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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桥征地公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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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沪〔嘉〕征地告[2015]第07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12年1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 沪府土[2012]8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辟筑爱特路(金园一路-金沙江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金园一路、北至金沙江西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 江桥镇、华庄村委会803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67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1.6平方米。

    2、江桥镇、沙河村二队106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8.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江桥镇、沙河村九队20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9.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江桥镇、沙河村六队330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05.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江桥镇、沙河村七队750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91平方米、建设用地213.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江桥镇、沙河村四队504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46.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江桥镇、沙河村五队18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 上海镀锌铁丝厂嘉定联营厂(华庄村)1371.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71.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 上海海联钻探工具厂(华庄村)149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92.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 上海华庄实业有限公司(华庄村)418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180.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 上海嘉华冰箱零件厂(华庄村)145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52.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 上海金嘉通用机械厂(二)(华庄村)49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95.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3、 上海金嘉通用机械厂(华庄村)958.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58.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4、江桥镇、幸福村二队63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9.3平方米、建设用地35.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5、江桥镇、幸福村三队780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85.2平方米、建设用地21.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6、江桥镇、幸福村四队1177.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7.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6567.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984.1平方米、建设用地10222平方米、未利用地361.6平方米。


        五、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根据《拟征地告知书》(沪(嘉)拟征告[2010]第173号、沪(嘉)拟征告[2010]第172号、沪(嘉)拟征告[2010]第171号)的要求,尚未办理补偿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财产权凭证,到上海市嘉定区规划土地管理事务中心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15年11月19日。


    六、本公告公布后,由嘉定区土地管理部门组织征地事务机构拟定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经嘉定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征地告知书》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 59535517 监督电话: 69530109

    联系人:傅明初 联系地址:金沙路68号

    特此公告。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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