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这样的老公这样的婆婆!没有感情的婚姻原来就是悲剧   64043566 发表于 2010-9-16 08:33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7-18 08:20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21
    发表于 2010-5-25 14:11:3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孩子的出生可能又是一个悲剧的开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2
    发表于 2010-5-25 14:19:01 | 只看该作者
    最好的结果是女主角痛改前非,男主角奋发工作,生好孩子,还了债,和和气气过日子...
    当然这个是绝对不可能的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女主角这种安逸惯的认为别人都欠她的怎么也是不可能看清楚这个世界的...


    那只有退而求其次,
    我们没有权利剥夺任何一个生命,即使是你赋予了他生命,但是养不教 没有好的教育 将来危害社会,或者乞讨什么的多可怜,女主角不如生好以后放孤儿院或者少林寺吧,这样至少只是失去父爱母爱,却没有缺少教育,或许将来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这孩子如果留在母亲身边死路一条!身不如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7-6-7 09:35
  • 签到天数: 258 天

    [LV.8]以坛为家I

    723
    发表于 2010-5-25 14:22:3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男的改点牌气,女儿少点虚荣,日子还是能好好过的。毕竟都有了孩子,其他不考虑,也要为孩子考虑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4-13 17:56
  • 签到天数: 52 天

    [LV.5]常住居民I

    724
    发表于 2010-5-25 14:26:20 | 只看该作者
    继续关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5
    发表于 2010-5-25 14:30:18 | 只看该作者
    大家都散了散了
    我这楼就来个ending
    禁止回帖
    ————————————————————————————————————————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6
    发表于 2010-5-25 14:50:57 | 只看该作者
    女的话就送 峨眉

    如果留LZ身边  长大后 可能又要祸害另一家人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7
    发表于 2010-5-25 17:13:51 | 只看该作者
    lz有没有想为什么最后你老公说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要辞职呢,你要是不把名字和照片贴出来,人家公司的人怎么会知道,试想你把你的家丑让他公司的人都知道了,每天公司的人都在议论他,他怎么还混的下去,你也知道你25找工作不好找,那你老公33岁,还是小学毕业不是更不好找了吗?这样你们两个都没工作,那你们的孩子更别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8
    发表于 2010-5-25 21:30:23 | 只看该作者
    无论是站在什么角度看你们的婚姻问题:
    看完你的事情,眼睛一阵酸痛,确实是件让人头疼的事情,但一切事情的开头总有原因,夫妻是需要互相体谅和理解的,但从你的诉讼里,我看到的是完全的一面倒,做为80后我,想不倒这人素质是如此的。。。。。。。。。。。。。
    两个人性格不合的话,可以分开下让脑袋冷静冷静,但是对你自己将要出生的孩子,可以做到如此和冷漠和无耻,真是天人共愤了。人是灵长类动物,不是畜生。
    女方你的诉讼中虽然说了很多男方做出的让人非常不解,与恼怒的事情,但是好像少了很多细节。可以再详细点不:
    1、就算是30出头的老男人,再怎么仔细谨慎,也有马脚的时候,你为什么当时不当面指出或用点手段让他就范呢,嫁人是大事,怎么可以草草。
    2、再怎么说再结婚之前他还算是个人把,你们之间相处的点点滴滴,没有最美好,也有比较好的把,难道他没记忆,还是被什么原因抹去了,或是他真的是人面兽心。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局面。
    3、你才25自己有手有能力,就算苦点,也可以生存,完全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这些事情,不需要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
    4、现在的这种情况,作为男人的我也 觉得已经是死结,就算现在暂时还在一起平安相处,将来也是非常难的,为 了 孩子的幸福和健康成长,走是必须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9
    发表于 2010-5-25 21:39:31 | 只看该作者
    lz适当点就可以了,不要做的太绝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2-10-24 10:47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730
    发表于 2010-5-25 22:17:49 | 只看该作者


                   杯具了,LZ开始的选择就错误了···

                    如果我是LZ 我从买戒指那次就不会跟这个男人在一起了··


                   女人啊,一定要选对郎,才会幸福!

                     LZ这样的情况,倒霉的是没出生的孩子···   




    此贴由 Alien 在 2010-05-25 22:22:13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