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7-24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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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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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个人认同马褂的看法。
道义上,比较赞成独孤的表达。
但从当事人角度上来说,她的目的已经达到或者说是大大超出了原有的“给银行一点教训”。
最关键的问题在于,这家银行到底是哪一家?这家银行在工作疏漏之后,将矛盾的中心转移到钱之上,认为似乎是可以凭此来赢得法律上的支持,但真正的问题是出在了工作疏漏中。
从企业的角度上来分析,如果这家银行处理这件事情的负责人是聪明的话,完全应该利用起舆论,主动公告承认错误,并寻求大众的监督,这样不但能挽回声誉,或许还可以扩大自己的业务。
如果负责人大脑正常,我看在事情没闹大之前,听从公安的调解,大事化小甚至化无也有可能。
可惜这家银行选择了一个最不得当的方法来了解此事,这又何必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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