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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安利的经营模式有以下几个疑问,希望安利销售人员可以正面回答:
1 按照美国达利塔大学的法律教授Rodney K,Smity对传销的定义:大凡设有“猎人头奖金”的模式都可列为传销。(但是安利的各种奖金最终来源是否是从“人头”上来的?这一点在安利的财务报表上会显示的清清楚楚,所有懂点会计常识的人也都心知肚明)
2 一般消费者购买产品的目的是消费,而安利所谓的“消费者”大多数购买产品的目的不是为了消费而便于拉“下线”——这一点表现在安里所有的宣传资料和讲课、培训的内容上。
3 安利是以减少商品的流通环节为借口而做起来的,但是,按照安利那个被称为哈佛之光的奖金分配操作就有可能产生这种现象:张三只在一个城市发展了一个李四为“下线”(当然安利避讳“下线”这个词而用其它“朋友”“伙伴”一类的词来替代)然后就什么也不做了,而完全由李四把那个城市培育成安利产品的成熟市场——这样,张三什么都不干也可以每月拿到丰厚的“奖金”——而这个“奖金”里包含着多少环节的来源呢?
此贴由 苦沙弥 在 2005-03-09 18:52:55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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