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8-1-30 1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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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266 天 [LV.10]以坛为家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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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以,不存在LS所说的“这财产不都是归在男方家名下了吗?
”,LS的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根
另外,现实情况就是,难道各位女性朋友婚前都是住桥洞或流落街头的么?怎么会没房子住?男方在婚前买的房子难道还应该送给女方不成?这是婚姻,爱情的结果,不是赤裸裸的交易,谢谢!
最后,从前阵子JW的帖子看起来,现金许多女方不要说嫁车子了,家具家电也不嫁,更有甚者连嫁妆也没有,却还开出天价彩礼。
当然你嫁了许多东西,但并不代表所有人都会和你一样
你要是还觉得将来生了孩子跟男方的姓,大肚子的苦痛,这些理由完全站不住
因为你完全可以选择不孕不生,当代社会,丁克已经不是很稀奇的了
还有谁说女方吃亏的单独来找我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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