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7-2-15 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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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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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409660465 于 2014-8-28 20:42 编辑
你是不是物业的人,我告诉你我早在物业设置门禁的时候已经向区长信箱投诉了,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相关部门要在60天内给予处理意见,我们已经跟物业说了,在相关部门没有处理意见回复之前我们是不会交停车费的,社区民警也认可同意我们的意见,要求物业在没有政府部门处理意见之前,确保业主车辆出入通行自由,是物业不遵守调解意见导致我们被迫堵道。现在我把政府相关部门的受理回复附上,让你看看清楚。
查看告知单 信件标题: 小区物业限制业主车辆通行自由、强制收取停车费
转送告知单: xx:您好!
您于2014年08月12日致杲云同志的来信(编号:JWXF[2014]001289)收悉。根据您反映的内容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我们已将该信转送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办理。该单位将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您可以通过嘉定区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专此简复。(注:办理期内相同来信不重复转处)
受理告知单: xx:
您好!您于2014年08月12日致杲云同志的来信(编号:JWXF[2014]001289)已由嘉定区人民政府转送我单位。
经研究,我单位决定受理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根据《信访条例》规定,我们将在60天内作出处理答复意见,您可以通过嘉定区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海市嘉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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