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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妖之凝 发表于 2008-6-27 23:06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3-9 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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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1
    发表于 2008-1-21 12:20:26 | 只看该作者
    不知足、不宽容
    不外乎这两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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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8-1-21 20:25:03 | 只看该作者
    离婚是解脱,是幸福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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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8-1-22 11:31:35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阿张 在 2008-01-20 14:48:51  发表
    结婚证应该设定五六年的有效期,到时好的话再续签,就没离婚了.


    是呀,没有离婚了,结果多了几个小萝卜头,谁都不想要,丢在大街上去吧.
    然后来个恶性循环,小萝卜头就认为自己是阻暗的,不受欢迎的,长大刻意寻找刺激,再弄一群小萝卜头出来,把整个社会都扭曲光光.

    想得出来的.有没有人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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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2-19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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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4
    发表于 2008-1-22 11:37:22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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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8-1-22 17:17:54 | 只看该作者
    那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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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8-1-24 18:25:44 | 只看该作者
    单位里一下子离了3对
    很夸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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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0-4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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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08-1-26 11:05:49 | 只看该作者
    干脆不要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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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4-7-17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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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8
    发表于 2008-1-27 19:15:1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征收离婚税,为全部财产的百分之五十.到时候朝廷高兴,爱闹腾的也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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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2-11-28 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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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9
    发表于 2008-1-30 14:37:06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wendywang 在 2008-01-22 11:31:35  发表


    是呀,没有离婚了,结果多了几个小萝卜头,谁都不想要,丢在大街上去吧.
    然后来个恶性循环,小萝卜头就...
    老大过于激动了吧,你指的那群不要孩子的人,他们有婚姻的约束,也不会很爱孩子的.法律,制度这些只是道德的最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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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8-1-30 19:40:44 | 只看该作者
    曾经劝过一个想离婚的朋友,但苦口婆心说了一大通,最后还是离了。
    一对夫妻的恩怨纠缠是外界人无法了解的,也许离婚目前是最好的归宿,起码可以解脱于对方,但将来他们各自再次的落脚点不知道会不会是幸福的。还是要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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