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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15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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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之一: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
[草案条文]将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减除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500元。这实际上是对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修改背景]我国于1980年9月颁布施行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个税800元的起征点。25年来,我国职工工资收入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有较大提高,加之近年教育、住房、医疗等改革的深入,消费支出明显增长,早已超过了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每月8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焦点之二:高收入者须自行申报纳税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高收入者必须办理纳税申报的规定。
[修改背景]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只有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和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纳税人才需要自行申报,而其他纳税人,包括高收入者,都只是由其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申报,无需自行申报。但是,当扣缴义务人没有扣缴或扣缴不足时,只能依法对扣缴义务人处以罚款,而不能追究纳税人的法律责任,从而影响了对一些高收入者的征管力度。
焦点之三:
代扣代缴单位须办理全员全额申报
[草案条文]在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增加了有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规定。
[修改背景]扣缴义务人是指支付工资、薪金的单位或个人,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通过实行扣缴义务人的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税务部门可以更为准确地掌握和核定纳税人的收入来源、数额和结构,及时堵塞征管漏洞。对于有扣缴义务并且自行申报的高收入者,还可形成双重申报、交叉稽核的监管制度,有利于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征管。
此贴由 圆桌专栏 在 2005-08-26 10:46:11 最后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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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奋斗 2014-10-17 0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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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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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双手双脚!!!
其实那天我就以及功能激动过了,呵呵.
早日实施更好~~
本来个调税就是缩小贫富差距的,现在人家高收入的人都办3,4张工资卡,内容做其他.你们说这个能叫调节吗?
要是想真正达到调节贫富差距的目的,就要防止那么多的法律漏洞.试问,在这样一个国家,做的到吗???
反正我是觉得,这件事上为民做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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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擦汗 2013-6-24 0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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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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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都1500的话上海就应该更高才是
原来国家虽然规定800 但在上海就是一直以1000作为起征点的 这次如果上调到1500 上海应该提到2000还差不多 沿海发达城市的贫富差距其实挺大的 而且物价也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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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和物价挂钩,其实这方面上海市完全可以出台自己的最低工资税收.很多城市的消费特点不一样,其实这方面各城市自治的话更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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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是1000起点了,广州都已经调到1800了,上海还在1500,唉,上海银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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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每日心情 | 无聊 2013-2-16 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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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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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3k起征!!!
偶们赚点小钱容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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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避开个人所得税也不是没有其他办法
例如工资卡有好几张 
或者把现金转为公积金之类的福利(免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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