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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8609 回复:1 发表于 2017-5-5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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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5 23:00: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贷合同要公证?以前借款公证过,受影响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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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房贷时,房贷合同是要公正的吧。
如果短期内(申请房贷前)以个人或名下公司的名义找自然人借过钱,而且借款合同在公证处公证了,那么这部分私人借款会被视为贷款吗?(现在是有贷款记录的,名下无房也要首付70%)我个人觉得,找自然人借款跟向银行贷款是不同的,不会进入银行的贷款史。
经公证的借款合同是不会跟银行共享的吧?因此,银行在核算还贷能力时不会将私人借款因素考虑在内吧?不同城市的公证处不是信息共享的吧?
非常感谢有经验的网友帮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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