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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陆清水湾房产证拖延5个月 律师:已违约

日期:2011-09-08

  

孙女士给出的购房合同

  家住马陆清水湾公寓的孙女士9月7日向新民网反映,她购买的清水湾小区一套86平方米的住宅,去年12月交房后,至今没能办妥房产证。她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刚开始时,开发商称大产证马上就可办好,然而一直拖到现在不见结果。

  据了解,马陆清水湾公寓位于宝安公路上,未能办理房产证的是三期业主。令业主们担心的是,他们事后发现开发商在当初签购房合同时,并没有具体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有业主在物业论坛上称,“房产商是有预见的,我们的预售合同第10条第2点没有时间约定,所以房产商觉得拖几年也拿他没办法”。

  另有业主称,7月份电话询问开发商时,被告知1个月后就可以办理,但现在还是不见动静。

  孙女士对记者说,“她担心开发商把房屋整体抵押出去,那样的话,她的房子‘徒有虚名’,没准哪天就会被产权所有人赶出家门。”

  马陆清水湾公寓售楼处工作人员朱先生接受采访时表示,该楼盘的大产证最快在9月底办出来,到时候,业主就能办理房产证手续。

  对于合同中没有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的法律责任,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仲侃向记者表示,没有约定不等于无限期拖延办理。如果购房合同中没有写明确的话,开发商应该在交房后的90天给予办妥房产证,否则视作违约,业主有权按照已交房款的比例提出补偿。该楼盘去年12月31日交付给业主,目前已经构成违约责任。(新民网记者 卜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