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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大力扶持集体经济欠发达村
记者从嘉定区农业委员会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扶持经济薄弱村成果,促进农业地区集体经济欠发达村的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嘉定区日前启动第三轮经济薄弱村的扶持工作,继续对2011年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00万元的集体经济欠发达村进行扶持。
围绕夯实村级经济基础,促进农民增收,嘉定区第三轮集体经济欠发达村扶持,继续通过区、镇两级财政给予资金扶持,即区镇两级财政在扶持期3年内每年拿出1800万元,用于集体经济欠发达村“以奖代补”和“造血”项目扶持。其中,“以奖代补”政策,就是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粮田,在现有各种补贴基础上对每亩粮田面积再给予300元“以奖代补”;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不实行统一经营的,不予补贴。
针对农业地区集体经济欠发达村发展二三产业制约因素较多,特别是用地指标不可能有新的突破的形势下,嘉定区鼓励集体经济欠发达村集体经营现有农用地,即充分发挥农用地资源的自身优势,向土地资源要效益,包括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粮田等,使村的集体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另外,嘉定区政府还采取鼓励农业地区集体经济欠发达村发展物业资产、继续执行原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的相关奖励政策、加强对集体经济欠发达村脱贫致富工作的领导等措施,来推进扶持工作,并将继续把集体经济欠发达村的脱贫工作列入对各有关镇的考核内容。
据了解,嘉定区第三轮扶持期为2012-2014年,其间对于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00万元或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000元的村,经过村努力后,日常行政性费用支出和必需的公益性费用支出仍缺额的部分,由镇级财政予以补足;通过扶持,使集体经济欠发达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尽快赶上中等以上村的发展水平;使村的行政和必需的公益性费用支出,有一个稳定的来源。到2014年底,被扶持的村年可支配收入均将达到200万元,有三分之一的村达到25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