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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城楼市促销花样面面观 巨额“送礼”涉嫌违法

日期:2008-10-13

楼市低迷促销多,有奖销售风再起。买房送车、送旅游、送家具,抽中奖金抵扣房价等手段,对购房者吸引力不足,却引起了奖励超过5000元是否涉嫌不正当竞争、属违法行为的质疑声。

  “送礼”花样越来越多

  曾经红火一时的买房有“礼”活动,如今又回到了楼市。在刚刚过去的房展会上,开发商继续打买房送礼牌,花样繁多。

  上海奥林匹克花园推出“54321,神秘金库抢购中”购房优惠活动,最高优惠可达20万元。绿地孝贤坊推出“特卖会指定房源,底/特价发售”、“三重大礼,买房就送”、“你买房,我装修”等。东方庭院推出购房四重惊喜,包括意大利家装套餐、物业管理费两年、东方绿舟门票两张以及最高达到10万元的购房优惠。御上海推出国庆购房送礼包活动,最高8.8888万元。有的买就送,有的限时段,仅限国庆节长假期间或者十月份;有的限人数,仅限前200名;有的还推出了大转盘游戏。

  某知名房地产代理机构的一位人士说:采用送礼促销,一般有三种情况,一种是销售停滞不前,基于消费者“买涨不买落”心理,采用送家电等方式变相降价;一种是开盘之际造势,提高销售速度,快速回笼资金;一种是尾房时采用的销售手法。如此看来,“送礼”不是炒作就是变相降价。

  羊毛全出在羊身上

  面对类型各异、花样众多的买房送“大礼”,多数购房者不买账,认为不如直接降价来得实惠。

  王先生在房展会上看着众多商家的促销,不动心。他说:千送万送,不如直接降价。送的东西我不需要,浪费;送车子?我已有;送20万元的装修?20万元我自己装修会更好;送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将来服务不到位怎么办?后遗症太多,再说,这也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实际上是把购房者的钱,变个花样返馈一点。这不如来点实惠的,把开盘价定低一点。网友shuep59420也认为,这些手段是忽悠人,不如实质性降价。

  一位业内人士提醒买房者,如果“大礼”与房子有很强的关联性,例如送精装、送洁具等,买房人要看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和交付条件。如果送的“大礼”本身就包含在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和条件里,送“大礼”则完全是炒作,涉嫌“虚奖”销售。
 
  巨奖属不正当竞争?

  “大礼”超过5000元,是否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属不正当竞争?市工商局有关领导明确答复:对抽奖式有奖销售,奖励超过5000元的,属违法行为,欢迎拨打电话12315举报。一经查实,将给予相应处罚。
 
  市工商局的相关领导解释说,对有奖销售,工商局非常关注和重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超过5000元。

  有奖销售有两种方式,附赠式和抽奖式。附赠式有奖销售,现行法律无奖金上限规定。而抽奖式有奖销售,奖金超过5000元即为巨奖销售,包括奖励使用的物品,不管时间多长,商品价格超过5000元,同样属不正当竞争。对这种行为,工商部门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抽奖式有奖销售是经营者以抽签、摇号或其他偶然性方式确定购买者是否中奖的行为。对于设定时间段、人数的有奖销售,虽然不是人人有份,但恒泰律师所主任孙加峰律师认为,这仍然是一种设定条件的附赠式有奖销售,而不是抽奖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