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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对楼市不对房价 上海“14条”不会带来暴涨 

日期:2008-10-23

对于上海出台的新政,沪上一些房产专家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无论税收还是房贷,新政重点依然向首次购买新房、且是普通住宅的群体倾斜。同时出台的政策都是针对房市而非房价,因此政策出台后房价暴涨的可能性不大。

  普通住房:已经三年没有调整标准

  【上海政策】上海“14条”中提到,将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具体规定由房屋、规土、财政、税务等部门另行公布。

  【解读】现行普通住房标准是市政府于2005年颁布的。要成为普通住房必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坐落在内环线以内的低于1.75万元/平方米,内环与外环之间的低于1万元/平方米,外环线以外的低于7000元/平方米。不符合以上标准的均为非普通住房。

  按照上述标准,目前符合普通住房的并不多。根据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网上房地产”的统计,截至昨天,全市可售住宅58813套,其中普通住宅18283套,且集中在外环外的区域。

  而根据中原地产、合富置业和美联物业等中介公司提供的数据,去年各公司成交的二手房源中,普通住宅的比例均大大低于非普通住宅,基本为1:2到1:4不等,宝山、虹口、杨浦这些活跃区域的一些板块甚至能达到1:9。

  记者在采访了多家大型中介公司后了解到,业内大多认为新政对个人第一次买普通住房特别有利,然而这样的覆盖面并不大,因此如果出于减轻“房奴”负担的角度而言,应该进一步调整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

  公积金贷款:只针对新申请贷款者

  【上海政策】上海“14条”中提到,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第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解读】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昨晚告诉记者,这一条政策只针对新申请贷款者,已经申请、正在还款的贷款者不能申请增加贷款。上周该条意见作为储备政策已经获得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