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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心,就看是否有力了,我在掂量着自己……
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上面网友提供了不少参考,也可以考虑另外一种:获得若干有自己签名与学校人员同时签名的工作文件,最好就是校长和自己在同一份文件上的签名记录。这是服务关系是否存在的有力证据。
证据说明了劳动关系是否存在之后,接着可以针对合约签了和没签之间的差别,和差别之间的不符合国家法规之处。
合同,存在,不存在。
从小处而言,个人各种保障是否能合法获得。
大一点而言,国家税收问题。此处也是找到对方软肋的地方。
没有劳动合同或伪造劳动合同,往往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为了逃避税务;二是为了减少责任,在解除工人或者工人出问题时可以很快与其脱离干系。
这里插一段,刚才回头又看了主题,其中:还要我再给学校1000元,说是工作不力而导致学校损失的赔偿。这段话希望有人证实是校长亲口而言(学校主要领导),也希望有这样一份书面说明存在这些文字。因为这段文字不符合法规。“工作不力——赔偿”
被开除方还有很多事情需要考虑,但重点在:合法收集证据,这是主要工作。
对方目前需要做的举证,其中之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致可以开除的说法。否则按法规需要在30日书面通知,违背这点,对方不利。
之二:工作不力的说词举证。对方会用补充说明,所谓的工作不力导致了怎么样的损失,或许用一句“无法估量”也不是没这可能,但不符合举证要点。但他一点会在此处用力……
此贴由 独孤 在 2005-10-28 21:45:13 最后编辑
此贴由 独孤 在 2005-10-28 22:17:42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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