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937 回复:6
发表于 2002-12-9 16:28
|
|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注册
x
香兰:
我爱你!虽然这句话我已经说过了很多次,虽然你说你受不了我说这句话时东张西望的样子,可我还是要说,并且以手的名义发誓我是用我的心在说。
记得我曾经告诉你,你是我生命中的星星。当时你说我油嘴滑舌哄你开心。真的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只有星星是我唯一不敢奢望窃取的。我能做的只有默默地祈祷,希望星星有朝一日会变成流星,坠入到我的怀里。
我永远都会记得那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我光明正大地吻了你,那是我的第一次。对不起,不是我的初吻,是我第一次光明正大。当时你问我有什么感觉?我不敢说,现在我可以告诉你了;那种感觉就象大白天去偷警察的钱包一样,激动而刺激,我的心都快蹦到嗓子眼了。当然警察是绝对不会象你一样闭上眼睛的。
你说担心我晚上要出去工作,我告诉你,不会永远不会。因为我是一个后现代主义的偷窃艺术家,我永远都看不起这种古典主义的偷窃方式。所以我宁可饿死,也绝不会改变我做人的立场。啊,夜晚,将是属于我们两人的夜晚,没有第三者在场,也没有第三只手在场的夜晚。当然我要承认一点,偶尔我会在晚上手痒,但是我已经注意到了三楼张大妈家的门口堆放了大量的煤球,这样你可以不用担心了吧?
其实,你有没有想过?香兰,我真的是最适合你的男人。撇开物质享受方面的问题咱们不谈,你也要考虑一下你的精神享受啊!逛街、逛商场这是你人生最大的乐趣,你每天花在这上面的时间几乎不抵于5个小时。上次你不幸把你弟弟的腿逛骨折以后,你就应该明白找一个能陪女人逛街的男人是多么的难呀?而我,正是这种男人中的男人。你所有爱逛的地方恰恰是我工作的场所,而且我同样地在不停地走动。亲爱的,我的工作时间长短完全可以由你的兴趣爱好来决定。你要逛5小时,我就算早退;你要逛10小时,我就算加班……
想想吧,香兰,让我保护你一辈子,好不好?不要再对我说:随缘这两个字。我的习惯是把想要的东西抓在手中。让你的手抓着我的手,我的手夹住你的手,我们一起去开创一个与警察无关的幸福明天!!!
本来还想给你多写一点,可是明天一大早“百盛”全场打折,我得早点去工作,下次再写吧!
永远爱你的……
|
|
|
|
|
|
|
|
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10-11 14:24 |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
这世上真有这么真的感情吗?
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而淡吗? |
|
|
|
|
|
|
|
|
|
板凳

楼主 |
发表于 2002-12-9 14:45:44
|
只看该作者
你的这个问题,从理论上讲是有的,
可是事实上是不存在的。  |
|
|
|
|
|
|
|
|
|
古闻盗亦有道,
今知盗亦有情,
只是 。。。。。。。。。。。 |
|
|
|
|
|
|
|
|
|
6楼

楼主 |
发表于 2002-12-9 16:26:05
|
只看该作者
|
|
|
|
|
|
|
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21-11-18 08:52 |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
深刻理解“屁股决定脑袋”的理论。
即一个人站在什么立场上,就会说什么样的话。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