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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杀人犯胡文海的审讯及最后一段话   数学时代 发表于 2004-1-3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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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4-1-15 13:00:49 | 只看该作者
管理阶层始终都是存在的

走了一批旧的会有新的

大洪水要淹没人类 重新开辟一个新的人类世界 但是之后呢? 人类还同之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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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11-1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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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22
    发表于 2004-1-15 14:10:55 | 只看该作者
    2003中国铁腕治吏 每月处分一名省部级高官  
      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使得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敢于硬碰硬地拿贪官们开刀。一年之中打掉如此之多“老虎”,在新中国的历史上是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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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0-10-19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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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23
    发表于 2004-1-15 14:49:36 | 只看该作者
    杀人者,武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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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15:00:48 | 只看该作者
    套句古语:苛政猛于虎!
    把贪官比做老虎,那是侮辱老虎!
    老鼠还差不多,
    另外,2003年抓的老鼠不是新政府想抓,而是舆论压力及“江”“胡”争斗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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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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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5
    发表于 2004-1-15 16:58:35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各位发火之前是否考虑过一个问题——犯罪人说的话有多少可信?有多少经过查证后确认?

    首先以纯粹犯罪的性质来看,他的行为恶劣之极! 一下杀了14个人,其中还包括了幼稚无恶的孩子。看看他的理论多荒谬——不杀了,以后还会欺负我的娃娃。犯罪人的思想已走进了无法回头的极端。如果他被正法,那他活着的孩子由谁来照顾?我们想象一下他的孩子无论年幼或长成,都将背上一个杀人犯儿子的罪名,尽管这仅仅是舆论上的。
    果真是报复到别人断子绝孙。 照这么说中国的现行法律还真的不如封建社会王法了。

    从事的成因看来。犯罪人并不象自己所说的“为民除害”。如果被害人没有侵犯到他本人的利益。他也决不会想到“为民除害”。贪污受贿的行为在犯罪人的口中变成了他杀人的依据和理由。而他却回避了自己与对方的冲突。这才是真正杀人的成因。

    我们生活的时代是讲求法律的年代。法制社会人人都要遵纪守法。不能因为别人违法而变成自己也能犯法的理由。
           

    此贴由 BOBO 在 2004-01-15 17:04:52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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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楼主| 发表于 2004-1-15 22:56:23 | 只看该作者
    要说:可信度?
    只能回答:中国没有诚信观!这就好比几年前:菠菜豆腐汤有没有营养?危不危害人体一样!舆论只朝着舆论热点走!百姓自有是非观!
    罪犯的行为固然残忍,可也说明了事实!信任危机使我们的百姓对当官的上下三代都有某种认同!
    罪犯杀人首先是因为个人利益,其次在联系到乡亲父老的受害,所以有了冲动之举!杀人违法,虽不是真正的“为民除害”,因为对他而言,他违法。但对于其他父老乡亲却是“为民除害”!而且,罪犯不是没想用到法律,而是法律被人为地控制了,失去了效用。
    当法律失去效用的时候,暴力不是方法,却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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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发表于 2004-1-16 12:59:19 | 只看该作者
    毛泽东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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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28
    发表于 2004-1-17 21:48:58 | 只看该作者
    TO 时代朋友:

    关于手段,也必须要有个限制。我想大家也知道,在做某件事情之前,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否具有权利和资格去做。法律被控制、失去了作用,这并不代表犯罪人在法律对他人失效的情况下(暂时失效),即同时获得了替代法律或执行法律的权利。

    其实这个村的群众在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完全可以通过集体上访的方式解决问题,同时也能达到”为民除害的目的。但犯罪人选择极端的方式,只能将自己也变成“害”。
           
    TO 虞美人:这是一件刑事案件。与“政”何干?

    此贴由 BOBO 在 2004-01-17 21:50:52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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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楼主| 发表于 2004-1-18 10:04:00 | 只看该作者
    集体上访,这种形式不要说在外地,就是在上海都管的很严!
    个人投诉是私怨,集体上访那是聚众闹事,是对党的不信任,主要组织分子可是会被K的很惨的!事实也是这样:这次中南海集体上访不就被抓了几个人,杀鸡敬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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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发表于 2004-1-18 12:17:2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BOBO 在 2004-01-15 16:58:35  发表
    不知道各位发火之前是否考虑过一个问题——犯罪人说的话有多少可信?有多少经过查证后确认?

    首先以纯粹...


    你说的固然是共产党无敌的一套。

    但你可否想过,那些生不如死的人?

    我们只是够理智,呵,其实没有胆子罢了。

    他这样做也付出了他应该付出的代价,我们其实不该说这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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