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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银监局:二套房首付最低四成

日期:2009-04-22

面对房贷市场的恶意竞争,银监局出手加以规范。 南山/CFP 资料

        严查放宽首付比例及利率现象 严禁抬高中介手续费抢客

     各商业银行竞相推出房贷新品,房贷市场渐趋火爆之际,上海银监局近期发出通知,要求在沪中外资银行严格执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首付款比例和利率规定,严禁变相放宽贷款条件。

  此外,上海银监局还要求各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中与中介机构合作行为的管理,统一规范合作模式,明确“(由)商业银行分行对该项业务实行集中管理”。

  首套非普通房首付4成?

  上海银监局昨日发布的新闻稿显示,在首付成数上,该局明确除首套自住型普通住房和首套改善型普通住房外,首付均不得低于40%,且贷款首付款比例应随套数增加而提高,具体提高幅度按各总行相关原则自主确定;至于贷款利率,则沿用国务院去年底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的说法,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按照上海银监局的要求,若个人购置的首套住房为非普通住房,首付也需至少四成,而此前的政策是首套住房首付下限为三成。这一点,接受早报记者采访的银行人士均表示并不理解。

  不得以信用卡支付首付

  此外,上海银监局还提出三点明确要求:严禁以对VIP客户实行区别对待政策为名放宽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严禁以另行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或银行通过与中介机构合作向客户进行费用返还、垫付首付款等方式降低条件,变相突破监管政策;严格审查客户首付款的充足性和真实性,不允许首付比例不足的客户以银行信贷资金或以信用卡透支等方式支付首付款。

  对此,上海一股份制银行人士认为,最新通知精神与此前北京的规定较为一致,即在首付成数上不松,贷款利率则取消了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的规定。

  违规中介将进“黑名单”

  上海银监局在重申房贷政策的同时,也明确要求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并要求银行加强对合作中介机构的管理。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一点是,“商业银行分行对该项业务实行集中管理。”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此前有的小中介与银行支行网点合作,出现较多问题,特别是在去年底今年初客户资源争夺战方面,有银行在给予中介的手续费上还打起了价格战;在争夺客户过程中,也不乏“假按揭”的情况。

  因此,上海银监局在要求银行统一规范与中介合作模式同时,明确银行需完善中介机构资质评估和准入制度,对有违规宣传、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中介机构应建立黑名单,并设立严格的退出机制,“严禁通过恶意抬高中介机构手续费方式争夺他行客户。”

  上海银监局还再次强调银行要做好贷款“三查”工作:首先是贷前调查,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时,严格执行与借款人“面谈”、“面签”制度;贷时审查要严格审核借款人提交的文件资料、相关要件及客户经理贷前调查报告;贷后检查要加大对贷后资金流向的监控力度,定期回访借款人,严防假按揭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