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开心 2013-5-19 12:38 |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
我在《隔壁家的奇异事》里回复了一句。隔了一天发现我的帐号登录不上了。原来那个“我爱悠闲”大人要限我在12小时之内把这条回复删除。结果我在豪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关了。
沐青少这篇文章本来就是骂文,拿小狗和小孩来比喻原创网的这些人物。没有想到的我们的冲动大人没有看出来,还很开心的什么化肥会挥发什么的。于是我头脑一冲动,回了,我把自己都比喻进去了,可惜他们理解不了。现在想想,事情都过去了,还是自己淡定点的好,不再去做些不讨好的事情。
人身攻击在不知道别人什么样子的情况下也会可能发生的,如黑夜里从背后敲闷棍,那样做的话,何必要知道别人是什么样子的。但我没有敲别人的闷棍,我是光明正大的说了出来。我说,“楼上的驴子昂立昂立的叫,楼下的猪咕哩咕哩的回复,以滋鼓励”楼下的猪我也没有说谁,猪可以指的是我,难道不可以吗?偏偏有人硬要自己也把自己这么看,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作多情么?这就好比我掏出刀子要自杀,路过一行人,以为我要对他行凶,就把我抓了。他犯得着吗?
如果上面我说的是真的,那么还算诽谤吗?诽谤的定义是什么?诽谤,言之非也,言之旁也。你说人家的不是,说人家的旁事,就算诽谤。我是深刻知道什么是诽谤的,所以我没有说人家的不是,没有说人家的旁事。但别人却看来,我对他们是诽谤,或者说是语言暴力。其实,我只是傻傻的指出版主们的错误。
嘉网的言论是没有绝对的自由,那我想请问你,绝对的言论自由是指什么?言论自由好像没有人会在前面加个绝对的。加了是不是和言论自由成了诡辩了?言论自由和自由言论看似相同,其实也大大的不同。超级版主大人是个聪明人,你应该也会明白的。
我悄悄的告诉你,我不是很聪明。这里向你弄巧了。
修改一下,人家的不是应该是可以说的,说人家的不是应该说的。向人家的是说不是,那就是不是了。
此贴由 翡翠乌鸦 在 2010-09-15 20:51:27 最后编辑
此贴由 翡翠乌鸦 在 2010-09-15 22:10:45 最后编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