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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单位: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2年10月30日
相关链接:环评报告书简本 环评第一次公示
1、说明
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受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嘉定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
项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
项目所属行业:E481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项目内容:本项目具体实施范围包括1条道路、8座桥梁及相关市政配套工程。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道路全长1820m,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规划红线宽度为40m,新建桥梁8座。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雨污水排管工程、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为56071万元。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项目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的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废气和施工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在施工阶段采取一定的环保措施后,道路施工对道路沿线环境产生的影响是短期的、多数可逆的。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道路交通噪声,在采用铺设降噪路面等措施后,道路交通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无明显影响。因此,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考虑,只要切实实施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措施、严格管理,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公众可点击“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查阅
(2)查阅期限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4、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上海环境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2)评价机构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809号
(3)评价机构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58号北区4楼
(4)评价机构联系方式:赵先生(021-66300063)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主要事项:①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等。
6、公众意见反馈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向指定地址发送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具体形式:
可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网上填写公众调查表。
信函请寄至: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158号北区4楼(环评单位)收(邮编:200092),请在信封上注明“对嘉定区塔新东路(浏翔公路—嘉定宝山区界)道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的环保意见”,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7、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众意见提出时间为项目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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