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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弄固定车位,那对于买车晚的岂不是不公平   jiujieertai 发表于 2015-7-24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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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2-2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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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51
    发表于 2015-7-26 14:20:50 | 只看该作者
    临睡吻你一次 发表于 2015-7-26 13:42
    没车干嘛要交那钱 既然交了就有你的位子  现在买车了 那就去找物业啊

    地面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公司在未获得业主大会授权情况下,无权分配车位
    物业分配车位和隔壁王阿姨分配车位是一样的
    你说你的车位是物业分的,人家说王阿姨分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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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52
    发表于 2015-7-26 14:23:16 | 只看该作者
    山鹰 发表于 2015-7-26 14:10
    按照你的这种分析     没拍到的人家不用缴物业费  还可以拿到拍卖的分下来的钱   那倒是人家拿了这个钱小 ...

    拍卖能得到多少钱,就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决定了
    我只是说这种可能性
    有的小区停车位涨到几十万一个了,如果不能出售进行拍卖停车权的话,拍到一两千一个月还真有可能
    停车费超过2000的小区,又不是没有
    资源稀缺的时候,拍卖也是个办法
    你愿意出100,人家愿意出200,是不是租给人家更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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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可能性完全就是不切实际的遐想理论。 完全没有现在的先入住先买车哪怕是辆二手老桑先申请先得车位来的实际。好管理。 在可以分享资源的时候不去争取资源,分享完了在去争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6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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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53
    发表于 2015-7-26 14:27: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地面车位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物业公司是不会收车位租用费的,人家收的“停车费”,其实是“停车管理费”。地面车位的产权是全体业主共有的,若是收了租金,则应该进入维修基金或者是抵物业费,所以物业公司收的是管理费。不管你停在哪个位置,物业公司都付出了一定的管理成本(比如那个杆子抬了下),所以买了产权车位,一样要付管理费。
    那么事情就清楚了,对于地面车位,物业公司收的是管理费,而非车位租金,事实上这种管理费一般是较低的,也就是说停车的人无偿占用了其他业主的资源。最合理的办法就是拍卖车位使用权,扣除物业公司应得的管理费部分,剩余的进入维修基金或者是给未得到停车位的业主抵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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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发表于 2015-7-26 14:30:22 | 只看该作者
    siyanzhaohua 发表于 2015-7-26 13:46
    听上去确实合理,可现实中没有一个小区这样实施吧?

    目前确实没有,未来可能会有。
    已经有小区实行车位抽签了,抽中了有得停,抽不中没的停。
    拍卖比抽签更合理,你说是不。前提是拍卖所得扣除管理费后,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被物业公司独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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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发表于 2015-7-26 14:55:14 | 只看该作者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建设单位所有的机动车停车位向业主、使用人出租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车辆在全体共用部分的停放、收费和管理等事项,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大会决定对车辆停放收费的,参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收费标准。业主大会成立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的,其收费标准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车主对车辆有保管要求的,由车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签订保管合同。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执行公务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停放,不得收费。

    第五十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车位,应当提供给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使用人使用。建设单位尚未出售的停车位,应当出租给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停车位不得转让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停车位有空余的,可以临时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个人。

    其实固定不规定,就是由业主大会决定的,若是业主大会可以决定一年一租,一月一租,一天一租。一年一租的话,是否前一年的有优先权,甚至后面的人又优先权都是可以的。未经过业主大会通过的固定车位本来就没有依据。如果通过了,就是合理的。若是觉得不符合现在的形势,可以再开业主大会改变原来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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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发表于 2015-7-26 14:58:50 | 只看该作者
    业主大会才能收“车辆停放费”,所得费用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只能收管理费,作为他们对车位及车辆管理的报酬。一般老小区收的“停车费”都只是物业公司的管理费,停车者免费使用了小区资源,而未支付过车位的租金。以前车子少,大家不计较,免费给先买车的人用用也就罢了,车子多了还要长期霸占着实在不合理了。开大会也不可能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这样的固定车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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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发表于 2015-7-26 15:00:05 | 只看该作者
    就事论事,希望不要有人参公鸡
    我不需要抢车位,我买产权车位,不过车位管理费还是要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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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慵懒
    2014-7-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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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58
    发表于 2015-7-26 16:42:49 | 只看该作者
    JHT 发表于 2015-7-26 14:23
    拍卖能得到多少钱,就由小区所有业主共同决定了
    我只是说这种可能性
    有的小区停车位涨到几十万一个了,如 ...

    这种可能性完全就是不切实际的遐想理论。               完全没有现在的先入住先买车哪怕是辆二手老桑先申请先得车位来的实际。好管理。                         在可以分享资源的时候不去争取资源,分享完了在去争资源,你们有的我也要有。这种想法就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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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HT
    地面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业主大会有权决定使用方法 小区里车不多的时候,没车的人也不计较有车的人停了大家共有的车位。车多了,大家就计较了。前面不计较并不意味着先买车的人就有优先权 就如公共楼道里有个别人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7-26 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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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7-1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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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59
    发表于 2015-7-26 17:20:11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山鹰 发表于 2015-7-26 14:01
    比方打的不对  概念不要混淆        你付一天的钱,今天就是你的。

    你要搞清楚业权问题,你肯付钱,还得人家同意把东西卖给你才行。

    小区里的树,你说我出钱买了?就是你的了?可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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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60
    发表于 2015-7-26 18:58:18 | 只看该作者
    山鹰 发表于 2015-7-26 16:42
    这种可能性完全就是不切实际的遐想理论。               完全没有现在的先入住先买车哪怕是辆二手老桑先 ...

    地面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业主大会有权决定使用方法
    小区里车不多的时候,没车的人也不计较有车的人停了大家共有的车位。车多了,大家就计较了。前面不计较并不意味着先买车的人就有优先权
    就如公共楼道里有个别人放东西,也没影响邻居走路,没有人又异议,放也就放了
    后来大家都放东西,就拥堵了,这时候就需要协调如何放才能尽量不影响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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