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5-5-13 1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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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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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昨晚我思考了很久,突然觉得这个案件其实跟小悦悦事件有相似之处——那都是父母的看管不力。
如果说小悦悦事件,父母忙于生意,而且的确一个转身,孩子不见酿成惨剧,似乎是无法阻止?
那么小皓博的父母完全就是荒唐、无知、没有常识了。两个人去超市生火开空调,难道就不能留一个人在车上看着孩子吗?留一个人很难吗?
美国有相关的监管机制,父母虐待孩子,或者因看护不力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的,政府会剥夺父母的监护权,由政府机构将孩子抚养长大!
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的父母晚上外出,孩子未成年的话,一定会找一个人看护孩子。
所以我真心希望304事件能够引起法律界人士的注意,能够在人大政协上呼吁立法,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上加入此类监管机制,杜绝此类悲剧的重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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