,夜非金不寝”,文人儒生“溺于男宠,不问妍媸老少,必求通体”。清乾隆年间学者袁枚在《子不语》、《续子不语》、《随园诗话》,朱梅叔在《理忧集》,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如是我闻》,赵翼在《檐曝杂记》,张际亮在《金台残泪记》,浮槎散人在《花间笑语》,钱咏在《履园丛话》,羊公道在《随园老人轶事》,陈森在《品化宝鉴》中都有同性恋的记载。而且袁枚本人与吴下秀才郭淳之间有同性恋关系。 [潘光旦 1987,516-543; 石方 1993,401-413]
由此可见,至少从春秋战国到清代,虽然没有明确的同性恋概念和身份,但同性恋想象和活动没有中止过。
作者:
悬心
时间:
2003-11-21 07:51
本来都是人嘛,其实有什么不一样呢?
作者:
蔷薇情
时间:
2003-11-21 07:59
各有所爱啊!
作者:
Gackt
时间:
2003-11-21 08:51
我长见识了,
但是拒我所知,在清朝,除了普通的女妓院,还有男妓院,只是名字比较好听罢了,看来当时的风气已经很盛行了.
作者:
鬼罂粟
时间:
2003-11-21 10:09
不过说到同性之爱,与很多超级同人女概念中的,其实是有很大的出入的。
我一个朋友,也是个超级同人女,迷恋耽美小说,迷恋耽美漫画。
却接受不了现实中两个非美型的男生在一起拥吻的画面。
她的话“我接受不了这种视觉冲击。”
其实关于女孩子支持同性恋的莫大原因,来自于日本的美型漫画与动画的影响,但骨子里,却并非如此。因为她们接受的,只是对于美丽事物的相融。
TO:GACKT:应该是相公堂吧,《品花宝鉴》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描写。有空你可以去网络上搜索一下,不过这书当年是禁书,我第一次得见缘于森林。
作者:
Gackt
时间:
2003-11-21 12:43
哪里啊,我在新华书店里就看到过这方面的书,还记得吗,上次你请我吃火锅的时候,我不是跟你说我在新华书店等你的,我就是那次看见的,各位有空可以去看看,有的时候书店里也能挖到宝的
作者:
冰凌美衣
时间:
2003-11-21 17:58
没有人能否定别人的感情~~~
欣赏那些勇于去爱的人
作者:
a2love
时间:
2003-11-21 18:00
我觉得我就是因为看了太多这方面的报道和消息...
于是就喜欢上男人的
作者:
莉娜`裕柚
时间:
2003-11-22 12:37
。。。。我有一点GL倾向,可惜没有美女愿意和我ML
作者:
simplelife
时间:
2003-11-22 21:15
疯了,我看了这么多人都同情赞同 同性恋
为什么??
作者:
好想在听一边
时间:
2003-11-23 17:30
恶性。
作者:
漂浮爱情
时间:
2003-11-23 17:36
事实胜于雄辩。
何必。
作者:
好想在听一边
时间:
2003-11-23 17:39
哎。。。。。。没有异性对象就同性。何必呢?
作者:
Bonny119
时间:
2003-11-24 19:23
这种事情现在很多的呀,很正常的呀
作者:
Air
时间:
2003-11-24 19:58
个人有个人的看法~~~~~~~~~`但是我觉得同性恋好变态的
我现在读书的地方 我们上一界的二个人就同性恋
二个人还在床上做呢 听见了都恶心死了~~~~~~难过死了
作者:
鳄鱼的眼泪
时间:
2003-11-25 16:45
每个人有自己的好恶 接受不接受 随人而异
真的要说个是非曲直 怕是难 很难
每一样事物都有两面性 大地造物就是如此
是黑是白 糊涂一点 混淆一点
又何必辩的那么清楚呢
能理解 亦或不能理解
也都是只能说服自己 不能说服别人
其实 人的适应能力太强了
看的多了 接触的多了 或许就习惯了 也就没什么争议了
就像看到动物交配一般 无谓(原谅我这样比喻)
不过本人觉得 同性还是属于畸形之恋
它占着感情的一个角 却永远不可能登堂入室
作者:
ゞ花影☆~芸~
时间:
2003-11-25 18:01
有点恐怖~~~
作者:
蓝天白云
时间:
2003-11-26 00:24
同性恋爱我不知道是怎么产生的,可是我应该不是属于那种,我比较喜欢男生,虽然没有男朋友;不过我不反对有同性恋爱这种关系的人存在,说不上接不接受,没有遇见过。。。但很多事都是我们解释不清的,不是嘛?
作者:
会说话的哑巴
时间:
2003-11-27 12:50
其实我 了解你的
因为你也深受其害
作者:
因为一场雨
时间:
2003-11-28 15:32
如果想爱,那么在一起又有什么可计较的呢!
作者:
nicholas281
时间:
2003-11-29 21:29
同性怎么了
一样是爱
将爱进行到底
作者:
怅寥廓
时间:
2003-12-1 09:07
无所谓,都一样
作者:
文仪生
时间:
2003-12-1 15:51
至少我不会讨厌。
爱是神圣的那么会有错吗?
作者:
小小年糕
时间:
2003-12-1 20:41
人为何会爱呢?
原始的说,爱就是性 是原动力
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风一吹 一个来回
说"性"是兴奋,加个"同"字就是"同时什么" 哦天那
一次一个聊友跟我说,他说;"我最近脑子有点不好使"我问他怎么个不好使.他说:你不是说男的跟女的是原始嘛!这种顺理成章的事叫爱吗?!
我听了纳闷
他说不叫爱."够格的那不是男女男女那是男男\女女啊!!他们所追求的是爱,是伟大啊!
感于向前看啊!
他说到这顿了顿(我猜是咬紧牙)
至少咱哥俩是不知道了" 他打了句.
我是一个劲的叹气啊,一个劲的打字
对对对
我是个男的 我说爱她不夸张吧
现在到好 反了
此贴由 小小年糕 在 2003-12-01 20:44:39 最后编辑
作者:
右手T
时间:
2004-3-15 22:54
爱情本来就是不分性别的
如果这个社会将同性爱和异性爱一样视为合法的话?
那么我门在爱一个人的时候就不会考虑他是否是同性还是异性
爱情来得时候他不会为我门选择对方到底是同性还是异性
爱就爱了
那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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