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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论佛帖   BOBO 发表于 2007-12-6 21:4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1
发表于 2003-2-20 13:56:39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何丽莹 发表

何律师,
文学没有进保留的这么多贴子不删除,
问谁?
要是问我,我回答你:……
要是没问我,别人或许也会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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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2
发表于 2003-2-20 14:07:47 | 只看该作者
我还想问呢
保留的帖子的本身出发点是什么?
不就是因为要备份不删除吗?
那既然进入保留了,就不应该删除
没有保留的你们不限删除
精华到删除了,算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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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3
发表于 2003-2-20 14:24:44 | 只看该作者
精华,并不是永垂不朽
精华,也不是来自异口同声
这里的精华,是大多数人认可
但这里的精华如出现了重复,就算不得精华了

我反问一句,这些都该是谁要做的?
争论,争不出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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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4
发表于 2003-2-20 14:25:40 | 只看该作者
啊……我真的不知道平时的旧贴备份是谁做的?
文学重来没有备份过
还有啊,难道不是有什么程序一步到位?
还要我一片片的复制粘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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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45
发表于 2003-2-20 14:38:45 | 只看该作者
你的意思想开发出一步到位的程序管理文学区,管理嘉网?
什么时候做到这样最好了,仔细一想,不可能呀,人的大脑有什么程序能代替??
还要我一片片的复制粘贴啊?——你至今没明白文学管理员该做什么,怎么做。
可敬的是你将争论作为版主首要工作
可悲的是你根本不到以前版主他们那里请教

此贴由 独孤 在 2003-02-20 14:44:40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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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12-20 14:4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46
    发表于 2003-2-20 14:55:17 | 只看该作者
    老头,你又在搞什么呀?保留贴和文学备份的事,是当时和老板说过的呀,老板的看法是文学当时还没必要备份的,我考虑以后文学的帖子多了搞备份是迟早的事,就先把保留搞起来了。
    何大律现在已经进步多了,多给她点时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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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7
    发表于 2003-2-20 15:35:58 | 只看该作者
    what i meant is how did you do the copy job before?
    i don't think you always copyed every old essays and pasted them together to pack as a bag
    i just put out my question on how did you keep the old ones just like those in the notice?

    if you think i am not suit for there
    i don't mind
    i know there are more people will suit there but not me
    what is the manager in the literature side should do is differ from people
    to my opinon
    the most important thing is to attract more people enjoy themselves here
    yes, i admit that everywhere should have its own rules. But what you ask me to do is out of the ability of mine, i can't do anything beyound my power
    i will go as you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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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48
     楼主| 发表于 2003-2-20 19:29:23 | 只看该作者
    打住吧。
    这件事情交给正副两位版主处理。

    TO 独孤:版面有高度自治的权利,我想你一定给的是建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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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49
    发表于 2003-2-20 20:25:57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何丽莹 发表

    别让人误解这里是外语板块,懂文学的不一定懂英文,懂英文的不一定明了事理,明了事理的不一定和你在争论。(我,英文差,但能翻译科技英语,文学差,但我有过自己的专栏,事理或许不明,但能按照既定条款做事……)

    BOBO,解释你听的很多了。再多说一句,自治是我们该交给他们的权力,但有条件,请某些人抬头注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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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50
    发表于 2003-2-20 20:40:47 | 只看该作者
    总而言之,既然都承认自己没能力了,bobo你就恭敬不如从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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