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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t140次发生“拒绝换票”事件   不戒和尚 发表于 2004-1-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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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03-11-3 20:07:46 | 只看该作者
bad law在没有通过适当程序改变的时候
依然是law,只要是法律
就要遵守
恶法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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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2-2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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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62
     楼主| 发表于 2003-11-3 20:29:35 | 只看该作者
    何同学,是我没说清楚

    你的观点我完全同意,60楼的贴子举了一个不太恰当的例子,来说明,GOOD LAW 和 BAD LAW的关系.

    但换票只是习惯做法,连内部规章都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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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发表于 2003-11-3 20:33:13 | 只看该作者
    可以说他是广义上的吗?
    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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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64
     楼主| 发表于 2003-11-3 20:35:03 | 只看该作者
    那拒绝换票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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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发表于 2003-11-4 06:37:57 | 只看该作者
    晕倒!这个当然不算习惯法的阿~~

    大陆法系国家耶~!
           

    ps 臭和尚~!你又copy我的话~!我也有法律意识~!!你侵权!!

    此贴由  舞月   在 2003-11-04 06:43:52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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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发表于 2003-11-4 10:45:12 | 只看该作者
    这篇东西犯了个法理错误,看看我说的有没有道理哦

    客运合同的承运人具有必须履行合同的义务
    而乘客上车就是一种承诺
    本文中间把要约和承诺弄反了

    车票是客运合同的证明
    换票只是更改了合同的的表现形式
    我记得自己乘车的时候换得的车牌上面同样记载了铺位号码还有车次
    唯一没有记载的是合同具体的履行时间
    我想这样的换票方法并没有对合同采取实质性的变更
    也就无从说明他的违法吧……
    不换票是否就不利于有效证明乘客是真实的合同当事人呢?
    如果不换票
    承运人又如何确定乘客支付了合同的对价
    享有使用卧铺的权利呢?
    思考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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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楼主| 发表于 2003-11-4 11:03:39 | 只看该作者
    乘客构票是要约,铁路卖票是承诺,然后合同成立

    "车票是客运合同的证明 "
    "承运人又如何确定乘客支付了合同的对价
    享有使用卧铺的权利呢? "
    这两句矛盾.

    "我想这样的换票方法并没有对合同采取实质性的变更"
    换票不是合同规定的,因为换票不是对外公布的规则,不能并入合同.

    "也就无从说明他的违法吧…… "
    这里的逻辑应该是,---换票不是合同的条款,乘客不换票不违约.不违约,不换票就是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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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发表于 2003-11-4 11:47:48 | 只看该作者
    一张票
    至于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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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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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楼主| 发表于 2003-11-4 12:01:12 | 只看该作者
    我靠,你以为律师靠什么赚钱?

    65楼的,来告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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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发表于 2003-11-4 13:17:23 | 只看该作者
    "车票是客运合同的证明 "
    "承运人又如何确定乘客支付了合同的对价  
    享有使用卧铺的权利呢? "

    这句话怎么矛盾了?
    如果乘客不能出具车票,承运人如何确定其就是合同当事人?

    客运合同有特殊性的我记得
    应该是铁路部门卖票在前面,这个是要约,乘客买票乘车的举动是承诺

    换票是约定俗成的惯例
    可以这样认为吗?
    当乘客接受了承运人的要约
    也就是默视承认了承运人对于换票的惯常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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