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都市网

“公案”始末与我的致歉   yeshuwei 发表于 2005-9-5 15:28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5-9-5 14:19:17 | 只看该作者
哪里有YE版,哪里就有拍砖三人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3 15:44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12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4:43:58 | 只看该作者
    呵呵,真是只许尔等偷帖,不许ye某看信了。你自己摸着良心问问,以上的难道不是事实么?我是错了,但你们就干净了?我不想与你们辩论下去,因为这几位已经到了事实面前不说真话的地步。不管你是何种渠道得知的内论信息,都算不得光彩,犯不着为自己辩护。
    还有,明明是我登你ID在先,我们达到共识在后,时间上可能记得有出入,但我决不会在有协定的情况下再去查此事。请你莫混淆视听。如果你已不记得,我提醒你一下,达成共识那一刻,我答应你将内论所有关于你们的帖子统统删掉。我刚才看了一下删帖记录,时间是8月1日的上午10点14分,也就是说,我们是在那一刻达成协定的,不是你所说的7月31日晚。
    至于其他几位合作拍砖的朋友,拍好了,砖多点,我拿来砌房子。你们在不了解事实的情况下,被人攥着当炮灰使,实在是非常可怜。
    我所做的坏事,已经统统陈列在案,你们道德上的愧欠,居然可以一笑淡然,在下佩服。不过,我不在乎你是否道歉,让我做单方面道歉也可以,只要我心自明,胸中无愧你们,即可。
    公案至此,再斗下去很是无益,扰了品论的清净。
    我自退一步,所有的争论到此为止,你们自当从不认识我,我也不记得有你们。嘴已斗得够长了,可以歇一歇了。
           

    此贴由 yeshuwei 在 2005-09-05 14:55:49 最后编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5-9-5 14:54:02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沐青少 在 2005-09-05 14:09:10  发表


    表叔?这可是你自个儿叫的呀,别以后说我逼得。
    另外,有管表叔叫大人的不??
    当然此大人非小孩大人...


    沐兄别来可好?每回见到你机智的辩才就觉得你像韦小宝,难过我家这几位MM都怪喜欢你的呢,哈哈

    ---------------------------------------------
    话归正题.
    HOHO,YE兄YE兄呀......枉你聪明一世,却也糊涂一时......

    其实我不爱帮亲,不过楼主的主贴,实在太过牵强......

    楼主,聪明如彩彩,一个懒的打听别人私好的女孩子,可能会去让某位管理员偷出你在内论所说的话吗?/
    啊哦,而且还是半个月之前的事???

    你这样说你曾经的朋友,我非常非常的看不起楼主你!!!!

    虽然小鞋子一向糊里糊涂,但是这回说的话却甚有道理.

    楼主未免太自恋,太自以为是了吧!!

    啊哦,你以为你是现实中的超级女生冠军吗?需要有人崇拜到那个地步,把你的一言一行都要想尽办法,甚至是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搞来.......

    HOHO,楼主呀楼主,太自负可不是什么好事,首先你的魅力还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其次,有才有华的人,加网也并不是只有你一个.第三,就算是你粉丝,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会做出这种事情吗??

    楼主会这样去想自己的朋友,楼主也未免太没品........

    如果彩彩确实是这样的人,以楼主这样自负的人会想与其重修旧日之友情的事压根不可能
    为何还要在行文中说还想假以时日等事情淡了再说呢,
    楼主呀楼主,行文之人的道德是要讲的,这些道理你都懂,可是看到你所写的东西,怎么瞧都是前后矛盾嘛......


    楼主的心胸应该开阔点,网上的名与利,之于现实中的你,不过是一片云彩而已.您在自己所谓的致歉书里如此贬低昔日之好友,楼主,你的肚量确实很大,大到容不下别人说你小手指甲稍长一点点........


    确实如彩彩所讲,这张贴子,楼主说是致歉,其实是让大家讨伐彩彩的,彩彩的沙发坐的好!!!!!!!!

    楼主哦,在你的字典里,永远都是别人先对不住你,没有你对不住别人的事.........
    楼主永远不懂要有一颗感恩的心........
    楼主想想,想想7月20日前后的事情,你去住院的时候,彩彩在大忙之中还跑到医院去看望阁下,楼主却以偷盗之罪名加之在彩彩身上.......楼主的敏感不知道是不是天性所致,但是此种敏感却一直在刺痛别人.......
    我说亲爱的楼主,既然你现在养病当中,不妨抛去所有尘事,甘当一只闲云野鹤.......
    乱七八糟的莫名其妙的巧舌如簧的猜忌,对于楼主的身体而言不是什么好事.......


    也请楼主不要说再过半年就要离开加网,其实你何时离开,都是不碍事的,没有你存在过的加网,照样经历过了几次兴旺和繁荣,楼主,这个世界缺了谁都是照样运转的,不准还会运转的更好.....


    收起你的自负,收起你浑身的刺,


    是男人,就像像样样的道个歉,还我辈男儿一个真正的风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3 15:44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5:01:24 | 只看该作者
    引用:收起你的自负,收起你浑身的刺。

    这句话原封不动换给阁下,我不敢领受。已经说了,不想与你们继续辩下去了,徒辩无益。但你们不依不饶,非要将事实黑白混淆,我只有奉陪到底了。

    庭院兄,昔日好友不假,但有哪个昔日好友,会在事实未弄清的前提下,对相交莫逆的人口诛笔伐呢?
    还有,阁下一直要把我抬到某种高度,我佩服您的辩技,想把我置于一个出头橼头子的位置。我一直在怀疑,阁下是否真的清楚整件事情的始末,这样吧,有空的话,我单独请你品茗,我俩推心置腹地谈一次,也作为和解的尝试,不知庭院兄以为然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5-9-5 15:04:21 | 只看该作者
    YESHUWEI同志,你急什么呢??!!!


    我有记日记的习惯的,7/31我们已经达成共识,8/1早上你私登我ID,8/1晚上你又来问我为何骂你小人之事,我日记上详详细细都记录好的........


    您在12楼的贴子,自己摸着良心说说,我要偷你内论的东西,你算哪根葱,你算老几,我犯得着去偷你的东西??


    说出这种尖酸刻薄的话的人,RP的确很有问题.....

    好好好,我不与你辩了,您老人家站在高高地云端,您老人家从来不犯错,你老人家比孔圣人还要圣人好了吧.

    这个加网除了你,别人都是文盲,这个加网,只有对不住你的人,没有你对不住的人,
    这个世界,从来都是别人对不起你,你从来不会对不起别人........


    得,到今天为止,算是看清了你.

    你要真是个男子汉,就把你说的,我指使的那个人去偷内论消息的人说出来.不要说些莫名其妙的话,你自己说着不觉得虚吗???

    没有证剧的事您老最好不要讲,饭可以乱吃,话讲出来要拿出真凭实据来!!!!!!!!!!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慵懒
    2014-11-3 15:44
  • 签到天数: 12 天

    [LV.3]偶尔看看II

    16
     楼主| 发表于 2005-9-5 15:11:17 | 只看该作者
    首先,谢谢你将我名之后的“大人”二字去掉,这也算一大进步了。临水骂我小人,绝不是8月1日的事,而是几天之后。您事事都骂我为小人,怪不得日记上通篇都是“小人”了,最后,连具体哪件“小事”对应哪个“小人”都弄不清,这大概也属于骂人至多,最后反将自己骂昏了的缘故。
    我说了,登你ID确是小人之举,我已承认了,但你对自己的行径拈轻避重,讳莫如深,这又何解?
    至于谁告诉你内情的,已经不重要了,在我看来,重要的是你通过不正当的渠道获得了你不该知道的东西,这就是问题的关键。
    其实我是有和解之意的,时值今日,你送我的礼物我还存着,虽然交恶已深,但毕竟相处时是愉快的,何不留存那份记忆,品之如饴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5-9-5 15:17:24 | 只看该作者
    YE大人,如果说哪一天,你连有人称赞你都会表示怀疑的话.....那我无话可讲.......

    很遗憾的YE大人,我与彩彩的关系非常之好,我们是高中同学兼大学同学,您老与彩彩的这件事及您老与飘零和玫瑰MM的事,偶都知道的,就算飘零MM的事不太清楚,但是彩彩这件事,我却一直很清楚......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所说的都是错误的信息,我不会故意去偏坦她们二人中的谁.为了这件事,我没少骂过她们,要不她们二人能等到今日吗??

    我可以很明确的告诉你,你们内论的消息,是加网的一位网友告诉我的,表觉得可疑,管理员中那么多人,正好此人也是我昔日好友,那人说的时候纯是好玩,因为我曾经当过天涯杂谈的版主,其实认识的加定网友也不少的.....当别人告诉我这些的时候,我先把彩彩骂了一通.......


    所以阁下说他们私偷你在内论的消息的这个私偷二字,确实是阁下一厢情愿的说法.......我就问你一句,你觉得他们有必要这样做吗??

    何必没事为朋友灌上私偷二字???我真的只说一句,YE大人,她们没有对不住你.....
    所以你登上彩彩的ID的时候,你根本看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


    我把此事一登明,如果阁下一定要说我私偷内论的消息,那我也无话可说,但是四妖之说,早在7月中旬就传到外论,连很多灌不的小朋友都知道,所以阁下要说私偷你内论消息的人,恐怕不在少数了.........您这是打倒一片呀.........


    我现在很少回加定,阁下尊颜不见也罢,一般来说,我回来只会临水和彩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无聊
    2013-7-24 15:05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18
    发表于 2005-9-5 15:17:29 | 只看该作者
    这样的事情争辩不出谁对谁错。
    做人要厚道,都少说一句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5-9-5 15:23:40 | 只看该作者
    原文由 yeshuwei 在 2005-09-05 15:11:17  发表
    首先,谢谢你将我名之后的“大人”二字去掉,这也算一大进步了。临水骂我小人,绝不是8月1日的事,而是几天...




    要说您小人的事,那可真多,何必来此一说!!!!我还不至于到事情都分不清的地步

    我告诉你,我问心无愧就是
    骂的小人就是你,绝对不会骂错人的!!!!!!!

    那样东西丢了就好,我只当给狗吃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11-29 17:5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20
    发表于 2005-9-5 15:28:56 | 只看该作者
    糊涂的看着上面各位的争辩,原来各位以前都是朋友
    朋友?朋友?朋友?
    一朝归为陌路,沈腰潘鬓须磨,几曾识干戈?
    朋友的关系竟然是这么脆弱,一根蛛丝悬在空中,风吹过丝断网破。
    朋友是互相信任的,看了以上各位撕了脸皮的讨伐,我可以肯定的一点以前你们建立的朋友之谊或许是各怀心事的。
    我这辈子最恨出卖朋友的人,和互相践踏朋友的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打印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新贴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