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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工业区拆迁黑暗!   雾后 发表于 2004-2-5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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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04-2-1 18:32:03 | 只看该作者
拜托各位热血青年,莫谈国是。现在通过搞工业区强占土地的事已经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了,要说黑暗是肯定的,国土资源部的部长带头黑,那还能不黑吗。虽然现在温总理新政,你也不能指望阳光马上就能普照中华大地啊。还是留着有用之身等中央调查组来的时候挺身直言吧。前几天国务院已经发文要清查所有的开发区了,光明即将到来,同志仍需忍耐啊。
       

此贴由 season 在 2004-02-01 18:32:49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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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04-2-1 19:01:56 | 只看该作者
    动拆迁的问题,当前一大热门问题.
    对动拆迁百姓来说,他们有很多的顾虑与担忧.土生土长,世世代代,与土地相依为命了那么长时间,一旦被政府收购,今后该怎么办?土地,是农民的唯一资产.很多百姓曾直言:我们土地没了,弄得农民不是农民,居民不是居民的样子,可怎么是好?其实,这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不单单是嘉定,全国都如此.所谓城市化建设,城市辐射区,正是如此.对于百姓关心的动拆迁后所得的资金问题,是最焦点的问题.现在很多事情都没有文件的明文规定,没有统一的标准和格尺,怎么办?今天张家村是按多少多少价格来衡量的,明天李家宅的价格少了,那矛盾不就出来了.或者李家宅的多了,那张家村的不就又不平了?而且动拆迁又不是一家两家的问题,涉及那么多人家,政府贴补的经费有限,若要真的满足某些百姓要求给予的经费额,那款项是安排不过来的.
从基层政府来说,工作全是他们做的,钱款他们是不经手的.上受压力下挨骂,他们全都有份.试问,连有多少款项可利用都不知道,有怎样的政策规定可实施都不晓得,他们怎样做这工作?真是"黑锅送死我一人来"的可悲.
从上级分管部门来说,他们只晓得钱少拨点,时间赶紧点,上访少点,最好没有,一切搞得有效率又安心就是他们的愿望了.逼紧着下属职能机构,逼惨了动拆迁老百姓.试问,他们又有多少亲自到基层走一走,去农民家里问一问的?怎么就不和动拆迁人家同吃同住感觉一下他们的心态他们的所忧呢?

当然,这里不得不提到两点:一,借着动拆迁之机漫天要价的刁民;二,借着动拆迁大发意外之财的贪官!
不想对他们多有评价,人嘛,很多时候谁晓得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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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04-2-1 19:20:12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这次北开发的比之前的好很多。就因为北京冲击中南海事件和撤换田凤山的国土资源整顿使各级地方政府搞开发区不敢太猖狂了。比比之前南翔的几个镇级工业园区,这次被开发的确实是很多了。

但政府在搞开发区中得到的好处绝不像你说的那么清廉。本来搞开发区是为了发展经济。可现在成了地方政府圈地圈钱的主要手段,因此去年末今年初的时候国务院接连两道文先是暂停所有开发区建设,然后全国清查。其中青岛崂山和山东另一个县(好像叫齐什么的,忘了)已经作为典型派出了工作组进行调查。现在圈地已经不仅仅是哪个贪官的问题,而是各级地方政府以此造政绩,创地方经济“繁荣”的主要手段。在赶掉了原来土地上的农民后转手将土地转让给开发商后,这些农民就变成了巨大的就业压力,中央也正是发觉到了这样下去不仅是廉政的问题,而会演变成重大的社会矛盾,因此才开始严办,同时改革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办法,不再以GDP论政绩。


其实我的认识也很浅薄,上面这些大都是从“安邦”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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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04-2-1 19:44:0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season 在 2004-02-01 19:20:12  发表
楼上的也是有一定道理的。至少这次北开发的比之前的好很多。就因为北京冲击中南海事件和撤换田凤山的国土资...

所以,在2003年年底,上海的地方所有土地资源管理机构直属市府管辖,从地方政府独立出来了.
你所说是事实,很客观也很实在.
问题的存现,中央已经重视,他们的初衷在实施中被扭曲,自然中央会采取措施.只是机构的分支多,几级政府几级管理太多,使一些事发生了质变.
       

此贴由 崔恩熙 在 2004-02-01 19:44:47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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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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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5-6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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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45
    发表于 2004-2-1 20:06:18 | 只看该作者
    最近有关保护私人财产将写入宪法,如果是真的(应该肯定是真的)那应该说保护的不仅仅是富人还有广大老百姓。

    现在的拆迁问题就涉及到很多私有财产问题。以前政府强迁强拆最多也就是行为不当的问题。修宪后,无论开发商还是政府都不能随便侵犯老百姓的私有财产了。

    最近两年老百姓上访最多的就是拆迁问题。
    此次修宪也将拆迁补偿写进了宪法。而原宪法只是说政府可以因为公共利益有权征用土地。

    而对于拆迁的补偿问题也不是政府部门关起门来自己说了算了。上海就开始实行第三方评估。

    黑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于黑暗的麻木不仁。很高兴我们的政府不是麻木不仁问题看到了,也逐步出台了很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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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发表于 2004-2-1 20:21:04 | 只看该作者
    可本次修宪后公有财产还是神圣不可侵犯,私有财产只是不可侵犯,还是差一个档次,另外宪法还是不可诉,也没有违宪审查制,他就是违宪了你还是只能干瞪眼。还不如保佑温总理长命百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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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发表于 2004-2-1 20:24:17 | 只看该作者
    猪啊,好乐观的你啊
    有政权以来,总有黑暗总有贪官
    只是程度与广度不同而已
    宪法里的内容太宽泛了
    关键还是针对具体事件的实施办法
    否则什么都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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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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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48
    发表于 2004-2-1 20:29:24 | 只看该作者
    宪法是根本大法,不是用来具体到某件事的。一切地方法规不得和宪法有冲突,它立下了保护私产的基调那么地方法规不能再出台有损私产的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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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发表于 2004-2-1 20:58:23 | 只看该作者
    猪,你的话没错,但现在就是有人会钻这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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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发表于 2004-2-1 21:54:1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事情定个底线,然后老头老太女人全都上啊,
    一定要强硬一哭二闹三上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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