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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纪实》之本地出租师傅遭遇醉酒人员挑衅,判5年   红雨妖刀 发表于 2014-12-8 09:08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2-2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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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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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9 10:37:50 | 只看该作者
    穿花绕步 发表于 2014-12-9 07:38
    法条上“ 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看到没???

    上来我就说了,怕你看不懂,写得通俗了点 ...

    类似的案件可以看看,施暴方的举动可能涉及到对方的生命安全就可以,可能施暴方就自己不知道
    你一直强调的有想弄死的意图才可以,我想说的是不需要,危及生命安全就可以,比如致残
    我说强奸,你说强奸就可以弄死对方?我说暴力强奸,老师教你这样读的,暴力强奸发生过程中受害方做出的防卫导致施害方死亡的,当然不负刑事责任

    什么叫剪辑的视频?你到电视台看的是没剪辑过的?
    你让我找完语文老师再去读法学院,不用,不上也会和那司机一个做法
    可怜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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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命安全不就是要弄死你的意思? 致残那是身体安全,不是生命安全! 人家要你命,你就弄死他 人家要你残,你就不能直接弄死他,实在没办法了才能弄死他 我说的很清楚了,自己先语文老师教你去 讨论就讨论,不要上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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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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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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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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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9 11:06:19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穿花绕步 于 2014-12-9 11:13 编辑
    lovesover 发表于 2014-12-9 10:37
    类似的案件可以看看,施暴方的举动可能涉及到对方的生命安全就可以,可能施暴方就自己不知道
    你一直强调 ...



    生命安全不就是要弄死你的意思?
    致残那是身体安全,不是生命安全!
    人家要你命,你就弄死他
    人家要你残,你就不能直接弄死他,实在没办法了才能弄死他
    我说的很清楚了,自己先语文老师教你去

    讨论就讨论,不要上来就狗屁,扯蛋,傻,智商的。。。太没风度

    可怜什么?莫名其妙,和你观点不同就可怜了?这逻辑也算是奇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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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打断一条腿,明天一条腿,后天打手的时候,你反抗导致施害方致死,这负刑事责任?意思明白不,前面少看字,现在扯文字 别说别人没风度,喊别人找语文老师的不是你,至于吗?不说你傻说谁傻。理解不同就理解不同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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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143
    发表于 2014-12-9 11:16:10 | 只看该作者
    穿花绕步 发表于 2014-12-9 11:06
    生命安全不就是要弄死你的意思?
    致残那是身体安全,不是生命安全!
    人家要你命,你就弄死他

    今天打断一条腿,明天一条腿,后天打手的时候,你反抗导致施害方致死,这负刑事责任?意思明白不,前面少看字,现在扯文字

    别说别人没风度,喊别人找语文老师的不是你,至于吗?不说你傻说谁傻。理解不同就理解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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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照你这例子,如果受害者非要弄死对方才能脱险,就可以无限防卫,不就是我说的意思? 上来是你先扯蛋,放屁的,自己去看记录,你不冲我我不会冲你,你不骂我我不会骂你。。。 这和正当防卫的理论是一样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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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9]以坛为家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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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9 11:23:02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穿花绕步 于 2014-12-9 11:30 编辑
    lovesover 发表于 2014-12-9 11:16
    今天打断一条腿,明天一条腿,后天打手的时候,你反抗导致施害方致死,这负刑事责任?意思明白不,前面少 ...



    就照你这例子,如果受害者非要弄死对方才能保命,就可以无限防卫,不就是我说的意思?

    上来是你先说扯蛋,放屁的,自己去看记录,你不冲我我不会冲你,你不骂我我不会骂你。。。
    这和正当防卫的理论是一样的

    如果你只是骂我,而我打你,这就是防卫过当
    你骂我,我直接弄死你,那就是杀人不是正当防卫了
    这么简单的事,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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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例子你还是没明白,反抗中的致人死亡,不是想杀死他后脱身 这例子也没有说施害方要杀人,受害方要保命,只是要再次打断他的手 不管是施暴方还是受害方,都没有你强调的想弄死对方个关键信息 不扯远不激动,我只是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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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4-12-9 11:50:50 | 只看该作者
    穿花绕步 发表于 2014-12-9 11:23
    就照你这例子,如果受害者非要弄死对方才能保命,就可以无限防卫,不就是我说的意思?

    上来是你先说扯 ...

    这例子你还是没明白,反抗中的致人死亡,不是想杀死他后脱身
    这例子也没有说施害方要杀人,受害方要保命,只是要再次打断他的手
    不管是施暴方还是受害方,都没有你强调的想弄死对方个关键信息
    不扯远不激动,我只是表达以上这个观点,反对你只有有了想弄死的意图后才可以反击致死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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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子是你举的,只有你明白还有什么其他条件,没什么好讨论的 很明确的告诉你,中国的刑法就是采用的我引用的这个理论 你的说法也许在其他国家有应用,你可以去研究一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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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4-1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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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6
    发表于 2014-12-9 12:01:24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lovesover 发表于 2014-12-9 11:50
    这例子你还是没明白,反抗中的致人死亡,不是想杀死他后脱身
    这例子也没有说施害方要杀人,受害方要保命 ...


    例子是你举的,只有你明白还有什么其他条件,没什么好讨论的

    很明确的告诉你,中国的刑法就是采用的我引用的这个理论

    你的说法也许在其他国家有应用,你可以去研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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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刑法普遍采用你所讲的理论我赞同 而我所说的也有,只不过这个在中国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毕竟法律是严谨的不能再严谨来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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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8-1-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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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8]以坛为家I

    147
    发表于 2014-12-9 12:14:10 | 只看该作者
    出来后直接弄死判刑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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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8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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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8
    发表于 2014-12-9 12:24:19 | 只看该作者
    穿花绕步 发表于 2014-12-9 12:01
    例子是你举的,只有你明白还有什么其他条件,没什么好讨论的

    很明确的告诉你,中国的刑法就是采用的我 ...

    中国的刑法普遍采用你所讲的理论我赞同
    而我所说的也有,只不过这个在中国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毕竟法律是严谨的不能再严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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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就好了,没什么好争的 真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最终还是能套上这个理论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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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2-9 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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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9
    发表于 2014-12-9 13:10:37 该帖发布自手机版:wap.jiading.com | 只看该作者
    lovesover 发表于 2014-12-9 12:24
    中国的刑法普遍采用你所讲的理论我赞同
    而我所说的也有,只不过这个在中国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支持,毕竟 ...


    赞同就好了,没什么好争的

    真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最终还是能套上这个理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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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2015-7-7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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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150
    发表于 2014-12-9 13:16:21 | 只看该作者
    红雨妖刀 发表于 2014-12-8 10:44
    公诉人就是法官的意志。要判你,总归要找点符合判的依据吧。个么,公诉人只挑你错的地方讲,不会看你对的 ...

    说个题外话:陆家嘴那么多不打表的拒载出租车死也死不光,能请法官大人主张一下他的意志,全给判个死刑就好了。

    ======发泄完毕,谢谢,回到残酷的现实,请大家忽略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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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你讲个笑话,天朝是法制社会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9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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