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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嘉定交警只对的处罚与国家相关法律精神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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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lanetors
时间:
2009-4-26 14:25
标题:
嘉定交警只对的处罚与国家相关法律精神背道而驰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嘉定交警支队将于今年5月1日加大交通违法的整治力度,以下行为将受到严格处罚: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0元罚款(可以拖移机动车)。
2.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处200元罚款。
3.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处100元罚款。
4.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50元罚款。
5.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50元罚款。
6.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20元罚款。
7.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的,处20元罚款。
8.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处10元罚款。
9.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处10元罚款。
10.人行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处10元罚款。
11.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50元罚款。
嘉定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
十种轻微违法行为警告后应予放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4月26日08:14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洪奕宜)未带驾照但能及时提供有效证明、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经调查证实已投保强制保险的,包括以上两种情形在内的十种轻微违法行为,交警在予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教育、纠正违法行为后应及时放行。记者昨日获悉,修订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已于2009年4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公安厅于日前下发了贯彻实施该规定的通知,并根据广东实际情况制订了相关细则,规范交警执法行为,部分执罚将中止。
■十种轻微违法行为
(1)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能及时提供有效证件或者证明的;
(2)未放置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经指出后驾驶人能按规定放置的;
(3)未随车携带保险标志,但经现场调查证实机动车已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
(4)机动车驾驶人实习期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5)机动车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物品的;
(6)除高速公路行驶车辆、客运车辆外,驾驶车辆时拨打、接听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的;
(7)驾驶机动车辆超过道路限速值10公里以内的;
(8)机动车号牌固封装置脱落的;
(9)机动车在车行道、人行道以外的地方停放,且未影响其它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
(10)客车拆除后排座位的。
前后两者的内容精神截然相反!国家精神是教育为主,地方法规是赚钱第一!
此贴由 planetors 在 2009-04-26 14:27:36 最后编辑
作者:
ilsem
时间:
2009-4-26 18:29
中国历年来都有严打行动,每一场严打哪次不是违反原有规定的?80年代严打的时候还有耍流氓调戏女性被枪毙的呢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随便规定怎么样都不会对你的出行和生活有什么影响。。假如你被处罚有异议你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嘛。。现在开车上路,机动车道上到处是非机和行人,转个弯到处是逆行的非机,无视红绿灯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更是无数,违章驾驶和违章停车的机动车严重危害行车安全和行人通行。。。光教育有什么用,乱世必须用重典
此贴由 ilsem 在 2009-04-26 18:32:21 最后编辑
作者:
planetors
时间:
2009-4-27 07:44
光靠处罚能解决问题吗?一个以赢利为目的的地方政府机关能让老百姓信服吗?监控摄像头位置一公布他们的罚款就大大地减少了!现在就想出这些招数来解决他们的奖金问题!该罚该抓的罚不到抓不住,只能欺负弱势群体,这么多黑车黑摩的小偷,他们怎么不去管不去抓不去罚,因为他们管不了,抓不到,不敢罚!
当然楼上所说的现象确实严重存在,这个不是是靠处罚能解决的,改善道路行驶的大环境!就像前几天电视报道的一个新闻:一个以前非常混乱的公交站点,经过志愿者们长时间的劝导维护,慢慢就引起了一个风气,到这里乘车就是要排队,不能抢,一个人这么做了,十个人跟,十个人遵守了,所有人都效仿了!次序就明显好了!他们也没罚人家一分钱啊!所以还是要教育,形成风气才能根本解决!
市区这种乱七八糟的现象很少看到吧,也是因为有这个大的环境,周围的人都不这么做了,不乱川马路,逆向行驶,所以你也不会这么做!嘉定因为大家都这么乱来所以你跟在后面也无意识地去不遵守了!
当然有些地方道路确实条件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不通畅,沿街商铺占道经营,所以还是需要相关职能部门去动动脑筋,提供好的道路环境,这样也是一种促进!
关键还是要提高市民素质,这个不是靠罚款能解决的,需要的还是教育啊!
作者:
ilsem
时间:
2009-4-27 08:04
有那么多外地人,教育有什么用?教育好一批,人家回老家了又来一批
作者:
planetors
时间:
2009-4-27 16:11
咳!社会问题,值得有关部门好好研究,拿出个实实在在的方案!
作者:
christ
时间:
2009-4-28 18:40
这个是真的吗?实施起来有点难吧?
这个消息我很早知道了,可是都是民间流传的,官方通告怎么一直都没有看到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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