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7-24 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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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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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由 蓝熊 在 2005-09-26 17:43:49 发表
真是不明白,一件很正常的事情,这样一讨论就变得不正常了,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所规定的,都应该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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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网商城的卖方,现在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免费摆摊,二是交费开店。
对于免费摆摊的这些买卖方来说,嘉网从未与他们有过经济协议或实际操作中的经济交易,从《合同法》上来说,我们只是公益或便民性质的中立方,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而“交费开店”的卖方,是经过我们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地审核。为了保证对买卖双方都有公平、安全的交易环境,嘉网一直建议当面交易。
以后我们还会针对蓝熊所说的“大宗交易”出台新的安全交易流程(建议)。感谢各位对嘉网商城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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