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讨论]走过,有多少人肯慷慨解囊   书简文乱 发表于 2004-7-19 15:0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04-6-29 20:08:14 | 只看该作者
我是乞丐,我怕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04-6-29 20:21:09 | 只看该作者
我总共给过乞丐,200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3-26 14:35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3
    发表于 2004-6-30 10:28:28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绝世嘉人 在 2004-06-22 23:56:54  发表
    现在的乞丐都是职业乞丐,偶是不会成为他们的客户的




    偶同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6-2 11:38
  • 签到天数: 8 天

    [LV.3]偶尔看看II

    44
    发表于 2004-6-30 17:56:49 | 只看该作者
    城市的乞丐,
    在很小的时候,很同情那些乞丐,很想给他们一些,只是那个时候的我没有钱
    长大一些之后,我有了一定的领花钱,有的时候我会给他们1角到5角不等的钱
    等到再长到之后,看到一个新闻报道说:有些是专业的乞丐,他们有力气可以去干活养活自己,可是懒而没有去,成为了一个职业乞讨者。从此以后,也就渐渐得开始讨厌那些乞讨的人,也就不再给他们钱了。
    如今,走在大街上,时常会碰到有一些小孩子跑过来向你乞讨,如果你不给,他们就抱住你,不让你走,看着自己干净的衣服被他们的手摸出了点点黑斑,真的是很生气。为了免于麻烦,只好给他们一点,可是,给了他们,一角,5角的他们还不要,非得一块钱以上的。有时候为了自己的衣服也只好给了。
    那些小孩子是值得同情的,但是一想到让他们出来乞讨的大人们,我就有一种很憎恶的感觉。
    现在,看见城市乞讨者,我只能远远的走开,应该说我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不想自己的同情心成为别人赚钱的工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04-7-1 08:39:33 | 只看该作者
    一要看人,小孩和老人我给,有劳动能力的看都不看 最重要的还是得看,有没有硬币 有几给,没有就不好意思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6
    发表于 2004-7-1 14:07:37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哦,可能打击楼主了,不过我看到过一个畸形人下班后就恢复成了正常人。所以现在对这种人很不屑。好好的一个人,年纪轻轻装那种怪摸样,自己不丢脸作为他的同胞我都觉得丢脸。鄙视不劳而获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4-7-1 15:19:06 | 只看该作者
    我倒没见过畸形人变成正常人! 一定蛮有意思的!
    现在你想付出同情都没办法付。我一般给那些看上去比较可怜一点的老人,钱不多给个几毛或一元的。那些小孩我一般从不给,但是如果小孩是卖艺的话,我会给的。尤其那些冒充学生没钱的跪在地上的我是一毛都不拔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11-18 08:52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8
    发表于 2004-7-2 12:22:20 | 只看该作者
    warm heart!
    cool head!
    朋友们,要牢牢记住这句话呀。
    乐于助人从来都是人性最美好的一面,但商业化发展到极至的时候,什么都可能成为可以交换的物品,所以,请非常非常慎重地保存好内心的这一份美好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9 13:44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9
    发表于 2004-7-3 17:42:02 | 只看该作者
    于他人是交换也好,是利用也罢
    在我
    只是留一分天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7-5-6 22:24
  • 签到天数: 372 天

    [LV.9]以坛为家II

    50
    发表于 2004-7-3 17:46:01 | 只看该作者
    感谢楼主的文章,感谢那些有精彩回复的版友
    此帖从新列为保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