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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房标准调整 享受“优惠”以缴税时间为准

日期:2012-02-18

        从下月1日起,本市就将调整普通住房标准。随着新标准的具体内容出炉,一些签了购房合同但尚未交税的业主最关心的就是自己是否有资格搭上新标准“头班车”。记者昨日从市税务热线12366和部分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本市普通住房新标准的实施以缴税时间为准。

与目前执行的标准相比,购买“新普通住房”的购房者将有望享受税负成本降低的实惠。然而,记者注意到,随着新标准的出炉,一些已签订购房合同但尚未交税的业主却有点担忧。“处在新旧标准交接过程中的房产交易,在交税时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还是以具体缴税日期为准?如果是前者的话,岂不是就算是买了普通房且在3月1日以后交税,也无法按新标准享受税费优惠了吗?”市民赵先生表示,如果可以搭上新标准“头班车”,将可省下数万元税费。

记者昨日致电12366上海税务热线了解到,本市普通住房新标准的实施以缴税时间为准,即只要业主是在3月1日后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缴税的,一律按新标准来认定需要缴纳的税费。这一说法也得到了包括闵行区等多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工作人员的确认。不过,也有部分市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更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新旧标准在交替阶段不影响房产交易操作。

【算账】

按照目前的税收政策,如果认定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仅需缴纳1%的契税;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仅需缴纳1.5%契税,如果非普通住宅则需缴纳3%的契税。

以一套内外环间常见的50平方米左右150万元的老公房为例,如果是非普通住宅,买家须缴纳45000元契税,但如果按照新标准,且被认定为首次购买的话,买家只需缴纳15000元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