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7-27 12: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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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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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2011年10月10日向上海市“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反映的信访事项(编号:201100000036),我单位已调查完毕,现答复如下:
您反映陆家村动迁安置房至今已过一年仍未动工,合同承诺的奖励费等若干款项未兑现,求处。
经向镇动迁工作办公室了解,金沙湾动迁基地在2010年5月份腾空后交由区相关部门、公司负责建设。我镇亦多次向上级部门了解安置基地迟迟没有开工的原因,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是该基地用地手续在市相关部门审批。
动迁协议中的各项补偿费用和奖励费用计入安置房的结算价格中,对于因家庭困难需提前支付过渡费的,可以提出申请,经村委审批同意并由申请户签字确认后,可提前支付。提前支付的过渡费在交房时再结算。
协议中临时过渡期约定为2年,过渡费用为:规定的临时过渡期内按被拆房屋的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8元计算,超过规定过渡期3个月以内(含3个月)增发50%,超过3个月以上增发100%。因动迁房建设的滞后,过渡期限延长,考虑到动迁户承担房租费用压力较大,准备予以支付,具体方案和发放方式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确定后予以实施。
如您对我单位的处理意见不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您可以自收到本答复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我单位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信访复查。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本处理意见即为最终意见。
谨此答复。
马陆镇人民政府
201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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