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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园路车祸再补充   红雨妖刀 发表于 2011-8-6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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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发表于 2011-9-2 08:17:15 | 只看该作者
二零零七 发表于 2011-9-1 13:42
管你什么心情,本来孩子就没看好,可以去死了,如果是我,孩子死在我面前,早就自责到自杀了,哪像你们YP ...

你妈被轮间留你个野种胡说,会死全家的.事情弄清再去评论.有本来见你爷爷13524522229会想办法见到你的.有认识这人渣的告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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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2
发表于 2011-9-2 08:24:16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对不起啊,这个路灯黄昏和燕儿宝贝是同一个,是我当初从狗屎堆里捡来的,当时看着挺可怜的,就收养了,谁知道是个不男不女的,所以一会儿注册个女号一会儿老子老子的。还是个脑残,经常出来惹事儿,这几天家里穷,没钱买脑残片,所以又不消停了,给诸位添恶心了,对不起诸位了,回头等俺有钱了就买个狗链子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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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3
发表于 2011-9-2 08:29:22 | 只看该作者
程程1982 发表于 2011-9-2 08:01
我好像没和死了孩子的人计较,你如果不希望老太拿走瓶子,就和她说你别拿,我要的,我想她也不会强拿的。 ...

争来争有什么意思.我可以告诉上面有些无知的人不耍胡说.这件事情全部是走法律的.

点评

核实过了,确实事情还没处理,准备走司法程序的。 你上来不要乱骂人威胁人直接说事不就好了,你这样只会招至更激烈的对外地人的反感。幸亏我吃饱了没事去核实了一下,否则估计你说的话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1-9-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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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
发表于 2011-9-2 08:30:55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程程1982 发表于 2011-9-2 08:01 我好像没和死了孩子的人计较,你如果不希望老太拿走瓶子,就和她说你别拿,我要的,我想她也不会强拿的。 ...

你是真能看得起你们自已,你以为你们很自觉?你以为我没对她说过?可就有厚脸皮的人,没办法,谁叫你们'人才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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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发表于 2011-9-2 08:35:05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不嫌丢人 发表于 2011-9-2 08:24 各位对不起啊,这个路灯黄昏和燕儿宝贝是同一个,是我当初从狗屎堆里捡来的,当时看着挺可怜的,就收养了, ...

你就是—个人狗交配的产物!表在那儿喷粪了,想当初你妈还是我捡回来的,要知道她会跟狗杂交生下你我早就把她扔到粪坑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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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1-3-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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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386
    发表于 2011-9-2 08:38:41 | 只看该作者
    燕儿宝贝 发表于 2011-9-1 20:21
    你该滚到你mb里去再造了。

    既然上海这么不好你还呆在这里干嘛。。还不快滚回你老家去。。滚回你妈b里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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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7-27 17:23
  • 签到天数: 18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87
    发表于 2011-9-2 08:42:23 | 只看该作者
    燕儿宝贝 发表于 2011-9-2 08:30
    你是真能看得起你们自已,你以为你们很自觉?你以为我没对她说过?可就有厚脸皮的人,没办法,谁叫你们'人才辈 ...

    那你就别放那里好了,藏起来。老太太一般都没受过什么教育的,估计是生活艰难,不然也不会给你添麻烦了。而且刚才也有人说了,你被拿了多少瓶子人家愿意帮老太把钱补给你。我自不自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没到你店里来拿过你的瓶子,既然没有拿过你的瓶子,你就别和你一个老太计较了。你有意见,你就别放她进来,这个总可以吧,实在不行你打110好了,说有人在你店里拿瓶子,相信警察会劝告老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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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8
    发表于 2011-9-2 08:42:49 | 只看该作者
    燕儿宝贝 发表于 2011-9-2 08:35
    你就是—个人狗交配的产物!表在那儿喷粪了,想当初你妈还是我捡回来的,要知道她会跟狗杂交生下你我早就把 ...

    几十年养大了个畜生啊,大家看看,狗还不咬主人呢。现在没办法了,又不能掐死又不能扔掉,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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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7-27 17:23
  • 签到天数: 189 天

    [LV.7]常住居民III

    389
    发表于 2011-9-2 08:43:39 | 只看该作者
    路灯黄昏 发表于 2011-9-2 08:29
    争来争有什么意思.我可以告诉上面有些无知的人不耍胡说.这件事情全部是走法律的.
    ...

    恩,是该走法律。给双方一个合理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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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5-7-4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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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390
    发表于 2011-9-2 08:49:48 | 只看该作者
    路灯黄昏 发表于 2011-9-2 08:29
    争来争有什么意思.我可以告诉上面有些无知的人不耍胡说.这件事情全部是走法律的.
    ...

    核实过了,确实事情还没处理,准备走司法程序的。

    你上来不要乱骂人威胁人直接说事不就好了,你这样只会招至更激烈的对外地人的反感。幸亏我吃饱了没事去核实了一下,否则估计你说的话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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