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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人的自闭情结   流氓律师 发表于 2005-6-20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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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发表于 2005-5-31 13:09:12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某位网友回复的:觉得在以上的回复中有一些朋友对于流氓律师的文字有些意见,觉得比较可笑。有相同经历的人才能去理解这些东西所能表述的问题,本来就很巴的人,或者依然很巴的人根本没有资格去评论这些感受。流氓律师的收入,生活,层次至少比这里的大多数人都要高。他要表述的是他的20岁以前的生活和他现在的生活的对照,真是令我有很多的类似的感受!



我好象没说是律师说的。。我只是看了大多数的回帖然后总结自己的想法。。并没有针对的意思。。回帖并不是只针对楼主的观念而回的,只是评论,说出自己的想法,假如说我是小人,那我只好就是罗。。
       

       

此贴由 粥粥的娃娃 在 2005-05-31 13:44:48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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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05-5-31 13:27:0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粥粥的娃娃 在 2005-05-31 13:09:12  发表
觉得在以上的回复中有一些朋友对于流氓律师的文字有些意见,觉得比较可笑。有相同经历的人才能去理解这些东...

  没有针对性的评论有意吗?既然是楼主发的帖,表达了他的意思,那我对他的意见发表评论我觉得无可厚非。
   
  我也是19岁读的大学,也是第一次住在外面,我更可以说18年来不超过5次的上海市区经历。可是半年后能从上海回来的每条公车我都做过。  我就是觉得楼主所说的不真实,楼主你凭良心说真实吗??
  另,楼主的生活层次比不比这里的任何人高或低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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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发表于 2005-5-31 13:29:02 | 只看该作者
72楼的,我上面那段话我是引用另一个人的,我是对他的观点不同态度,我只是没有把他的名字写出来。。请你看清了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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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5-5-31 13:38:14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粥粥的娃娃 在 2005-05-31 13:29:02  发表
72楼的,我上面那段话我是引用另一个人的,我是对他的观点不同态度,我只是没有把他的名字写出来。。请你看...

  不管你是针对谁的,我只对你的观点中的2点提出看法,第一 :“巴”是什么?老土吗?老土怎么了?你祖辈,祖辈的祖辈没土过?谁敢说农民不是让你出现在这世上条件之一?                    第二 :楼主的收入和讨论的问题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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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05-5-31 13:43:52 | 只看该作者
。。。。。。。。


你要我说几遍,这段话是我引用别人的然后我在加以反驳,你自己去看看前面的回复好伐,特别是54楼的好伐


受不了,你们继续,我潜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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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5-5-31 14:15:01 | 只看该作者
54楼,好,去看看。
对不起楼上的!!我错了!!我只看了楼主的,没看别的。再次向楼上的致歉!! 请你吃薯片!
       

此贴由 alience314 在 2005-05-31 14:21:45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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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楼主| 发表于 2005-5-31 14:53:35 | 只看该作者
alience314:一一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我确信你没有仔细读文,否则你不可能草率的作出如此的回复
这一点在他人的回复中也可见一斑
另外,我对于你提炼文章主题的能力表示质疑

我文首提到的个人亲身经历
很明显不是论据
而是个人认为
自闭的原因可能归结于一些不熟悉而导致的尴尬
是出于对于这样一种尴尬的畏惧
而我自暴自己曾经的尴尬
只是举一个例子,一个众多尴尬中的例子
我已经反复申明,这个是我个人的片面例子
但同时也认为他人应该有类似的尴尬事情
可能不如我这样愚蠢,但是应该存在
而我个人认为,也正是因为这些可能存在的尴尬,间接导致了自闭情节

其次,认识字不代表懂得投币
我读大学的年代,网络没有普及,电脑是稀有物体,投币时新运行的新鲜事物,我不认为我当时的愚蠢行为可以归结为没有大脑

我在英国工作的时期,认识英文的人不少
但是中国人在英国开车,知道路牌是贴在拐角房子的二层的人实在是不多
当然了,身处信息时代且非常有脑子的你可能早就知道了

再次,你连对于文章进行驳论和对于作者进行攻击这点区别都分别不了,既然你说你还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我只能勉强认为你读的是理科

至于我说的真实不真实
我既然敢于把自己的土包子行为这样公开
我想我没有不真实的动机

最后,教一下你
要批驳对方的观点
先要搞清楚对方想表达的是什么
否则,就等于人家说你是哺乳动物,你回答我是一个有脑子的人一样可笑

粥粥的娃娃;至于你,请不要走极端又说自己是什么小人
如果找人吵架我可以在马路上找40多岁的上海阿姨吵
能吵过他们才是本事
根一个孩子较汁不是什么得意的事情

你的观点中还是有不少可取的地方
既然你可以重新客观的就文论文
我还是非常乐意思索你的观点和意见的

至于你有没有对我个人攻击过
有又如何,无又如何。。。。。
这里只是bbs,我只是一个无聊的注册客而已








       

此贴由 流氓律师 在 2005-05-31 14:54:11 最后编辑
       

此贴由 流氓律师 在 2005-05-31 14:55:49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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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05-5-31 15:13:11 | 只看该作者
   好,我再看一遍。  
   我又认认真真看了三遍,楼主。我得承认,我没看懂你想要表达的意思。      
   如果说是最后几段的话,那我觉得这之前的都是废话。土不土或巴不巴和多姿多彩的生活有关系吗?
   如果说是为了表现自己当时有多...,那这和最后几段也没关系。
   我先在这里对你道歉:十分对不起! 因为不论为了什么我也不该在太激动的情况下人身攻击你,对不起!
   虽然我仍然不觉得你的话是对的(即使在你修改过之后),但是我不想再争论下去了(如果你认可这是一次小小的争论),不论你读大学时的信息(我的原话是信息,不是网络)是否通畅、不论一个民族一个人种的生活习惯和常识能不能在一代人里改变、不论我是否受过所谓的高等教育、不论你所说的动机是不是真实(原话)、也不管是你没看懂我所说还是我没看懂你所说的,我向你道歉,然后带着你的教导去看看还有点意思的别的文章。
   另外,我只是比较直,不会拐着弯的骂人,要是会了,也是别人教的。

此贴由 alience314 在 2005-05-31 16:10:28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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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10-1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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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79
    发表于 2005-5-31 15:37:28 | 只看该作者
    除了楼主的观点..所有的回复中最喜欢"爱屋及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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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0
    发表于 2005-5-31 18:19:18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楼主的评论带局限性,思考的范围狭隘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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